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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12-07-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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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7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北京市审计局局长李颖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本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了审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创新驱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结构调整、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等政策的执行情况,注重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不断扩大监督范围,突出绩效审计,强化整改落实,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加快法治化建设。在工作中,审计机关重点对市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府重大投资、民生专项资金以及国有企业开展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审计工作的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审计结果汇报,为审计客观评价经济社会运行情况,揭示和反映突出问题奠定了基础。同时,健全与审计机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开展审计整改跟踪调研,为审计事业不断深化、规范、提高,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整改情况已经列入了年度绩效管理综合考核评价。2010年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已经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物价趋稳、结构优化、效益提升、民生改善的显著成效。一是积极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效应。通过设立、统筹市级大额专项资金,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双轮驱动”发展模式;通过完善财政贴息、担保、注资等扶持方式,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壮大国有企业,增强中小企业竞争力;安排基本建设投资360.8亿元,并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大对城市水、电、气、热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投入,稳步推进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建设。二是不断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安排各项惠民补贴213.6亿元,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政府为民办实事资金293.2亿元,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化,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步伐。三是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绩效。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增强了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提高了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各部门、各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不断规范,依法理财的自觉性不断增强。2011年,审计财政资金比上年有较大增加,但违规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金额比上年减少。市级财政总收入2516.9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1644.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6%;市级财政总支出2483.8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1422.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3.4%。市级超收财力,优先保证了教育、科技、农业、卫生、文化等重点支出的法定增长。

  一、市级财税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财政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1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各部门结余资金的管理,建立市级大额专项资金设立、使用、调整、退出机制,发挥了财政资金集成效应;积极推进联合评审制度建设,扩大项目支出事前评估试点范围,着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加快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步伐,公开了57家市级部门2011年部门预算,44家市级部门2010年决算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实现了归口管理,构建了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机制。截至2011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656.8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57.9%,比2010年下降了3.8个百分点,整体债务规模处于可控状态。市地税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重点行业的税务稽查,较好地完成了全市地方税收的征管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有待完善。2009年,市财政局出台了完善市与区县划转事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但审计发现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存在交叉、重复安排的问题。2009年至2011年,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同时向3个区县安排农业节水灌溉建设资金0.6亿元和1.1亿元。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科委等部门也通过生态采摘、农业观光、科普教育等项目安排资金1.1亿元。2011年,市财政局还安排了与体制划转事项重复的11类8.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此外,市对区县涉农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较晚,剔除中央追加和超收安排因素,2011年有67.2%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第4季度下达预算。

  2.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预算编制要求不细,一些部门将差旅费、会议费等基本支出内容列入项目支出。抽查的16个部门在公用经费预算中安排差旅费412.5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69.8万元,仅占预算的41%,但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差旅费2130.7万元。二是个别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有待细化。如,为减少预算调整,市财政局出台机动经费管理制度,允许各部门在年初预算中安排机动经费项目,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安排的新增、临时、应急的项目及增人、增编等基本支出。由于预算安排时未充分考虑部门上年机动经费结余和当年预算规模,造成部门机动经费结余较大,重点审计的35个部门年初机动经费预算安排5.6亿元,当年结余达到2.4亿元。由于对机动经费的监管不严,一些部门存在擅自扩大范围、突击使用机动经费的情况,有6个部门违反机动经费管理规定,将3854万元弥补基本支出和用于一般性项目;4个部门自行动用2301万元用于补助区县等支出。

  3.预算审批管理不到位。市财政局对112项8.2亿元部门项目预算未严格审批。其中,批复了85个申报内容不完整,支出预算不细化的项目,涉及预算4.1亿元;批复了7个未经财政投资评审的项目,涉及预算3.2亿元;批复了20个应纳入但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涉及预算0.9亿元。

  4.发票和减免税管理不到位。一是发票日常监管不严。抽查发现,截至2011年底,30个非正常纳税户和证件失效户持有各类发票4.7万张,已脱离税务机关的管理。二是纳税人跨区县迁移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一些纳税人迁出时不办理纳税清算,不缴销整本发票,通过税收征管系统查询,2009年至2011年,有129户迁出纳税人未到迁入税务机关报到,持有定额发票15.1万张。三是个别备案减免事项的后续管理不到位。在审计抽查的25户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纳税人中,有14户超范围多计扣除项目2660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402.9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情况。

  对201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并延伸调查了15家国有企业,以及市国资委安排的30个重点项目,涉及资金49.5亿元。201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2.7亿元,预算支出52.5亿元,预算投向紧紧围绕促进支柱企业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支持了“京东方八代线”、“北汽控股资本金注入”等项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个别项目存在违反程序,提前拨付资金等问题。如,北汽控股集团下属6户企业违反申报程序,在未取得破产终结审计报告的情况下,提前获取“劣势企业调整退出”补助资金1.1亿元;“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示范线”等3个项目由于未实施,2亿元资金在项目单位存放。

