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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日期:2016-05-06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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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作一汇报。2014年9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京常审字〔2014〕5号),从转变理念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构建协调统一的行政执法运行体系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八条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落实工作,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条进行分解,按照年内可完成、目标可量化、结果可考核、经验可推广的要求,确定了2015年落实审议意见的四个方面重点任务,印发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一年来,在市政府统筹协调推动和各牵头责任部门的积极落实下,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组织及运行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围绕构建“横有分工、纵有层级、权责明确、边界清晰、衔接有序、传导有效”的行政执法组织及运行体系,重点推进了4项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总体实施方案》,在总结石景山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将门头沟区和平谷区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纳入国务院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对试点区县农业系统分散在畜牧、农机、种子等5类执法主体的行政管理职权、检验检测职权和检查处罚职权相剥离,组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全部行政处罚权。目前,门头沟区和平谷区的试点改革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预计2016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二)做强基层网格,推进重心下移。印发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安“三网合一”工程。目前,东城、西城、朝阳等区县已基本实现了信息归集分派、指挥调度、响应处理、督查考核等网格平台整合,城六区基本建成覆盖各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城市服务管理网格体系。针对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基层执法力量调研,并在街道(乡镇)层面强化基层站所建设,分步推进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其中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领域已实现执法力量下沉到街道(乡镇),基层执法的覆盖能力和效率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深化审批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按照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审批职权,推进部门内部行政许可及相关管理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强化各级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要求,今年市政府已分两批清理审批事项57项,其中取消48项、下放9项。2013年以来,本市已累计精简审批事项439项,其中取消234项、下放205项,精简比例达45%,提前、超额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三分之一的要求。为解决企业和群众普遍反映的“审批难”问题,本市按照“一次决策、并联审批,简化程序、高效办理”的思路深化审批改革。市政务服务中心已于11月9日正式运行,40个委办局的740项审批事项实现一站式办理。全市投资项目审批环节从80多个减少到50多个,审批时限从300多个工作日平均压缩到109个工作日。

  (四)整合热线资源,建立投诉举报案件统一受理、分办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北京市违法行为信息投诉举报受理分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各类投诉举报信息平台的整合步伐。今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质监局、市文化执法总队、中关村管委会等7条热线已并入市非紧急救助综合服务中心12345平台,实现对各类违法行为信息和投诉举报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分派、统一督办、统一答复。下一步,市政府还将继续推进投诉举报信息平台整合工作,力争到2016年底将政府各部门设置的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整合为统一的受理分办平台。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围绕构建“严格规范、相互协作、公开公正、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体系,重点推进了5项工作:

  (一)厘清权责关系,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制定了《北京市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在2014年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对全市各级执法部门的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集中梳理,并通过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上报。目前,涉及45个部门2400余项权力的《北京市政府部门行政强制等权力清单》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将于年底前全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首创“通用责任清单+专项责任清单”的政府责任清单模式,针对人口调控、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秩序治理等跨部门、跨层级的重点事项、难点问题,设置专项责任清单,梳理界定各部门职责分工,通过清单的形式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推进权力规范运行、阳光运行。

  (二)规范执法行为,统一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和程序。印发了《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对全市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行部署,统一了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公示形式。目前,全市45个执法系统已完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修订工作,将陆续在各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实施。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45个执法系统的166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共发现执法案卷在主体、事实、依据、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555项,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104条。起草完成《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规范和评查标准》(征求意见稿),拟于年底前印发实施。

  (三)强化执法协调,构建执法争议协调和协同协作机制。结合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以解决城管执法争议为切入点,共梳理出挖墙打洞、黑车查处、停车管理、骑墙烧烤、违法建设、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等12个城管部门与相关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的执法边界争议事项。目前市政府法制办正在拟定争议事项的具体裁定意见,年底前将会同市编办完成对上述职权争议的协调裁定,切实解决城管执法中因职权边界争议带来的权责不清、推诿扯皮、效能低下问题,不断提升权力运行的整体效能。同时,为全面建立执法争议协调和日常协作机制,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开展《北京市行政执法协调协作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出台。

