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在收到《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京常审字〔2014〕10号)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后,林克庆副市长召集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排水集团等相关单位专题研究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逐条进行了梳理,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措施,着力破解制约首都可持续发展的水环境问题,
一、落实审议意见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三年治污行动计划的落实。2015年初,王安顺市长与各区县政府签订生态文明目标责任书,将本年度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任务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区县政府绩效考核,林克庆副市长每月专题协调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选址难、落地难、拆迁难、融资难等问题。市水务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每季度由8位局领导参加,分4组对14个区县进行督导,帮助解决问题。各区县政府积极响应市政府要求,主要领导定期调度,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确定的76项任务中清河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丰台河西再生水厂等34个项目已建设完成,占任务目标的45%,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9万立方米/日,再生水生产能力142万立方米/日,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300吨/日,平谷区洳河、北沙河和温榆河昌平段、大兴区凤河等河道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观。
2016年6月《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任务目标完成时,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74万立方米/日,污泥无害化设施新增处理能力4900吨/日,均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深入开展全市污染源调查,查清排污口底数。为查清并解决80-100万吨污水直排问题,2015年我们组织开展了全市污染源调查工作。全市主要河道及支流现有规模以上直排入河的排污口692个,其中:生活污水直排口386个,工业和生活污水混排口300个,污水处理厂溢流口6个;夏季入河污水量约100万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区40万立方米/日,郊区60万立方米/日。
针对通惠河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林克庆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各相关部门和区政府迅速行动,协调配合,朝阳区政府调度2街道、4乡镇入户摸排,向支流追溯,查实排放单位154家,其中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运行的6家,有设施未运行的9家,其余均无设施,涉及人口149万人。通惠河及二道沟等支流沿线共计28个,日排污6万吨,朝阳区政府、通州区政府、市排水集团分别制定截污治污比选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同步开展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工作,对发现的26家违法排污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完成18处排污口治理,减少入河污水3万吨/日,其余工程计划在年底前全部完工。
(三)加快中小河道综合治理。第一、二阶段已治理107条段780公里,第三、四阶段计划治理67条段680公里,目前已完成立项,部分河段已开工建设。经过第一、二阶段系统性的治理,全市中小河道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新增蓄水河道120公里,增加蓄水面积300万平方米。
一是系统治理解决积水问题。朝阳大羊坊沟治理解决了十里河桥、十八里店桥周边的积水问题;海淀北旱河治理解决了香泉环岛、香山路的积水问题;丰台小清河治理解决了园博园周边的积水问题;石景山人民渠治理解决了阜石路、鲁谷大街等积水问题;昌平东小口沟治理解决了建材西路的排水问题;大兴小龙河的治理解决了东高地地区排水问题。
二是水系联通实现区域循环。门头沟城区5条22公里河道与永定河同步治理,全部实现疏浚、连通,形成“五水联动、一湖十园”城市生态水系;平谷区40公里水系连通,形成了环抱新城的循环水系;延庆结合世园会构建新城水网,形成良性水生态循环体系;顺义区通过中小河道治理将区内北部水系连通,形成南水北调回灌地下水的重要通道。
三是因地制宜提升周边环境。顺义、通州区在治河的同时结合森林公园地形地貌条件,建设蓄滞洪区580公顷,新增蓄滞洪水能力1000万立方米;密云、怀柔、延庆等山区河道附近险村险户得到保护,在有效提升了河道防洪能力的同时,也为当地生态环境的打造和旅游等各项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基础条件,实现乡村河道水清岸绿。
(四)推进管理创新,深化治河治污机制改革。严格实施流域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进一步强化区县治污责任,把流域水系治理责任逐级向下传导和延伸,落实好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属地责任,促进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一是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2014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实行跨界断面水质指标和污水治理任务指标考核,建立境内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今年上半年相关区县共缴纳补偿金额7.89亿元,其中补偿下游区县3.88亿元,极大调动了区县治污积极性,促进了水环境持续改善。目前,海淀、通州、朝阳、昌平、大兴等区县正设置跨乡镇河道考核断面,进一步落实治污责任,传导治污压力。
二是探索创新河湖管护机制。在海淀区开展“河长制”管理试点,探索推行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落实“三查三清三治”管理责任(即“查排污口、查垃圾乱堆乱倒、查违法建筑”、“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和“治黑臭水体、治河湖点面源污染、治河湖两岸生态环境”),努力营造“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河湖生态环境。
三是研究制定《北京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各区县主体功能定位,细化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以及管理制度建设指标,实施差别化考核,着力严控新水使用,提高用水效率,改善水生态环境。该《办法》将于近期报市政府审议。
四是创新完善治污市场化机制。根据《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中关于“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作为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主体(除BOT项目外),市政府向其购买排水和再生水公共服务;市水务局与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的要求,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针对中心城区排水设施的特殊重要性,组织编制了《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市水务局与排水集团谈判并签署了《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协议》及《服务协议》。
(五)加强监督执法,依法推进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把水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控制性要素,建立流域内联合执法机制,着力提高依法治水能力,加快完善水法规体系,加大水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增强市民的守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一是全面推行水影响评价审查制度。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三项行政许可整合为“水影响评价审查”一项,并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在2014年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向全市推广,截至2015年9月底,全市共受理水影响评价申请592件,其中,完成技术审查523件,完成审批419件。通过水评工作的开展,全市累计核减取水量总和每年1200万立方米,核减退水量总和每年1400万立方米,新增透水铺砖面积153.77万平方米,新增下凹式绿地278.84万平方米,新建雨水调蓄池容积139087立方米,有效发挥了水资源的约束引导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取水、排水、节水行为。
二是健全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加强综合执法的思路,探索建立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系,加强水务、城管、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了水资源与节水、河湖水环境、排水等专项行政执法。2015年1月至7月,市级水政监察部门查处排水违法水事案件48件,罚款92.7万元;全市环境监察执法部门立案处罚水环境类违法行为92起,处罚金额3489.79万元。各区县同时加大了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执法力度。市水务部门从8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对中心城区120户排水许可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适时通报情况、跟踪督办;市环保局已将列入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北京市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上报市政府。