  针对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正在研究制定加强部门机动经费管理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认真开展项目事前评估、财政评审、事后绩效考评,努力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质量。针对发票监管不严和减免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地税局正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迁出纳税人已领购未使用发票的缴销,进一步明确减免税的管理流程,加强扣除项目的专项评估和执法检查。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市教委等35个部门201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关注了预算编制、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并延伸审计106个下属预算单位,重点抽查了1556个项目,涉及资金总额367.7亿元,比上年增长2.2倍。

  2011年,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密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达到了“调结构、稳增长、保民生、促发展”的目标,35个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所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有所增强,抽查9个部门承办的22个政府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不严格。

  1.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审计发现,9个部门274个项目存在申报资料不齐全,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绩效目标不清晰,无法量化考评等问题,涉及预算资金18.4亿元。如,市土地储备中心申报的“土地储备开发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2514万元,申报内容仅是“单位需要的事业支出”。

  2.部分单位多申领财政资金。16个部门及下属单位通过多报房屋面积、人员数量等方式,多申报基本支出预算1726万元。如,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在基本支出预算申报中,多报办公用房面积1083平方米,多申领财政资金20.6万元。7个部门项目预算编报不细、不准,涉及预算5.1亿元。

  3.个别主管部门对大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监管审核不严,涉及32个项目4929万元。其中:市商务委超范围拨付27家单位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629.7万元;市经济信息化委对北京韩江自动化玻璃机械设备公司多拨付贴息资金37万元;3个项目单位虚报、冒领财政资金1162万元。

  4.29个部门违规改变资金用途1.2亿元。14个部门在项目间调剂专项资金7756万元;13个部门将人员经费、交通费等支出列入项目支出中,涉及资金1280万元。

  (二)财政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

  1.非税收入征缴制度未严格执行。14个部门取得的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和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7197万元,未能及时上缴国库。如,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擅自将场地和房屋租给6家单位使用,并以合作开发文化项目的名义收取上述单位门票收入、绿化养护费等86万元,未上缴国库。个别部门为了规避上缴非税收入,直接将房租收入冲抵公用经费。

  2.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6个部门通过虚列支出和以拨代支的方式,从零余额账户向本部门或下属单位的基本账户划转资金5.9亿元。如,北京舞蹈学院在工程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将2462.5万元项目资金从零余额账户支付施工单位,再以“质保金”的方式将1021.7万元收回到学院基本账户。

  3.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未认真执行。审计发现,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等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将预算资金4239万元以奖励和专款的形式直接拨付区县。

  4.政府采购政策未得到有效履行。市水电中心等10个单位96个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涉及资金2.9亿元。

  (三)部分资金使用绩效不高。

  1.10个部门62个项目未实现预期目标,涉及资金1.1亿元。对交通疏堵工程抽查发现,闵庄站等3个公交港湾建成后,公交站未能及时移至港湾内,无法体现疏堵效果;国贸桥下中心岛改造工程完工后,至今未投入使用;梆子井站等3个微循环项目,新铺人行道砖后,被其他部门重新挖开。

  2.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15个部门77个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资金闲置4.5亿元。如,2011年初,市残联“康复医院配备康复器材”项目预算8740.3万元,由于在预算批复后拟调整实施方案及配置标准,截至2011年底,未组织实施。

  3.部分大额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度滞后。由于预算批复和项目确定时间不匹配,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制定不详细等原因,导致旅游、体育等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项目无法得到及时落实,预算执行进度较为滞后,截至2011年底,有3.3亿元资金未使用。

  4.部分项目存在预算编报不科学、论证不严谨、预算安排明显高于实际支出等问题,涉及资金3152万元。如,2011年,“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项目按85元/场次的购片费标准,申报项目预算1480.9万元,并已拨付至2家农村电影院线公司。延伸发现实际购片成本分别为15.6元/场次和9.6元/场次,全年实际支出212.1万元,仅占财政拨付资金的14.3%。

  (四)部门决算编报及财务核算不规范。

  1.14个部门将收入、支出和结余资金4.4亿元在往来款项中核算。如,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将课题结余资金95.7万元在往来账款核算,未在决算报表中反映。

  2.市侨办等6个部门未将资产1.5亿元纳入决算编报范围;11个部门由于会计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错误,导致收支决算编报不真实,涉及资金1.4亿元。

