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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报告”审议意见书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日期:2012-03-05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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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在收到《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对“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报告”审议意见书》(京常审字〔2010〕15号)后,我委认真研究办理工作,组织推进评估后的各项规划实施工作。近一年来,各部门、各区县政府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密切配合、抓好落实,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为目标,以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审议意见书具体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毫不动摇地坚持城市性质和做好“四个服务”工作

  按照中央关于北京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的要求,强化首都职能、突出首都特色,是做好北京各项工作的行动纲领。2011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统一思想,立足首都职能和北京实际,以推动转型发展、深化四个服务、创新文化驱动、突出首都特色为纲领,积极采取各项举措落实好中央要求和做好各项工作。

  (一)充分发挥首都优势,努力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

  首都的地位是北京最大的优势和基础,服务和围绕首都基本职能,着眼于强化首都职能和承担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职责,以为首都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为核心,广泛开展各个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强化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推动建设国际活动聚集之都,努力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

  一是参与和举办“中国发展高层论坛”、“诺贝尔奖获得者北京论坛”等国际多边活动,积极邀请友好城市参加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教育博览会等,成功推动我市被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联合组织(UCLG)接纳为城市交通委员会成员,极大提升了北京国际知名度与影响力。二是发挥高层交往优势、推动友城交往务实合作,提升北京吸引国际组织、聚集世界高端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日本财产保险、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等高端企业与北京加强合作、在京落户的意愿。三是推动公共外交活动品牌和内容创新,组织境外媒体集体采访热点敏感问题等公共外交活动,有效改善了国际舆论环境,树立北京良好形象。四是积极引进和整合世界高端智力资源,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签订多个“人才交流合作协议”,通过颁发“长城友谊奖”等方式加强外国高端人才的“北京情结”,为把北京打造成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实现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发挥首都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要求,不断加强首都文化中心建设。

  北京是全国文化中心,在推动文化改革发展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全市上下努力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发挥首都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要求,积极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实施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双轮驱动”战略,确立了“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

  深刻认识全会精神,坚持文化引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积极发挥名城委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整合专家及社会资源,坚持以文化为引领,通过打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建设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中心,努力实现机制转变与工作创新。组织编制完成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规划》;全面梳理历史名城保护的现状和问题,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实践研究、旧城色彩研究、旧城规划管理精细化对策研究等专项研究工作;积极开展中轴线申遗的各项工作,编制中轴线文物修缮计划、文物保护规划及申遗文本;通过市、区政府共同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工作,最大限度保证规划公众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按照全会“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现文化惠民。一方面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是强化社区文化中心等基础性文化设施配置,完善和优化文化设施空间布局。采取多种保障措施,鼓励和引导中心城优质文化资源向新城和农村辐射扩散,缩小城乡和区域间文化服务水平的差异,构建以“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民性”为特征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首都图书馆二期、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等标志性文化工程。另一方面将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和重要力量,全力推进和培育。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国家广告产业园、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三间房国家动漫产业基地五大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相继落户北京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将率先成为全国首个年产值过1000亿元的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

  (三)主动率先而为,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今年以来,我市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一是加强政策推动和发挥市场驱动作用,扎实推进结构调整。市委、市政府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力度,根据首都城市性质功能要求和人口资源环境状况,主动调控车市、房市,对首钢实施全面停产,经济发展经受住了多重效应叠加和实施主动调控的考验,实现了平稳增长,继上半年之后,前三季度统计全市GDP增速依然保持在8%。需求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调整升级步伐加快,推进制造业向轻型化、高端化演进。经济效益增长继续快于经济总量增长,不断提高发展质量。

  二是发挥文化和科技对结构优化升级的驱动作用,持续提升创新活力。建立创新驱动的产业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认真落实中关村示范区条例,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策源地。相继发布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的若干意见、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意见,加快出台先行先试政策实施细则。完成《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规划(2011-2020年)》,深化细化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带、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带规划。以重大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碳化硅、龙芯芯片、激光显示等重大产业化项目实现就地转化,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物联网等一批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开始启动。积极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支持26家单位规划建设技术研究院和产业创新园,企业自主创新活动日益活跃,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加紧实施。

  三是发挥首都资源优势,在做好“四个服务”中促进自身发展。为充分利用好首都的特殊地位和科技、人才、信息等优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与首都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产业,刘淇书记、郭金龙市长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还多次与中央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召开座谈会,先后听取科技部、商务部、两院院士、国家民委、交通运输部、中央在京企业、中央在京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等中央部委、机构、企业负责人对北京市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先后与解放军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建设银行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或签约。在做好“四个服务”中促进自身发展,不断提升北京在全国和世界的影响力。

