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落实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决议,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抓住涉及首都科学发展的一些基础性、长远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重点围绕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公正司法、保证人民群众安全生产和提升生活水平等方面开展监督,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提供民主法制保障。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对2009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北运河水系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报告。重点报告北运河流域水系水污染基本现状、治理水污染的总体规划与治理思路、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治理效果、再生水利用情况及沿流域人畜安全饮用水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和打算等。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农村委员会、农村办公室负责。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垃圾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财政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利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垃圾处理水平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城建环保委员会、城建环保办公室负责。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动高新技术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应用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科技在首都经济社会中的应用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促进科技应用的思路与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负责。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报告。重点报告市和区县两级财政投入、农村卫生三级网络建设、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和培养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负责。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城乡社区居民自治规范管理和服务、自治制度完善、自治组织培育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司法办公室负责。
6.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商事审判工作开展、审判结果落实、维护诉讼双方合法权益以及维护首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首都经济科学发展的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司法办公室负责。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在思想认识、重点措施、建立机制、方式方法、队伍建设等方面贯彻《决议》的情况。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司法办公室负责。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和预算监督条例,安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200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本市2008年决算草案报告,批准2008年市级决算。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本市2009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以上四个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以及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5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老年型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建设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7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司法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
3.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立、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水污染防治标准完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严格依法监管情况等。该项检查将采取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联动检查的方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城建环保委员会、城建环保办公室要与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加强协调和配合,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7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城建环保委员会、城建环保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
4.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体制、机制、监管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品退出”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农产品生产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监管情况;执法队伍的职责履行、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等。该项检查将采取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联动检查的方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农村委员会、农村办公室要与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加强协调和配合,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农村委员会、农村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听取和审议议案办理报告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通过的4项议案,都是关系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要积极发挥代表、特别是领衔代表作用,加强与承办部门沟通协调,深入审议议案办理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认真督促落实。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北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实现污水防治资源化”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规划和标准制定、资金投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水生态修复等情况。此议题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北运河水系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报告”合并进行,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农村委员会、农村办公室负责。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现代化水平,建设宜居城市”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垃圾处理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分类处理、科学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此议题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垃圾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合并进行,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城建环保委员会、城建环保办公室负责。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南城建设,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是进一步明确南城的区域功能,推进南城发展所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保障。议案办理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扶持创业、支持企业扩大就业岗位、建设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岗位培训等积极就业政策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议案办理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在去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议案办理报告的基础上,今年常委会进一步听取和审议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继续推动有关问题解决。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议案办理暨本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有关工作由农村委员会、农村办公室负责。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制定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发展政策,促进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议案办理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有关工作由城建环保委员会、城建环保办公室负责。
另外,对于去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侨务工作报告、开展的义务教育法、食品卫生与安全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议案办理等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进行跟踪检查。
对列入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确保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时间安排表
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听取和审议的议题 |
5月 (1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
7月 |
北京市200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北京市2008年决算草案报告,批准2008年市级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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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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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9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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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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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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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推进北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实现污水防治资源化”议案办理暨北运河水系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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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现代化水平,建设宜居城市”议案办理暨加强垃圾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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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市政府关于推动高新技术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应用情况的报告 |
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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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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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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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加快南城建设,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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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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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议案办理暨本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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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市政府关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
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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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制定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发展政策,促进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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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议案办理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