  3.市口岸办等17个部门1亿元资产账实不符。主要是一些部门未将已竣工的办公房屋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整账目,完善制度,追踪问责,积极落实整改,有的问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已得到了纠正。市旅游委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市体育局等部门针对下属单位的问题,提出了调整账目、上缴应交款项的要求。一些部门和单位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反映的问题,通过清理往来款项、补办资产、完善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市审计局还将对各部门的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本报告后,向社会公告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初步整改情况。

  三、民生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对涉农资金、教育经费、卫生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审计,审计范围包括:16个区县教委及81所中小学校,北京工商大学等10所高校,北京朝阳医院等2家公立医院,171个医药卫生专项资金项目,顺义等5个区县290个农业产业项目,以及13个区县的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共审计资金量667.3亿元。

  各区县教育经费使用总体情况较好,教育资产管理比较规范;高等院校科研环境和科研能力得到提升,新增市级重点实验室25个,新增实验室面积6万平方米,添置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478台,承接国家、市级及其他科研课题1631项,荣获国家和市级以上科技奖励122项;农村产业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农民收入得到提高;房山、大兴、顺义、延庆等区县完成设施农业17.3万亩,实现产值217.1亿元;市卫生局及所属医院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医院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项目管理部门和实施单位较好履行了职责,政策的导向作用得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涉农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1.部分市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水平不高。

  一是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抽查了12个涉农区县的40个项目,其中:投入1.3亿元建成的14个产业设施或项目处于闲置、转产或弃用状态;投入906.1万元建成的11个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7个项目849.4万元资金到位后,长期未组织实施,造成资金闲置。

  二是农业科技引领作用尚未完全发挥。按照强农惠农政策的规定,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应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提高农业产业的科技含量。但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1年市对区县涉农转移支付资金中,农业科技投入为5.5亿元,仅占农业转移支付资金总规模的2%。

  2.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尚需规范。5个区县3.4亿元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用途分配;7个区县3.5亿元资金当年没有安排使用。

  3.区县配套资金到位率不高。2009年至2011年,11个涉农区县农业综合开发、节水灌溉、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等3类项目,区县财政按规定应安排配套资金37亿元,实际到位4.5亿元,到位率仅为12.2%。

  (二)教育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1.部分高校科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不利于绩效考评。有14个项目的绩效目标仅为购置设备或搭建信息平台,未明确具体的质量标准或验收标准,涉及资金2126万元。

  2.科研课题经费的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延伸审计的90个项目中,有16个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或未按进度实施,涉及资金817.9万元。

  3.区县教育经费结余规模较大。2010年,16个区县教育经费当年结余达到24.6亿元。

  (三)卫生专项资金及医院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

  1.部分医疗设备未及时投入使用。延伸审计10家医院使用卫生专项资金采购设备情况发现,有108件价值5669万元的设备未到货或未投入使用,分别占已采购的设备数量和项目资金的36.4%和35.8%。

  2.医院课题经费结余较大,使用不规范。如,2011年,2家医院共有109个已结题的科研项目,接受财政补助资金1708万元,结余资金达486.8万元,占补助资金总额的28.5%。部分科研课题经费中还列支了与项目无关的费用。

  3.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延伸审计155个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发现,预算执行率为35%。

  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市教委改进经费拨付方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申报环节管理,完善对科研基地建设项目的绩效考核。市卫生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改进项目预算执行模式,陆续发放未及时使用的医疗设备。7个区县已收回602万元改变用途的涉农转移支付资金。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轨道交通建设线路(地铁5号线、10号线一期工程)开展了竣工结算审计,对地铁7号线、14号线、中小学校舍安全开展了跟踪审计,对东城、丰台等6个区县286个社区用房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审计涉及政府投资631.2亿元。市政府高度重视轨道交通建设,各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制度建设和现场施工管理,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市区教委加大统筹力度,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技术指导,严格执法检查,三年“校安工程”任务已基本完成。审计中,市审计局一方面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规定,及时纠正了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注重节约政府投资,核减多计的工程投资和结算款,为国家节约了资金。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轨道交通建设中存在工程量计算不准确、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等问题。对地铁5号线、10号线开展的竣工结算审计,涉及政府投资328.2亿元,审减土建、电力等工程费用占投资总额的4.3%。各参建单位与建管方根据审计报告的意见,已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完成了工程结算。

  (二)部分工程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至审计日,地铁7号、14号线共有81项拆改移工程未开展招标,合同总价4.4亿元。

  (三)社区用房建设项目存在计划申报不实,资产管理不规范,改变用途等问题。审计发现,6个区县通过重复申报项目、多报完工面积等方式,多获取市财政资金5248万元;15个项目由于购置了产权不清或集体产权房屋,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7个社区将使用财政资金5126万元购置的社区用房对外出租。