  以上实践表明:按照中央关于北京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的要求,强化首都职能、突出首都特色,不仅是做好北京各项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检验北京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准,需要长期坚持。将不断地在实践中检验成效、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充分利用好首都资源优势,整合好科技、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城乡、区域发展的全面转型,推动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为首都在更长远的时期内实现在更高层次上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着力破解北京城市发展建设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总体规划的全面实施

  针对城市发展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矛盾,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着力解决好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推进城市空间布局调整”的三方面重要建议,采取了以下多项措施。

  (一)多项措施并举,着力构建适应首都发展的人口格局。

  一是开展人口战略研究,做好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人口问题作为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因素统筹考虑的建议,在公布实施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设置“构建适应首都发展的人口格局”重要一章,编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和调控规划》,同时将人口发展纳入科技北京发展建设以及多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专项规划中,具体落实调控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及创新人口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人口评估机制等方面任务。贯彻胡锦涛总书记“4.26”重要讲话精神,国家和市两级人口计生委,会同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调研组联合开展了“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调控(以北京为例)”课题研究,重点从国家和市级层面分别提出政策措施,缓解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为逐步构建适应首都发展的人口格局奠定基础。

  二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调控人口。立足于城市的性质和功能,发挥产业发展对人口规模的调节作用,制定行业准入标准,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今年10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支持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工作意见》,强调要立足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人口、资源、环境特点,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充分发挥其在调控业态和促进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纷纷学习顺义“不以房地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和引导区内人口就业”的做法经验,结合各自实际,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

  三是采取多种措施手段完善管理服务。如今年以来,牵头召开了环渤海地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服务管理会议,探讨建立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新机制,签订跨区域协作协议书;启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北京市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北京金人工程),促进户籍管理向以地理信息为基础的以房管人转变;颁布实施《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丰台区等开展了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的试点,对租用违法私自改建地下室的租户进行劝离;从今年11月1日零时起,北京市再次进行人口入户抽样调查,共涉及全市16个区县、271个街道乡镇、675个社区居(村)委会、11335个小区的近35万人,摸清变动情况,为制定相关规划、民生政策及人口调控政策等提供依据。

  (二)多管齐下,着力解决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保障城市水资源安全。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首都用水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的建议,全市上下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从保障首都可持续发展全局出发,全力推进水资源保护利用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水务改革发展,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务工作,中央1号文件出台后,立即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水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京发〔2011〕9号),加强顶层设计,全面谋划了北京水务发展战略。今年7月14日召开的北京市水务改革发展工作大会,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采纳市政协关于加快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若干问题的建议,结合北京实际,明确了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及建立起以水控制居住人口规模的制度的要求,确保首都用水安全。形成了《北京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了“量水而行、以供定需、因水制宜、绿色节约”的水资源管理思路,细化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的具体措施及监督、考核和奖惩办法,为解决水资源严重短缺及缓解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年度水量逐级分解到区县、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分解到行业、企事业单位,实行全社会监督。市政府与各区县签订了用水责任书,2011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6.8亿立方米以内。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和提升城乡水环境质量。全面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水资源保护及利用规划》提出的投资1000亿元,确保水源、供水、水环境、防洪“四个安全”,实现率先达到水资源优化配置等“五个率先”,实施境外调水及市内开源工程等“七大工程”,缓解水资源严重紧缺矛盾。制定了《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水务建设资金实施办法》、《北京市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实施细则》、《北京市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用于防洪、水源工程及其他水务设施建设的政策。建立了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融资平台;加快水务项目审批,南干渠、郭公庄水厂等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按计划进行,北运河、永定河、潮白河三大流域的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完成永定河四湖一线工程;流域和区域结合等水务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在稳步开展,分类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35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0平方公里。

  三是为跨区域、多渠道解决首都水资源短缺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今年9月,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率北京市党政代表团专程赴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和湖北省丹江口市、宜昌市、巴东县考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积极争取河南、湖北两省对南水北调进京水源的支持。在首都区域空间发展战略研究中提出以实施张坊水库建设、官厅水库水质还清为核心的生态战略。有关部门也积极开展“北引黄”工程(即从山西引黄河水经河北张家口至官厅水库)前期规划研究,为跨区域、多渠道解决首都水资源短缺问题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四是加大产业发展中水资源节约利用力度。今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确定了首批160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其中包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全市再生水利用量可达7.1亿立方米,比2010年增加0.3亿立方米;万元GDP水耗将由2010年的29.4立方米下降到27立方米,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三)全力搞好保障住房、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宜居水平。

