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重要发布 > 重点工作 > 监督纵横 > 监督公示 > 计划预算监督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2015-05-08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2015年1月26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琪  

大会主席团: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北京市2015年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基础上,根据本次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审查了北京市2015年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及《关于北京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27.2亿元,增长10.0%,完成预算的100.9%。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3.7亿元,增长10.2%,完成预算的101.2%。加中央返还及补助、区县上解、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691.6亿元,收入合计2875.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9.6亿元,增长10.1%,完成预算的103.3%。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6.0亿元,增长8.4%,完成预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支出、对区县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929.3亿元,支出合计2875.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0.5亿元,完成预算的161.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1.0亿元(其中归还债务支出230.0亿元),完成预算的111.9%。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485.6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9亿元,完成预算的119.7%;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2亿元,完成预算的117.7%。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2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11.1亿元,完成预算的97.5%。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我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关于预算的决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努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为首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在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财政支出边界不够清晰,支出结构仍然固化,支持方式手段较为单一;完善首都城市功能、治理“城市病”等重点工作的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的统筹能力不强,引导社会资本不够充分;政府性债务存量规模较大,债务管理改革还未进行实质性的安排;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和透明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等。对此,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通过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预算草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4310.0亿元,同口径增长7.0%。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338.6亿元,增长7.1%。按照将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新口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478.7亿元,增长13.5%;加中央返还及补助、区县上解、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基金结余等678.5亿元,收入总计3157.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1.4亿元,增长14.9%。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8.0亿元,增长17.1%,加上解中央支出、对区县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879.2亿元,支出总计3157.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66.7亿元,同口径下降44.5%。按照将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新口径,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82.9亿元,下降59.8%。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9.7亿元,下降26.7%。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49.9亿元,同比增长3.1%;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5亿元,同比增长0.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384.3亿元,增长12.1%;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91.7亿元,增长17.4%。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市级预算草案编制贯彻了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按照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吸收采纳初步审查的意见建议,财政收入安排较为稳妥,组织收入措施可行;财政支出安排更加注重了当前首都城市发展中重点问题的解决以及民生的持续改善。总的来看,市级预算的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是稳妥可行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北京市2015年市级预算草案及《关于北京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保证2015年预算的顺利实现,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改革预算支出固化结构,提高财政统筹能力

  建议市政府在2015年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及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厘清财政支出的保障范围,充分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梳理预算支出的各项政策规定,整合产业支持资金,创新支持方式,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明确定位城市公用事业性质和发展阶段,建立起财政补贴、投资政策和价格管理有机衔接的机制。围绕完善增强首都城市功能、治理“城市病”、改善和保障民生等重点工作,强化市级财政支出的结构调整和统筹,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安排,集中力量解决当前首都发展的重点任务和突出矛盾。2015年结合财政“十三五”规划的编制,重点提出当前一个阶段财政预算支出安排的财政政策,形成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功能优化相适应的财政支出新格局。

  (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按照中央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债务管理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建议尽快研究制定我市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方案,明确处理存量债务和相关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的具体办法。加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增强政府投资计划的预算属性。对现有的市级大额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重新明确大额专项资金的设立条件、目标和功能定位,2015年完成管理办法的修订。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资金沉淀,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做好所有市级预算部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价和绩效审计结果的应用,推动建立“责、事、钱、效”协调统一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三)按照新预算法和中央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所有财政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机制。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工作,试编本市2016-2018年财政规划,进一步扩大三年滚动项目预算编制范围。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制定操作规程。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继续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配置的工作力度,推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制定我市推广PPP模式的细化落实方案。做好“营改增”试点改革扩围工作。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动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梳理工作。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建立以绩效为目标的转移支付动态调整统筹机制。

  (四)推进预决算公开透明,增强行政问责力度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对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情况等作出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减少预算的追加和调整,对违反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强化行政问责。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发挥审计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确保公共资金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