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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市级大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2-10-15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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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2012年9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级大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在审议和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1年,我市市级大额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总体是好的,资金安排对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首都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保障首都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快了各项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加大了资金统筹力度,加强了预算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同时对全部大额专项资金2011年使用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对其中6项开展了绩效审计工作,促进了大额专项资金整体使用的合法、安全、有效。市政府的报告全面地总结了2011年市级大额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客观报告了取得的成效,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采纳并回应了分组调研、询问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整改措施。大家对这个报告表示同意。在对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委员和代表结合会前的调研,也指出了大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在常委会专题询问中,大家对大额专项资金的功能定位、制度建设、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根据常委会审议和询问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和坚持大额专项资金的性质、功能,严格控制设立新的大额专项资金

  要对当前市级大额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资金的性质、功能,认真研究大额专项资金的使用和运行规律,建立专项资金的整合和退出机制,完善、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共性和公益性,使大额专项资金的决策使用与全市整体发展规划、政府职能定位协调一致。不断完善各项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标准,严格控制设立新的大额专项资金。

  二、强化预算管理,改进大额专项资金的运行管理方式

  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强化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实行大额专项资金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加大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评审力度,完善大额专项资金的滚动项目库建设,切实将大额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逐步提高年初项目预算资金的到位率。2014年各项大额专项资金在人代会批准预算后一个半月内,项目预算资金到位率要达到50%以上。

  三、深化绩效管理,切实做到全过程监管

  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意识,不断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建立大额专项资金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继续加强各业务主管部门绩效自查、财政绩效考评和绩效审计工作,推进对大额专项资金绩效监督的制度化、常态化。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未达到主要预期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市政府应当予以核减规模。提高项目遴选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动项目确定的公开、公正、高效。加强对资金支出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的经常性监督,实现对项目的全程监管。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逐步将大额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要加强部门资金的统筹协调,完善大额专项资金的联席会议机制,逐步打破部门资金分割,改变资金支出结构固化的现状。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项目安排的合理性、科学性。要做好大额专项资金的分配和市与区县事权财力责任的衔接,调动市与区县两个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与公共资源的性质、用途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五、加强整改问责,实现对大额专项资金的追踪问效

  完善大额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从强化责任入手,本着“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绩效跟踪和监督力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效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责任追踪问责。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选择一项大额专项资金,对其使用与管理情况继续跟踪监督,并进行专题询问。

  以上意见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1次主任会议通过。请市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认真研究,改进工作,3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方案的报告,一式2份。一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一式2份。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