  一是坚定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方面,今年2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又称“京十五条”或“新国八条”北京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政策;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持续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明显成效,新建普通住房均价比去年降低5.3%,“稳中有降”的目标初步实现。购房结构明显改善,目前市场上90%的购房都是首次置业的刚性自住需求。另一方面,出台加快推进本市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北京实际的基本住房制度。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0.8万套,总建筑面积1651.3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的109%,提前超额完成全年计划。

  二是继续大力推进公共交通建设,缓解交通拥堵,方便市民出行。2011年是全面实施《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的第一年,以落实《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八阶段(2011年)工作方案》为重点,落实各项交通规划,继续加大10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等7条轨道交通建设,京新高速(五环路至六环路段)、京石高速杜家坎改造、京密高速等多条干道建设,广渠路二期、梅市口西延等重要通道建设,宋家庄、四惠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朝阳路、阜石路等大容量快速公交线路建设。重点针对地面公交速度慢、轨道交通乘车拥挤等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线路的接驳,构建地面公交快速通勤网络,大力发展“柔性公交”,延伸公交服务覆盖面。开通定点、定线、定时,快速直达的社区通勤快车20余组,开行了10条“袖珍公交”线路,方便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运用经济杠杆调节交通需求,加强停车管理、倡导绿色出行。今年1至9月,本市工作日平均拥堵持续时间为1小时,较去年减少了75分钟,早、晚高峰期间,平均车速均有所提升。从目前实施情况看,基本能够实现方案确定的2011年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2%,中心城交通拥堵指数控制在6.0以下的目标。

  三是加大公共服务建设力度,不断满足居民生活新需求。2011年6月,北京市委颁布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居全国前列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的目标,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政府职责,为加强公共服务发展建设明确方向提供保障。制定实施“十二五”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社会建设、文化发展等多项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城市防灾减灾体系规划、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布局等多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从市、区两级政府层面将民生建设项目纳入政府折子工程,将涉及民生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市级、区级绿色审批通道,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到目前为止,各项折子工程和重点民生建设项目进展顺利。通过加大各项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足了广大居民改善生活的新需求。

  四是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提高环境监测透明度。2011年以来,在全面搞好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及垃圾、污水、废弃物等综合治理的过程中,重点加大了对高排放、高污染、高耗能“三高”项目退出的力度,促进结构调整和环境改善双赢。如丰台区制定企业退出方案,通过加大对“三高”企业污染排放监察检测力度和督促其使用清洁能源,争取4300万元扶持资金鼓励企业主动退出,对未按要求退出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差别电价、水价等综合性措施,依法限制供电、供水、吊销生产许可证等措施加快“三高”企业退出,收到较好实效。深入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坚持能源低碳清洁化,今年本市投资约100亿元,对远郊10个区县实施供热资源整合,预计到年底前,原670座分散小燃煤锅炉房将整合成现代化、清洁、高效的30座大型燃煤集中供热中心,总供热能力超过1.2亿平方米,减少空气污染。今年1至10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39天,占78.6%;其中一级天数达到63天,超过2010年全年一级天数的总和。11月初,北京空气质量监测中心首次向社会开放,通过答疑解惑使公众了解监测过程,在争取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支持方面迈出新的一步。

  (四)加快推进城市空间结构战略调整。

  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按照“两轴——两带——多中心”的规划要求,积极推进形成中心城-新城-镇-新型农村社区的市域城镇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要求,主动对接环首都周边地区的发展建设,进一步增强北京作为京津冀地区核心城市的综合辐射带动能力,组织开展首都区域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在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空间发展等核心战略方面,不断取得共识,推进京冀双方在新机场规划建设、重大交通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协调更加深入。

  推动城市中心与多中心结合、中心城与新城互动发展,对中心城的建设容量和开发强度、大型居住区的生活配套设施、交通状况、边缘集团土地投放的结构和节奏等开展常态化评估工作,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实现由设施建设向功能建设转变。进一步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保证城市生活质量。

