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在收到《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北京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北京市2013年市级决算的报告、北京市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北京市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京常审字〔2014〕4号)后,我委对审议意见书提出的“加快首都产业调整、集中力量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和做好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四项审议意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对照总结梳理了落实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强化创新驱动势能,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2014年以来,按照代表委员提出的“围绕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首都产业调整”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四个中心”的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着眼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格局,积极释放科技、文化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做好“进退增减”大文章,加快构建与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高精尖”经济结构。
1.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产业。
2014年,本市制定出台《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根据四类功能区不同功能定位,实施分区域产业准入政策,从工商登记、投资立项等源头入口对增量产业进行严格把关,对于过度集中的功能进行疏解。按照“就地淘汰一批、转移疏解一批、技改升级一批”方式,对存量产业进行调整。发布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为“三高”产业调整退出提供重要政策法规依据,发布实施工业企业调整退出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给予符合条件的关停企业195亿元资金奖励,引导企业主动调整退出,目前已就地关停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392家。同时引导区域性物流基地和专业市场加快疏解,拆除中心城商品交易市场36个,开展中心城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34家。下一步,将按照代表委员的意见,积极探索运用规划布局、准入标准、价格杠杆等市场化手段,有序推进非首都核心功能产业调整疏解。搭建疏解平台,强化统筹指导、政策制定,做好与外埠园区和机构对接协作。研究疏解标准,落实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完善规划引导、产业用地精细管理等配套措施。制定疏解政策,引导符合城市核心功能、具有一定提升空间的产业进行技术改造。推进一批项目,淘汰退出300家左右工业污染企业。
2.增强创新对转型发展的引领作用。
2014年,本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重点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增强对科技人才的激励,鼓励民间资本投入科技创新,培育先导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布了“京校十条”、“京科九条”,加大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力度,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结合首都创新资源优势和城市发展急需的领域,制定了《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启动实施“首都蓝天行动”、“城市精细化管理与应急保障”等十二项示范带动项目。同时,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布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突破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推进政府采购新技术新产品试点,带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规划和产业提升规划,争取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获批,推进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发挥文化消费的关联促进作用,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增长9%左右。下一步,本市将全面落实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加快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用好专项资金,着力优化创新制度环境。以中关村和滨海新区为主体,京津冀重点创新区域为依托,加快打造“创新共同体”。支持企业自建或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加大对老旧厂房、文体设施的改造与转型利用,更广泛激活创新要素资源。集中力量在3D打印、石墨烯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文化科技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科技、文化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3.积极构建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体系。
2014年,本市在做好非首都核心功能产业调整疏解的同时,积极培育壮大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优势产业,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积极成效。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通过政府股权投资、共有知识产权、基金等财政资金的新型投入方式,有效支持了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大力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制定进一步促进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节能低碳环保产业联盟,成功举办第八届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国内首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基金总规模300亿元。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7%左右,快于工业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推进石景山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出台首钢老工业区改造调整和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首钢老工业区和周边地区建设发展的实施计划,设立国家首家保险产业园。金融、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一半。下一步,将加快研究制定本市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石景山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中关村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提升金融、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用好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符合首都核心功能的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制定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三年行动计划,促进生活性服务业特色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做好2022年冬奥会申办、2019年世园会筹办、环球影城主题公园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旅游会展业对城市提升的综合作用。
4.聚集新兴服务业和互联网产业,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2014年,本市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引入社会力量,重视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壮大。落实市人大“按照全国文化中心要求,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新兴服务业”议案要求,积极研究谋划推动新兴服务业发展。出台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推动西城、朝阳纳入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不断破除新兴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推动第三方支付、P2P、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业发展,截止目前本市已聚集包括京东融资、融360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约230家,企业业务规模扩张迅速。下一步,将以继续办理好新兴服务业议案为契机,深入落实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发展意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提高财政资金支持规模,着力优化有利于新兴服务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促进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公平竞争。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下一代互联网国家示范城市、国家云计算示范城市等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促进互联网经济加快发展。鼓励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重构和整合传统产业链条,实施“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伙伴计划”,加速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支持第三方支付、网络金融、大数据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健康发展。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
今年以来,按照代表委员提出的“集中力量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的意见建议,加快落实一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积极推动一系列重大改革和政策创新,特别是在代表委员集中关注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市场化改革、价格改革等领域加大力度,积极创新人口调控等“城市病”治理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
1.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2014年,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实施本市加快引进民间资本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养老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领域发展的政策,发布社会办医指南,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拓展政策试点领域。2013年发布的126个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改革试点项目1300亿元社会资金来源已落实七成,其中地铁16号线已纳入国家发改委推出的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营运的示范项目。12月9日,本市又发布了轨道交通、道路、停车设施、水环境治理、固废处置、镇域供热、社会办医、社会养老、文化创意9个领域新一批61个试点项目,拟吸引社会资本1300亿元。同时,本市创新融资渠道和模式,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5亿元;组建水环境基金,新设6支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放大作用。下一步,继续抓实187项引入社会资本试点项目建设,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股权融资、委托运营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设施建设领域。针对垃圾处理设施、综合交通枢纽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操作化细则,细化准入条件和方式,完善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投资、价格、补贴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积极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方式,完善股权、债权、基金、基础设施和不动产投资计划等多种形式的市场化投资通道,加大开放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力度,扩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专项资产证券化融资试点,探索建立城市发展基金,以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
2.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