  (四)推进“两法衔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围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市政府法制办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行政机关移送涉嫌案件疑案清理和专项监督活动,并印发了《2015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计划》。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公安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北京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两法衔接”案件的移送标准、移送要求、提前介入机制等进行了细化,从机制上较好解决了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等突出问题。目前,该《办法》已完成面向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和区县政府的征求意见工作。下一步,经市政府审议后,争取年底前出台。

  (五)规范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岗位人员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执法岗位及人员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起草完成《北京市行政执法岗位及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管理原则、资格考试、行为规范、证件年审、履职监督等方面,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出了明确思路和具体要求。下一步,经市政府审议后,争取年底前公布实施。

  三、行政执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围绕构建“制度严密、评价科学、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体系,重点推进了3项工作:

  (一)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市委、市政府把建设全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作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重要抓手,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分期组织建设。按照全口径归集执法数据、全过程监控执法状态、全方位评价执法效能、全数字服务政府决策的“四全”目标定位,全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一期已于4月1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全市行政执法部门间的行政处罚数据对接,构建了执法密度、强度、均衡度三个维度的动态监控指标模型,初步实现了对行政执法运行状态的动态监控和评价。市委郭金龙书记、市人大杜德印主任、市政府王安顺市长均对平台一期专门进行视察并听取了工作汇报。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二期整体业务构架也已经确定并于10月开始建设。平台二期将重点围绕行政执法队伍基础信息和培训考核、案件移送及“两法衔接”、行政许可数据与非紧急救助信息接入等执法监督业务模块进行系统开发,逐步实现全市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在部门间、区域间的互联互通和互认互用,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和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控。

  (二)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履责监督,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的行政效能监督和问责追责力度。今年年初,市政府已将“人均执法量”、“行政处罚职权履行率”等有关权力运行的指标纳入2015年度对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通过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对各部门权力运行和职责履行信息进行全口径归集、全过程监控、全方位评价,于10月15日对前三季度全市45个行政执法系统的权力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其中对14个前三季度“零处罚”的执法系统进行了点名。围绕加强行政效能检查,在全市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中,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重点针对政务服务窗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办事不公、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之中,督促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整改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法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公开内容,积极创新公开方式,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围绕全市结构调整和功能疏解、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化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环境治理、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等17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首都之窗”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市级部门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所属机构、行政审批清单、行政处罚清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职权信息,详细公开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受理方式、受理地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18项行政审批信息,以及职权编码、职权名称、处罚依据、实施主体、处罚种类、流程图、监督电话等7项行政处罚信息,实时更新维护,实现群众对政府部门职权信息的一站式查询,保障行政权力在社会监督下运行,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四、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围绕构建“政民互动、政社结合、立体防控、网格治理”的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重点推进了3项工作:

  (一)开展社区居民自治试点。在城六区39个社区开展社区区域化党建、多元性自治、开放式服务试点工作,建立多方参与的共商共治共享模式。不断强化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区服务“三位一体”社区治理格局,全市共建成社区规范化示范点521个,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293个,为下一步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建设提供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基层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展了市民劝导队的规模和服务范围,全市市民劝导队已有2393支,人数达到10.4万余人,劝导范围从街面向居民小区和楼内延伸,劝导对象从以商贩商户为主扩展至居民住户,劝导内容从环境秩序拓展到文明自律、邻里守望、安全维稳。市民劝导队已成为本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强社会矛盾调解志愿者服务管理和组织建设,推动矛盾调解志愿服务项目建设,共开展“北京社会志愿服务行”活动301项、5910场(次),累计动员志愿者44万余人(次),受益人群98万余人(次)。

  (三)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作用。推进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网格化体系全面覆盖,全市16个区县网格化体系已覆盖302个街道(乡镇)、6191个社区(村),覆盖率达到92.4%和91.7%。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在网格化体系和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基层网格发现问题、消化问题的能力。全市各区县网格化体系共处理各类社会管理事件148万余件,解决率和满意率均达到95%以上。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已成为本市开展社会服务管理、保护城市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支撑。

  面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管理的诸多难题,传统的执法理念、执法体制、执法方式、队伍素质已难以适应城市治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在一些领域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还不令人满意,选择性执法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多头执法和推诿扯皮问题尚未消除。市政府虽然在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也深知要解决上述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市政府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功能定位,以完善执法运行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核心,以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为目标,以扎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动全市行政执法水平迈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