  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新城。明确功能定位,加强规划引导,发展适宜产业,使新城建设与首都城市发展的需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提高生活水平的期盼相符合,切实承担起疏解中心城功能的责任。加强对新城实施政策的研究,形成了《北京市重点新城建设工作的意见》,继续做好“十二五”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抓好规划协调及实施管理的统筹。进一步完善新城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融资、行政审批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步伐。加快教育、行政、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配置,加快商业、重大产业项目向新城布局,提升新城宜居宜业水平,形成与承载首都功能相配套的现代化国际新城。下更大决心聚焦通州,今年8月市政府专门组建了由常务副市长吉林任组长、三位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通州新城建设领导小组,从市级层面进一步加强对通州新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强有力地推进现代化国际新城建设。借助国内外资源,按照世界一流水平高起点谋划,实实在在地启动一批项目,努力取得重大突破,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加快郊区城镇化步伐。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城市化建设。加快重点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郊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农村人口和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郊区农村的科学发展。

  解决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城市空间结构布局调整,是需要长期坚持的三大任务。今年以来虽然通过上述措施取得一定效果,但由于矛盾多年积累和成因复杂,因此实践中仍面临着很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和一些新矛盾。全市将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影响城市全局长远持续发展的矛盾问题的统筹研究,在不断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深化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可行的措施,比如与产业结构调整相关联的有效调控外来人口增长和缓解就业压力的对策措施,与加快重点新城新区开发建设相互动的有效控制中心城建设规模扩张的管理办法,等等。继续做好工作分解,创新激励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发挥好各部门、各区县政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为不断地研究和解决好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三、加强统筹协调力度,解决好规划整体性与实施分散性之间的矛盾

  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特大型城市运行管理特点,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区两级政府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为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职责关系,深化落实区县功能定位。

  进一步理顺层级政府职责关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职权,市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按照“全市一盘棋”的方针,进一步从产业发展政策、财政政策、考核制度体系上保障区县功能定位的落实,通过规划的整体实施推动产业布局调整和城市空间结构调整。一是继续巩固本市深化行政区划调整及管理体制改革的初步成果。东城区和西城区按照全市区县功能定位要求和结合各自发展战略研究进一步深化发展定位,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发挥好核心区功能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结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的编制实施,进一步深化完善了海淀区和昌平区产业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大兴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融合发展,为统筹建设好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带、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带两大产业发展带创造条件。二是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大区域协调发展力度。从首都功能定位出发,不断地完善发展、规划、土储、融资、建设、管理等协调机制,如出台《关于加快西部地区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成立通州新城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机制等,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对统筹推进四类区域中各项重点建设的协调力度,取得较好效果,为落实功能定位、优化布局结构、增强发展实力和做好“四个服务”创造了更加有利条件。

  (二)健全政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协调与统筹。

  一是以“十二五”专项规划及城乡规划编制实施为平台,凝聚共识。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创新、机制适应、改革突破的基本思路,在城乡各类规划、“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中,认真贯彻中央对北京市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全力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以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2011年—2012年)为协调平台,使公共财政投入、土地供应、重点工程推进与空间布局在建设时序上的相互协调,为推进城市总体规划深入实施创造良好的机制条件。二是部门联动,加强城乡土地使用的协调与调控。继续加强全市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协调等市级统筹基础上,今年以来,重点对全市建设用地利用和需求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以统筹产业、土地和空间布局“三图合一”为目标,研究形成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规划实施和优化调整的有关意见》。各部门在土地储备开发、投放中,合理把握节奏,提高与重点功能区、重大项目、轨道交通建设的协调性,为我市“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可持续的空间资源保障。三是以重点工作为抓手,加强全市统筹和部门协调配合。由市政府高频率组织召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通州运河核心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功能区建设、轨道交通、北京新机场、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大项目工作推进协调会,加紧探索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工作制度,主动建立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协调沟通力度。

  (三)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市政府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重点做好相关法规修订和法制建设工作。例如在城乡规划法制建设方面,主要采取的措施有: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规划法规体系,加强了城乡规划和工程勘察设计标准的研究和制定。认真落实联动机制,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加强农村地区规划管理,形成《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区县政府、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属地管理的职责,完善乡村规划制定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程序管理,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监督检查,协调城乡统筹发展。各项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是一个不断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统一行动的过程。全市将继续针对存在的现实问题与深层次矛盾,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方向,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为动力,以重大建设为抓手,力求在整合资源、统筹全局、协调区域等方面,有所改革,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为推进城市总体规划有效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市人大及广大人大代表指导和支持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创新、脚踏实地、坚持不懈贯彻国务院批复和深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为实现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而努力奋斗。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