2014年,加快简政放权步伐,取消和下放70项审批事项,公布市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修订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推广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改革试点经验。实施“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改革,新设企业数量同比大幅增长。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试点改革户数达到451万户,总减税3349亿元。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出台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意见,编制分类改革方案,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和资本运营。落实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出台加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重点精简本市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国务院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加强纵横联动协管,确保已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落到实处,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制定实施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方案,推进审批标准化和集中化。继续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推广“三证合一”登记模式,改革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增强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加快国资国企改革,研究制定到2020年国资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以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启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等改革试点。健全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统筹机制,运营管理好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运行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3.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2014年,大幅度调整水价,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政策,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水资源节约。实施公共交通票制票价改革,建立了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调整了非居民销售电价、气价、热价,疏导价格矛盾,促进节能减排。大幅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运用经济手段从源头促进减排,起到了积极效果。下一步,将进一步积极有序推进价格改革。加快修订完善政府定价目录,缩小定价范围,改革完善定价机制规则。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坚持差别化、阶梯式方向,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分批研究出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加强价格监测和价格垄断等行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4.大力度加强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
2014年,明确人口调控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区县责任及督查考核制度,综合运用拆除违法建设、清理地下空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等多种手段,全面加强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同时,着力优化人口布局,严控中心城大型公建项目,以功能疏解和产业调整促进人口疏解。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本市人口规模调控方案,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标本兼治。全面落实全市人口规模控制责任分解,增强区县、部门人口调控职能,加强督查考核。开展人口形势分析,统筹整合人口信息资源,实施人口动态监测,进一步摸清人口底数。贯彻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制定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研究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出台居住证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持续推进群租房、地下空间治理,严格查处取缔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优化人口布局,严控中心城开发强度,通过棚户区改造等多种方式推动人口疏解,加大城乡结合部地区综合整治力度,提高新城人口承载能力。
三、努力促进居民增收,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不断增进市民福祉
今年以来,按照代表委员提出的“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加快推动教育、医疗等领域优质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做好就业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持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力度,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切实保障多层次民生需求。
1.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2014年,本市修订了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优化启动条件,扩大保障范围,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受价格调整影响,合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积极拓展非农就业空间,1-11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现金收入分别增长92%和103%,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实际增长74%和85%,符合年度计划目标要求。下一步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深入落实本市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意见和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根据启动条件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扩大行业工资指导线和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农村各项产权制度改革带动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2.积极做好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工作。
2014年,本市不断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促进体系,制定实施城乡统一的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政策,增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安置功能,出台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意见,完善创业帮扶体系,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15%左右的较低水平,新增城镇就业43万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6万人。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全市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同比平均上升45%左右,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平均提高10%左右。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促进体系及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城乡统一的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等就业促进政策,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细化就业服务,开发绿色就业岗位。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3.加快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
2014年,本市不断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供给,新增城乡一体化学校20所,大兴、平谷等7个郊区区域医疗中心基本建成。推行分时段预约就诊,以核心医院和合作医疗机构为主体,成立了29个区域医联体,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下一步,将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抓紧完成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实现全市建设200所中小学的目标。推进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等模式,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继续改善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扩大优质高中资源辐射面,鼓励城区优质高中在远郊区县办寄宿制学校,探索民办机制,逐步将示范高中国际部向远郊区县一体化学校转移。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整合、提升。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配置。抓紧建成10个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推动区县中医、妇幼、精神卫生、康复护理等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朝阳医院常营院区、北京中医院垡头院区、人民医院回龙观院区等项目前期工作。
4.实施一批民生实事工程。
2014年,本市积极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新开工保障房101万套,竣工107万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自住商品房入市22万套,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1169万平方米(1-11月)。出台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一区一策、一街一策、一地一策”的原则,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新一轮棚户区改造任务,打造棚户区改造统贷平台“北京模式”,落实预授信额度约500亿元,有效保障了棚改资金需求。继续实施送气下乡、农宅保温改造等能源安居工程。94万户城乡居民用能条件得到改善。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持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通过新建、收购、租赁和货币补贴等多种方式,筹集各类保障房105万套,实现“十二五”时期100万套保障房建设目标。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改造1000万平方米。抓好资金保障和对接安置两个关键环节,按照“征地拆迁”和“保护”两种方式,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确保至2015年底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8万户。继续实施送气下乡、煤改电、太阳能采暖等能源安居工程。
四、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和“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工作
按照代表委员提出的“加快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做好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快落实好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人口、环境等“多规合一”,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
1.加快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2014年,制定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方案,确定了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人口规模和结构、功能体系和空间布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与结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设计与建筑风貌以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等9方面重点内容,共计28个专题。目前,各专题已完成初步成果,正在开展成果汇总工作。下一步,将确保高质量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创新规划理念,以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底线,坚决做好“减法”,统筹功能疏解、人口控制、用地减量、空间优化等目标任务,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增长边界和生态控制红线,统筹处理好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三者关系。
2.编制好“十三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014年,制定了《北京市“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分工、进度安排。组织召开了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部署大会,成立了由王安顺市长担任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落实国家战略、破解发展难题、突出阶段特征,以及注重成果共享、减少交叉重复,既支撑规划纲要编制,又兼顾专项规划编制需要”的原则,确定了55项课题。目前,已通过公开遴选为主、定向委托为辅的方式确定了前期课题研究机构,正在深入开展研究工作。明确以规划纲要为龙头、专项规划为支撑、区县规划为基础的“两级”(市级规划和区县规划)、“三类”(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规划体系,拟定65个市级专项规划。下一步,将立足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突出“四个中心”的核心功能,深入研究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科学谋划未来五年首都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和重大战略举措,同步做好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注重各规划之间衔接,保证城市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核心内容上整体一致,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