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慕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的规定,我就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统称建议)的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的总体情况
2015年,我院共收到代表建议24件。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收到23件,闭会期间收到1件。其中,我院单独办理14件,主办1件,会同其他单位办理9件。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部建议均已办理完毕。
今年我院承办的代表建议,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关注点集中。代表建议对中央部署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关注度高。今年,46%的建议集中在司法改革、立案难和执行难、律师权利保障等领域,也正是北京法院当前着力研究、推进的重点工作。二是内容具体务实。反映法院具体工作的建议比重增加,涉及多家单位共同办理的宏观性问题有所减少,针对性增强,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程度逐步加深,代表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的能力逐步提高。三是参考价值高。律师、法学教授等法律专业人士,以及党政机关中具有法律知识背景或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代表所提建议占总数的75%,建议广度和深度均有所增加,对推动法院工作有很好的帮助,裨益良多。四是要求面复比例加大。占建议总数的50%,表明建议人的重视程度提高,也对办理工作给予更高期待。
二、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推进司法改革方面建议的办理情况
2015年是司法改革全面深化之年,今年涉及司法改革方面的建议共有6件,内容主要围绕完善司法责任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以及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三个方面,占建议总数的25%,较去年增长了近9个百分点。北京是中央统一部署的四项基础性改革的第三批试点地区,《北京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今年12月初通过了中央审批,日前正在加紧部署。为办理好代表建议,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有关改革精神和部署,今年以来,我院制定《北京市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择了一个中院、三个基层法院开展试点工作,对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充分准备。
王玉梅代表、苗谦代表以及朱建岳代表对如何完善司法责任制提出相关建议,我院将有关建议内容融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全面调研,进一步推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一是逐步改变过去审批、汇报式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将审判权力和责任更多地落实到法官、合议庭身上。二是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截至11月30日,全市三级法院873名院、庭长共办理各类案件58239件,占全部结案数量的155%。三是完善审判组织形式,形成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审判团队,进一步明晰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四是深化审判委员会改革,强化审判委员会解决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方面的作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直接审理疑难复杂案件。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事项,朱建岳代表围绕改革的具体内容提出建议。今年4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以及最高法院的部署,市二中院、东城法院、海淀法院、密云法院、门头沟法院作为全国试点法院开展试点工作。我院与市司法局共同研究,会签《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文件起草过程中,我院充分吸收了朱建岳代表所提建议,并邀请其出席试点工作部署会,赴东城法院视察试点工作阶段成果。
为落实张学兵代表、卫爱民代表提出的进一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的建议,今年我院修改了有关规范性文件,针对上网后续问题开展上网公开差错检查、意见收集反馈机制调研,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专项评查活动,并邀请法律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专家评审团,开展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方面建议的办理情况
针对刘学锋代表提出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伪造证据现象日益突出的问题,我院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加大制裁力度,严格适用司法惩罚措施。今年,市二中院、大兴法院针对伪造证据、出具虚假证言等严重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分别作出罚款20万元、111万元的决定。二是规范作证程序,全面实施诚信诉讼告知制度,明确告知处罚后果。三是加强证据审查力度,必要时通知开具证明的单位到庭接受质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张学兵代表、刘学锋代表、宋慰祖代表在建议中指出,法院应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执行工作一直是法院的重点工作,为落实代表建议,今年北京法院深化相关举措。一是加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对2000年至2013年未实际执结案件开展专项清理。二是完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和执行联动机制,目前已在8家银行实现了“点对点”专线网络查询,在3家银行实现了网上冻结。与天津高院、河北高院签订《北京、天津、河北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书》,实现了信息共享、高度联动。三是建立起全市法院统一、高效的执行办案和指挥管理体系,实现对每一个执行案件、每一个工作环节的信息化监督管理。四是推进“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开展反干预执行、反消极执行行动,对消极执行中的违法违纪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立案以及审判管理方面建议的办理情况
为解决张学兵代表、王玉梅代表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北京法院今年按照中央、最高法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制定《关于北京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加强当事人诉权保障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应实施办法;采取“先立案后交费”模式;对材料欠缺不符合起诉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充内容,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派出5个督导检查组,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等74人,对全市法院的立案、诉服窗口进行检查。自今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起,截至11月30日,全市法院当场立案218884件,当场立案率为96%,在全国法院中一直处于前列,“立案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全市所有法院均已实现网上预约立案,部分法院已经实现直接在网上登记立案。
朱建岳代表提出建议认为以各项统计指标作为法院、法官业绩考核手段不科学,我院广泛听取各级法院和法官的意见建议,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修改了原来的考核体系,正在起草新的审判业绩评价办法,构建科学合理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着重提升审判质量考核数据对审判工作的服务功能。
(四)保障律师权益方面建议的办理情况
张学兵代表、刘红宇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律师权益保障、推进法官与律师双向监督方面的建议。多年来,北京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出台了有关尊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规范性文件。今年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后,两高三部于9月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我院结合代表建议,已经和即将推出一系列举措。一是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绝大多数法院开辟了律师免安检“绿色通道”;设置诉讼服务窗口和诉讼服务自助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材料收转、跨行政区划的文书打印等一站式诉讼服务。二是积极配合市律协开展律师着袍出庭试点工作,三家试点法院均设立律师更衣室,提供备用律师袍。三是构建沟通协作平台,与市律协建立违纪违规投诉、核查、处理和反馈机制,积极推进法官与律师互评试点工作。四是下一步将在全市各级法院和派出法庭统一设立律师工作室,具备办公、休息、储物等基本功能,并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储物柜等硬件设备,提供无线网络。
此外,我院还办理了霍晨光、王北榆、罗建等代表提出的有关建议。今年所有建议办理结果,均获得代表满意或同意的评价。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建议的顺利办理,得益于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以及各位代表的理解与支持,也是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工作的结果。
(一)“以问题为导向”,将建议办理作为汲取民意回应代表关切的重要平台。今年我院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院长办公会集体分析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与法院今年的重点工作相结合,将代表建议作为党组决策的重要依据和信息来源,从制度机制层面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制定建议办理方案并严格贯彻落实,开展专项工作的同时也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同步推进,着力弥补和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突出矛盾,充分发挥代表建议重要作用,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开门办件”,将建议办理作为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院不断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探索建立了办前分析、提前交办、全程沟通、跟踪督办、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等一整套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今年,我院创新办理方法,深化司法公开,邀请建议人以及关注相关工作的代表进院视察、全程监督,深入了解办理过程,同时邀请市人大相关部门参与指导。
(三)“件件有沟通、事事有回音”,将建议办理作为接受监督增进理解的重要途径。为避免办理工作流于形式,改变“文来文往”的办理方式,在以往“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三沟通”的基础上,今年我院提出“严”要求,各承办部门领导亲自上门听取意见,实行“面对面沟通”;对于查证属实的程序问题、审判作风等问题,“即时整改”;将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有关举措,“即时回复”。同时,我院也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上下功夫。全年围绕代表建议开展征求意见会、工作通报会、观摩案件庭审、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等各种形式的主题联络活动36场,通过各种方式主动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让代表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改进工作的诚意和努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代表建议是代表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是帮助法院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今年,我院虽然在办理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新做法,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下一步,我院将在市委、最高法院、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指导和监督下,继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规范建议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以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