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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对“首钢搬迁、矿山关停后开发替代产业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书

日期:2010-12-20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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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2010年11月1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首钢搬迁、矿山关停后开发替代产业,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议案办理报告)。在审议中,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认为,议案办理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本市促进西部地区转型发展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对策措施切实可行。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与市人大相互配合、密切协调,使议案办理的过程成为推动工作的过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郭金龙市长任组长的首钢地区规划建设及产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企业搬迁调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二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炼钢、采矿等资源型产业加速退出,产业结构调整全面展开;三是加强生态修复,生态管护运营和补偿机制逐步完善;四是民生和社会保障不断改善;五是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进了一批重点项目;六是储备了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七是着手研究制定促进西部地区发展实施意见,转型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落实。同时,西部地区发展是一项长期、系统而艰巨的工程,工作虽然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由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转型尚处在起步阶段,发展中仍面临对西部整体功能定位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需要科学规划新兴替代产业,加强规划的引导和约束;适合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制度环境有待完善,科技创新驱动作用有待增强;产业转型过程中,富余职工转岗就业安置任务仍然艰巨,社会保障体系急需完善;共同推动西部地区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需要尽快建立健全等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立足首都城市性质功能和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西部地区功能定位,努力打造西部绿色发展新区

  要准确把握西部地区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西部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所承担的功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首都城市的性质、功能和目标,结合西部资源禀赋特点,进一步明确区域的整体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坚持建设西部绿色新区的目标,将生态涵养和生态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着力突出西部地区绿色生态功能。加快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实现生态环境由浅层修复向全面优化提升。积极发展生态友好型绿色产业,将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发展替代产业的重要依据,严把准入门槛,做好水资源论证、节能评估等工作,推动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民生为本、生态优先、文化为主、科技支撑、制度创新、宜业宜居”的原则。着重发展文化创意、高新技术、高端服务业等少污染、低能耗的产业,建立生态、低碳、环保的价值体系,避免经济发展上的短期行为,创造宜业宜居的良好环境。

  二、系统谋划“十二五”科学发展,推动产业跨越升级,实现西部地区持续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的要求,立足于更好地履行“四个服务”职责,做好西部各项规划与全市“十二五”规划的有机衔接。高质量地编制首钢工业区、西部生态涵养区、矿山地区、永定河流域等重点规划。强化规划的约束力,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发挥好规划对西部地区建设发展的调控引导作用。选择符合首都产业发展方向,适合西部地区功能定位的战略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探索与新兴替代产业相适应的经济发展模式,更加科学、有序地进行深度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扩大试点区辐射范围,形成分工合理、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优势互补的园区布局,扎实推进西部地区科学发展。

  三、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驱动,提高西部地区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把科技创新作为西部地区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充分利用和发挥首都科技资源优势,引导创新资源与西部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积极搭建以项目为龙头,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平台,着力提升企业研发积极性,激发民营科技企业和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活力。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体制,支持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将西部地区打造成为富有创新活力的科技创新基地,为本市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发挥服务和支撑作用;二是逐步建立土地资源服务创新、分享创新成果的机制。首钢搬迁、矿山关停释放出了宝贵的土地空间,要在系统评估土地污染状况,认真检测、治理的基础上,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其土地利用价值。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降低科技创新企业的用地成本。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政策,使土地资源能够分享科研成果的长期收益,探索实行租赁、协议出让、作价入股等多样化的土地供给方式,力争在科技创新型企业、民营企业用地等方面有所突破;三是完善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建立有利于推进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的长效机制。遵循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完善激励制度,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的示范制度。

  四、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型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妥善解决首钢和矿山富余人员转岗就业安置,提高政府保障能力。突出就业政策针对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就业政策。加强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将替代产业开发与职工就业安置相结合,以重大项目的立项、建设和运营带动富余人员转岗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发适合本地区劳动力特点的就业岗位资源,完善城乡就业协作和跨地区就业机制,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二是将生态修复、生态管护与农民致富相结合。通过生态建设和管护,缓解当地劳动力就业困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拓展补偿渠道,实现生态文明和农民增收双赢的目标;三是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山区人口搬迁等工程,探索建立搬迁补偿机制,将棚户区改造与让群众得实惠同步推进,着力维护西部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四是稳步推进西部地区农村城市化进程。建立农村城市化的制度基础和组织基础,以替代产业发展为支撑,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和山区人口搬迁中的农民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五是保证企业调整关停后的电力、供热等系统与全市市政配套体系妥善衔接,加快垃圾分类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确保水电气热等民生相关的基本生活保障供应。西部地区企业社会职能剥离后,要重点围绕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加快完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建立统筹协调发展机制,形成整体推进西部地区发展的合力

  一是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开发。整体规划西部地区生态建设、产业转型与替代,加大市政府统筹力度,避免项目分割和重复建设,有序整合利用资源,实现规模化、集约化配置;二是建立市级统筹协调领导机制,研究解决促进西部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在西部建设发展中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服务职能,统筹协调组织推进西部地区发展;三是完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西部相关区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西部开发建设利益协调机制,构建既保护和尊重各方主体利益诉求,又有利于整体推动西部建设发展的制度安排,形成各方主体共同负责、共同建设、共享成果、合作共赢的工作格局;四是充分发挥西部重点企业的龙头和引领作用。发挥好首钢地区规划建设及产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盘活和利用好土地资源,积极打造创新平台,营造适合民营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统筹考虑企业与所在区的利益关系,明确土地开发模式与开发主体,完善开发建设和利益协调机制,搞好利益平衡。引导和鼓励首钢、京煤等企业拓宽发展领域,发挥品牌效应,面向西部全局,努力实现企业利益与西部整体利益和全市发展大局相一致;五是统筹资金扶持体系,保持资金平衡。按照“统法不统权、统用不统钱”的原则,整合资金支持渠道,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研究有利于推动土地、资本、技术相结合,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政策措施,探索区县与企业合作建立投融资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西部地区建设的积极性。拓展筹资渠道,努力保持资金平衡;六是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采取适度先行战略,综合考虑交通网络体系,加快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等规划建设,完善城市运行保障设施,提高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

  以上意见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请市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认真研究,推进工作,一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一式2份。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将对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