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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审议稿)

日期:2015-09-25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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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安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农村和教科文卫体两委根据主任会议确定的工作方案,在德印、纪纲、康林等同志带领下,组织代表到朝阳、平谷等区县乡镇村进行调研。听取主管部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农村基层组织、药品企业、农民等各方意见,与卫计委等政府相关有关部门反复研究重点难点。

  自2003年“非典”之后,各级政府不断强化农村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大幅度提高财政投入,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在全国率先实现新农合制度全覆盖,财政补助在筹资中达到85%以上,人均补偿额100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18万元,建立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享受大病保险人员住院实际补偿比率提高7%。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郊区转移。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价药品销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卫生工作者认真服务,大部分农民可享受20-30分钟服务圈,农民得到了明显实惠。这次议案办理市政府高度重视,安顺同志亲自批示,卫计委精心组织统筹,区县和各部门积极参与,不少问题已经着手解决。

  督办中代表们认为,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最突出的问题仍是乡村基层,尤其是边远地区缺医少药差服务。第一,村是服务最薄弱也是农民需求最日常的环节,能否保住村医疗卫生机构是农民最大的担心。长年支撑着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日常工作的人员,大多是上世纪培养的高龄“赤脚医生”。他们收入不高,工作繁杂,而且没人接班,村卫生室面临着消失的危险。目前仍有20%左右的村没有医疗卫生机构。第二,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作为体制内离农民最近的服务平台,队伍不稳,承担公共服务力不从心,到乡卫生院能找到好大夫是农民最大的心愿。基层缺少医生,边远地区就医难还比较普遍。医生走的比来的多,走的比来的快,留下的也想走,背后的诱因远大于政策制度留人的力度。同时,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缺少整个医疗体系的技术支撑,包括双向转诊、巡诊和代培医生等缺乏稳定的制度规范和必须的经济联系。在乡卫生院巡诊的“城里大大夫”最受农民欢迎。第三,对乡村用药限制较死,对“药”的需求和能否在村里报销是农民和基层最现实的难题。村里多是老幼妇残,村卫生室和卫生服务站的服务最方便。但常见病、老年病、慢性病等部分药品不能报销,农民不得不舍近求远跑大医院。价廉好用受欢迎的普药总是断货,品规单一也没得选择。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药与二、三级医院也衔接不上,农民在大医院看了病,回到乡村很多都拿不到药。第四,在信息化条件下,在村里刷卡就医是农民最盼望的公共服务。以区县为单元的新农合统筹层次低风险高,报销比例和用药能力有限。

  督办中代表们认为,这些问题带有普遍性,只是依离“城”远近程度有所差别,边远地区是最重的。基层薄弱不能看作是局部问题,它背离“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医疗模式,反映的是体制漏洞。现行的医疗体制把包括医生、病人、用药、医保、住院、设备和投入等在内的一切医疗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几乎全部向大医院倾斜。农民寻着能报销的地方去,医生向着能发展的地方跑,资源朝着能挣钱的地方流。无论出台多少“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政策,政策在基层难以形成明显效果,形成城市医疗拥挤和基层医疗衰败的恶性循环。其次,在认识上对政府公共服务在农村基层要保的范围、水平以及实现手段的难度估计不足;对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在农村医疗卫生标准上应弥补的城乡差距投入不足;对实行基层首诊改革的决心动力不足。此外在工作精力、具体组织、机制协调、转变职能、动员社会甚至破除偏见上都有一些该深入总结之处。任由以往,长期薄弱就会薄弱长期。

  农村和科教文卫体两委认为,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也对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解决“大城市病”,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具有重要作用。首先要找准问题,认清原因,形成共识。老制度的漏洞必须以改革老制度来弥补,破解乡村难题应从革除老办法起步。提以下四点具体建议。

  一、明确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性质目标和政府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应突出强调在农村地区政府要全面落实好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建设好区别于大医院体制的,能担负好公共服务基本责任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织网底、强节点、建机制、增投入”的思路,抓住“两点一制”这个重点,“十三五”期间在乡村两级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相应的体制改革上取得根本性突破,明年就应取得明显进展。满足农民在乡村就医用药和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需求,推进城乡医保体制并轨,健全城乡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兑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承诺和“全市市民包括农民都可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健全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一是本着村为网底,方便农民的原则确定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的性质、职责和范围。把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政府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托底机制,根据村庄特别是偏远地区不同于城市社区的实际,认真评估农村地区20-30分钟服务半径的实际效果和服务能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既方便群众寻医问药,又避免资源闲置浪费。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和运行标准,在十三五期间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当务之急要消除公共服务的盲区,酌情补齐847个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二是从今年起,从本村或本乡选拔具有从医意愿的高中毕业生,充分利用高校、各区县卫校和二三级医院师资,采取岗前培训和在岗长期定期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培养本土化村级卫生服务人员。要制定偏远地区中长期村级卫生服务人员培训计划。要建立相应的培养、培训和从业资质认定渠道和办法。采取多渠道补充村级卫生服务人员的政策。制定优惠政策,吸引近十年定向培养的医学毕业生和本市退休医生、社会医生到村服务。赋予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法定的监管指导村卫生室职责、经费和手段。三是可参考“村官”方式,制定“村级卫生服务人员岗位”补助和养老的政策,包括行医三十年以上老村医的养老问题,增强岗位吸引力。四是将村卫生室服务纳入医保。制定村医务室扩大行医服务项目和经营法定其他药品可操作范围。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持卡就医。参照城镇居民医保标准,根据分级诊疗原则,扩大参合农民定点医疗选择范围。

  三、建好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是提高乡镇医生质量和服务水平。医务人员管理一体化,将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统筹管理。建立医务人员定期双向轮岗机制。选派上级医院优秀医务人员逐级支援,推动基层业务发展;乡镇医务人员轮流到二三级医院学习培训。轮岗制度要长年坚持,实行目标考核,结果作为晋职晋级依据,保证常年有不同职称的医生在乡镇卫生院为农民提供医疗服务。坚持订单定向培养制度,补充本地基层医务人员。调整外埠医务人才引进政策,变“先引后用”为“先用后引”。增强医疗卫生队伍的稳定性。二是健全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岗位激励机制。其标准应具有较强吸引力,达到稳定现有乡镇医生队伍和广招体制内外合格人员服务乡村的水平,扩大医生备选范围。三是健全偏远地区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中医科室和门诊外科手术室,承担好基本医疗服务责任。适当放宽检查范围,结合轮岗制度,创造群众优先选择在乡镇就医的条件。评估撤乡并镇后乡镇医疗卫生中心的覆盖能力,过差地区应恢复原乡镇卫生院或强化中心村卫生室。

  四、完善制度和体系

  一是放宽基层用药限制。扩大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用药范围。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二三级医院确诊治疗方案延续用药的可在村报销。提高零差价药品销售补贴。二是保障低价药品供应。对“短缺药品目录”、“低价药品目录”内的药物,即“价廉管用的普药”指定专门机构,定点统一补贴采购配送到村到乡,使基层医疗机构直接受益。三是划定二三级医院在农村地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区”,制定政策,以购买服务方式促进双向转诊、巡诊、远程会诊、合作帮扶等日常化制度化相衔接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