三是开展2015年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落实“治河先治污”理念,持续开展全市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组织16家市属单位对市属及区县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月检查、月通报,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清河、凉水河、萧太后河、温榆河、通惠河等流域污水直排入河和区县支流沟渠“脏、乱、臭”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河湖垃圾渣土4.3万立方米,打捞水面漂浮物5700立方米,治理污水口25个,完成西护、东护等26条72.5公里暗涵清淤。查处私接乱排、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67起。16处临时治污工程运行良好,减少22万立方米/日黑臭污水入河,同时补充城市河湖生态用水近1.6亿立方米,圆满完成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北京国际田联世界田径锦标赛等重大活动的水环境保障工作。
(六)落实“节水即治污”理念,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坚持“农业用新水负增长、工业用新水零增长、生活用水控制性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原则,强化水资源管理,把节水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十二五”期间年均节水超过1亿立方米。
一是探索建立农业节水新模式。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工作意见》,到2020年,全市农业灌溉面积由348万亩调减到250万亩,农业用新水量由7.3亿立方米调减到5亿立方米左右。按照“细定地、严管井、上设施、增农艺、统收费、节有奖”模式,开展了“一区一镇多园”(“一区”为顺义区,“一镇”为通州漷县镇,“多园”为区县特色农业产业节水园)试点和房山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探索严格机井管理、水费征收、节奖超罚、运行管护等政策。加快推广喷灌、微灌等科技节水技术,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5万亩,2014-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区小麦播种面积同期减少10万亩,今年1-8月农业减少开采地下水3400万立方米。
二是积极推进产业节水。出台了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已退出高耗水、高污染和高耗能企业982家。推进建筑节水、园林市政用中水和施工降(排)水回收利用。
三是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完善节水激励机制,继续实施社会单位和居民家庭高效节水器具换装工程,今年已完成换装3万多套。在总结节水型单位、小区、村庄等节水载体创建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报审稿)》(以下简称《意见》),以节水型区县创建为抓手,以“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的节水机制建设为重点,全面营造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该《意见》将于近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二、工作中的难点
通过本年度议案办理工作的实施,重点解决了中心城、新城、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问题,但与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要求相比,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是水资源依然严重匮乏,水生态保障能力脆弱。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市连续干旱少雨,主要河道天然径流明显减少,为确保城市生活用水,减少天然水向城市河湖补给,河湖环境用水主要依靠再生水补充,河湖纳污能力十分有限;而河道蓄水形成的水面流动性不足,自净能力低,即使没有外源污染进入,水体也会由于温度、缺氧等因素变黑变臭。
二是污水管网覆盖不全成为工作短板,雨水面源污染问题逐渐显现。中心城和新城污水收集系统建设仍不完善,个别地区污水管线无下游,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管网缺失,部分污水尚未实现截污纳管;中心城、新城、重点镇区域的污水处理厂覆盖仍存在盲区死角;现状污水截流管线大多没有考虑对雨水面源污染的控制,使雨水所携带的面源污染物直接排入河道,随着污水的截流处理,雨水面源污染对水环境的污染问题逐渐显现。
三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运行效益亟待提高。目前,我市村镇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仅50%,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045处,由于缺少专业运行养护队伍、资金保障和有效监管措施,运行率仅为62%,水源保护区所在村、民俗旅游村、人口聚集的规划保留村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四是污泥未解决资源化利用最终出路。《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基本解决了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问题,但仍存在污泥土地利用资源化最终出路难落实问题。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矿山修复利用污泥衍生产品缺乏相应的支持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面对流域水系治理工作的全局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等特点,我们必须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直面问题、勇于担当、坚定信心、埋头苦干,持续推进流域水系综合治理。
一是实施新一轮三年治污行动计划。继续大力推进《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的落实,确保2016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的目标;同时围绕落实国务院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启动新三年治污行动方案,加快实施北运河上游北沙河、东沙河、南沙河等截污治污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聚焦城乡结合部、重点镇周边村、水源地所在村、民俗旅游村、人口聚集的规划保留村等区域,计划实施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建再生水厂、新建改造污水收集管线、农村治污工程和临时治污工程等六大类88项工程。
二是推动建立多元互济的水资源保障格局。坚持水资源管理“三起来”,合理配置、严格管理地下水,积极开发利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积极争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向北京多输水,增加北京生态用水指标;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及循环利用,逐步构建流域相济、多线联络、多层循环、生态健康的水网体系,促进河湖水环境持续改善。
三是创新流域水系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借鉴清河、凉水河、通惠河治理试点经验,继续推进中小河道综合治理及河湖生态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实施流域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进一步强化区县治污责任,把流域水系治理责任逐级向下传导和延伸;充分发挥首都水环境治理产业联盟的作用,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支撑。
四是推进水务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力量聚合、职能下沉”的改革方向,建立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机制,建设一支结构优化、体系完整、履职能力强的执法队伍;完善水务、城管、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制度,持续加大对非法取水、违法排污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加大节水、护水、爱水宣传。做好相关水法规的宣贯工作,出台配套制度,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水环境保护;划定水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明确水资源保护和限制开发利用范围、主要功能定位和管理控制措施;健全完善面向社会公众的节水监督机制,把节水法制教育融入市民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全社会树立依法用水、依法节水的观念,自觉履行节水护水义务。
北京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水环境治理的形势依然严峻,推进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以研究解决市人大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在推进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中加以实施,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