  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市社会办抓紧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管理的措施,并加强与区县政府的沟通,加快社区用房产权办理手续。相关区县责成有关街道办事处限期腾退出租的社区用房,全部用于社区办公和居民活动。

  此外,继续开展了对本市援建新疆和田地区项目的跟踪审计。2011年,本市计划安排援建项目174个,截至2011年9月底,已有160个项目开始实施,开工率达92%,针对审计发现的基建程序办理相对滞后、个别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田援建指挥部及时组织了整改。

  五、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共涉及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12类18项资金。截至2011年底,本市已建立了覆盖全市各区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构建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了以扶老、助残、救孤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制度。2011年,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00亿元,基金支出1018亿元,投入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财政资金达到65.5亿元。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未纳入社会保障。1.2万名建筑企业农民工只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0.8万名临时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未参保或选择性参保。

  (二)社会保障账户和资金管理不规范。3个区县社会保障资金账户存在多头开户问题。3个区县将199.5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弥补日常经费、组织外出考察等事项。

  (三)部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和个人领取社保资金。2009年至2011年,有208名已死亡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29.6万元。通过对人力社保、民政、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基础数据比对,发现5264户低保家庭财产信息不准确。

  (四)个别单位违规套取社会保障资金。一是北京市望月泽劳务服务中心通过重复申请安置就业补助的方式多获得失业保险基金321.3万元;二是个别养老机构采取虚报人员和隐瞒死亡人员信息的方式获取老人福利资金49.5万元。其中,2家敬老院通过虚报人数的方式多申领老人福利资金18.5万元。

  (五)居家养老券管理薄弱。一是养老券领用、发放、回收登记记录不全,部分区县管理机构未建账建档,养老券登记、发放无明细记录,回收养老券没有采取盖章作废处理。二是一些区县养老券的领取、发放、回收、结存、销毁均由一人负责,缺乏内部控制和监督。

  各部门、各区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纠正相关问题。截至目前,市民政局组织力量对各区县养老券管理情况开展了大检查,并就进一步加强养老券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区县民政局认真核实低保家庭财产信息,共清退1256户;市人力社保局追回68名已死亡人员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金5.9万元。此外,挤占挪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已追回35万元;个别养老机构多获取的老人福利资金49.5万元已被收回。

  六、企业审计情况

  对首开、北辰、隆达等8家国有企业领导人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资产总额1175亿元。8家国有企业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和财务控制,有效提升管理水平,企业经营效益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部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未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会计核算不规范、债务管理存在风险等问题。审计发现,3家企业存在重大项目不履行招标程序的问题;8家企业未按规定确认收入77.7亿元,未按规定核算成本费用35.6亿元;4家企业账外存放资金1009万元;2家企业债务管理存在风险。此外,审计还发现少数企业使用假发票和个别管理人员涉嫌经济犯罪问题,有关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核实并处理

  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相关企业召开了董事会或专题会,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如,首开集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审计整改领导小组,认真分析问题成因,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开展整改落实。2家企业已经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要求,逐项确认收入、核算有关成本费用,补缴税款,并收回账外资金。

  七、审计建议

  总的看,各部门、各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不断规范,但一些部门和单位重预算,轻执行;重分配,轻绩效的倾向依然存在;基层预算单位管理相对薄弱;部门、单位间基础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未充分发挥作用;一些项目决策、执行和监督环节脱节,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绩效考评不够科学。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的审核和监管,健全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衔接机制,有效解决结余资金过大的问题;细化并完善定员定额标准,认真开展项目预算的投资评审和绩效考评,合理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列支范围,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有效性、严肃性。

  (二)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水平。健全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加强对基层预算单位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规范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完善大额资金支持项目的筛选、评价和论证机制,加强过程控制和监督检查,完善绩效考评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加强人力社保与工商、税务、民政、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加强部门联动和基础信息共享,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联动工作体系;构建多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完善低保家庭退出制度,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完善内部财务控制,规范资金运行管理,确保社会保障资金安全。

  (四)继续加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公共服务的效能和效率;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设备材料采购、资金使用、施工质量等环节和领域的监督,促进节约政府投资,保证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和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过去的五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作用,健全监督机制,突出绩效导向,促进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审计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市人大的支持下,审计工作在服务领导决策、深化预算改革、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范围不断扩大,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首次向社会公告,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绩效审计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已成为人大预算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政策制度落实,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法》及实施条例在本市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性审计立法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进一步完善了本市的审计监督制度。为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解决,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绩效审计结果的跟踪调研,推动建立了“政府主导、人大监督、部门联动、审计跟踪”的整改工作机制。

  当前,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人大及常委会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北京精神”,更加有效地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能,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