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
2009年11月1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中,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认为,市政府按照市委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在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强化政府基本公共卫生的责任、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改善农民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着力让广大农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差距、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本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虽得到加强,但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却有所削弱;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人员短缺,服务能力尚待进一步提升;边远山区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薄弱,农民离公平均等化享有与首都经济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提出,要按照市委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全局,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抓住机遇,加快提升本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不断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机制
由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在功能定位、人员编制和运行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乡镇卫生院整体划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得到加强,但山区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相对削弱,给农民就近就医带来不便。建议市政府进一步专题研究完善农村医疗卫生的体制机制。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适应当地农村的特点,从农村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适当分类,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规划设置、运行机制和人员编制,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要结合农村的小城镇建设,在边远山区的中心镇建立享受卫生服务中心政策、规模适当、但在一些农民急需就近医治的学科具有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医疗卫生机构,方便边远山区居民就近就医。
二、努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本市医疗卫生资源丰富,但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区。由于人员编制不够科学合理、人才难进更难留、乡村医生后继乏人等原因,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人员配置和服务水平上与市区还存在较大差距。建议市政府一是科学合理地调整编制标准。充分考虑服务人口增加、服务职能拓展、农村地区地广人稀服务半径大等相关因素,根据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调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编制标准,并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对在岗人员的培养,不断提高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同时,进一步扩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规模,合理制定招生标准和专业设置,为农村地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更多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三是发挥好乡医的作用。进一步研究乡村医生的培养补充和待遇问题,保持乡医队伍的稳定和后继有人,充分发挥他们在村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四是加强政策引导。对远郊区县适当放宽卫生人才引进政策和增加引进指标,缩短手续办理周期,为引进人才创造好的条件;对在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工作条件较为艰苦的医务人员,要在工资待遇、职称晋升、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制定和落实好优惠政策,用事业和待遇吸引和留住人才。五是充分利用城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支援和辐射农村。继续完善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的各项制度。如组织城市医院有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定期轮换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安排医疗专家到远郊区县医疗机构开设门诊,并制定政策予以鼓励和支持。进一步开展三级医院协作共建郊区区域医疗中心和二、三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等工作,在基本医疗上构成一个完整网络,同时增强和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络能力和服务水平。探讨组建医疗集团或医疗共同体。通过不断优化本市卫生资源配置,确保城乡不同人群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继续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投入的倾斜力度
近年来,本市不断加大了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投入,但与进一步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的要求还有距离。建议市政府一是在实行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后,对远郊区县2009年卫生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监督区县财政卫生经费的依法增长,切实保障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二是从加快推进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出发,在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对定位为生态涵养发展区的远郊区县,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重大医疗卫生基本建设项目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专项给予补助,帮助其尽快完善基础设施,加快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的进程,加快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差距。三是根据农村地区相对城区基础薄弱、发展不均衡、运行成本高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经费核定标准。四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的财政资金投入要精细化管理,突出重点,合理配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本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完善,筹资及保障水平居全国前列,但在报销方式和范围上,与广大农民的期望和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筹资报销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差距。同时,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加大系统开发力度,尽快实现农民医疗费用实时结算;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农民在村卫生室看病不能报销的问题。
此外,对多数区县的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还是依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人员编制和业务用房没有专项保障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议市政府尽快研究解决办法,明确急救体系的性质,保障急救人员编制和经费,科学规划急救站点,合理确定资源配置标准,完善急救体系运行保障机制。
以上意见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通过。请市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认真研究,改进工作,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方案,一式两份;一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一式两份。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将对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