



北京人大网讯 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主任金树东带队,赴怀柔区开展生态涵养区立法暨乡村产业振兴议案办理融合调研并座谈交流。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办公室,市司法、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及怀柔区区委、人大、政府、乡镇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分两路调研,一条线路围绕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与立法,实地察看了解了九渡河镇药材基地发展,位于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桥梓镇北宅村污水处理厂运转和口头村古槐树巷改造后的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另一条线路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实地察看了解了西湾子村森岚逸墅西湾民宿,西湾子地块新一轮百万亩造林进展和怀北镇河防口村红肖梨产业基地发展情况。随行听取了有关负责人有关情况介绍。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怀柔区政府关于生态保护和特色农产品种植绿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及低收入农户增收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关于生态涵养区立法的意见建议。区委书记戴彬彬结合区域功能定位介绍了本区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继续探索走好生态发展之路的理念思路。调研组认为:怀柔区是我市重要的水源地,为保护水源怀柔人民做出了突出贡献。怀柔区立足良好的山水自然资源禀赋,紧抓历史机遇,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并形成了生动实践,在生态涵养区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促进绿色发展实现生态富民之路越走越宽。针对下一步在生态涵养立法和产业发展、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方面的工作,明确指出:一是注重将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将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意见通过法规规范和促进生态涵养区的保护和发展,确保“不让保护生态环境的吃亏”的理念落到实处,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是将生态涵养区的创新实践固化成法,坚持“开门立法”,进一步分析研究《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条例(草案)》,深入总结固化实践经验,以法规的形式将有益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三是坚持“村地区管”“农地农用”的原则和导向,严格落实总规和分区规划,推动多规合一有效落地,探索点状供地模式,从建设用地指标向农业配比和放宽农用地使用范围两端供给保障,从管理体制、资金投入、产业用地、点状供地等方面加强差异化政策制度研究,提高立法针对性和实操性,切实推动生态涵养区高质量发展。(农村办公室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