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在收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议案办理情况暨学前教育供给保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后(京常审字〔2018〕3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市教委会同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以及市妇联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审议意见》所提意见,共同研究办理报告。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持续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同时,按照市人大要求,市政府对张雪燕等代表在今年市人代会上提出的大力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共8件建议一并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幼有所育”作为更精准更全面地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任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普及普惠安全优质”明确为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北京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事关重大民生与重要国计,一年来通过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市区联动、精准施策,继续扩大资源供给、继续健全普惠发展保障机制、继续推动安全规范发展、继续促进实现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地朝着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方向发展学前教育。
一、继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一是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市专项规划优先实施。在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过程中,加大统筹,在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建设中,优先支持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建设;在编制城南地区、回龙观天通苑地区等重点区域发展规划时,将包括幼儿园在内的教育设施作为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配置。例如,在《优化提升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提出三年期间完成回天地区10所幼儿园移交接收工作,开工建设8所幼儿园;在《促进城市南部地区加快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提出新建4所幼儿园;在《首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中,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将学前教育作为突出重要内容纳入教育规划优先实施。
二是进一步加大市政府投资力度。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西城、大兴、怀柔等区12所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重点补充学位缺口较严重区域的学前教育资源。通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与监控信息系统”,对市政府投资的幼儿园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督促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快推进建设。
三是不断完善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布局。市政府关于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有关文件强调,在首都功能核心区以外的中心城区强调推进城市修补,完善学前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在《加快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中,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区幼儿园配建标准,积极利用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补充学前教育设施。”同时,结合各街乡、社区学前教育学位资源分布情况,市教委指导各区分类研究学前教育扩增资源分布与结构问题,重点在普惠性资源少、无证园多的区域以小区配套移交、租赁、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新增普惠性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推动全市逐渐形成总体以普惠资源为主、普惠资源与满足个性化需求资源按需并存的资源分布合理局面。
四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扩增学前教育资源。通过提供财政资金补助方式,支持各类存量幼儿园通过改扩建增加学位供给,支持机关部门、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适宜空间通过自办、委托办、合作办等方式提供学前教育服务,支持学位资源紧张的街道、乡镇通过改造、租赁、新建等方式新增学位供给。通过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幼儿园消防安全现场检查与消防技术验收标准化制度、实行幼儿园可接受外送营养餐制度、简化幼儿园与社区办园点审批登记备案流程,打通藩篱障碍,优化制度环境,调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发展学前教育。
五是有序开展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自3月起陆续召开全市治理工作部署会、摸底排查、走访调研,市区两级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了由市区教育、规划、住建、街道等部门组成的市区街道与行业系统“横纵”双维度工作网络。2019年4月,全市完成摸底排查,针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列出了清单、建立了台账。下一步,全市将依据前期工作摸排情况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治理。
六是稳妥推进无证幼儿园治理。按照“规范一批、取缔一批” 的分类治理工作思路,引导和督促经改造能够达到审批条件的无证幼儿园举办者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尽快取得办园许可证或登记备案成社区办园点纳入管理,合法规范办园。区政府成立治理专项领导小组,摸清工作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明晰治理任务,确定工作点位,制定治理方案;市教委按月统计各区及各点位治理进展情况,督促各区落实到位;市政府按月督查各区治理进展情况,将无证幼儿园治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2018年,全市通过新建、改建、扩建152所幼儿园,完成新增3万个学位的任务。全市通过无证幼儿园治理,完成审批或备案166所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涉及学位近3万个。在2018年工作基础上,2019年初,对照第三期学前行动计划,全面梳理任务,各区对标对表,将2019年和2020年的资源扩增及无证园治理任务再次确认下达。2019年,将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增加3万个学位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推进落实,同时将对条件不太完善的幼儿园继续加大改造、提升,努力再增加学位3万个。
二、继续健全普惠发展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财政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淡化公办民办概念,大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逐步实现“质量标准统一、补助标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目标,对所有普惠性幼儿园,不管公办民办,只要提供安全的、有质量的教育,都给予1000元/生/月生均定额补助,并纳入一次性扩学位补助及租金补助范围,对由非普惠性转为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另给予3000元/生一次性奖励。2018年,全市累计684所非教育部门办公办性质幼儿园与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近18万在园儿童享受了市级生均补助;全市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教育经费的比例提高到10%。
二是完善学前教育财政经费管理与使用。2018年12月,市财政局、市教委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市对区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学前学段)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修订)》,明确了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一次性扩学位补助、租金补助、一次性转普奖励等资金的政策认定、申请与拨付、使用范围、分配与管理、监管与绩效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了普惠性幼儿园绩效管理和成本控制,建立起了普惠性幼儿园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和政府补贴挂钩机制,初步建立起学前教育“预算安排核成本、资金使用有规范、综合考评讲绩效”的绩效成本预算管理模式。
三是明确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和管理。2019年1月,市教委印发了《北京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范围、申报条件、认定程序、退出机制、保障支持和日常监管要求,基本形成了针对普惠性幼儿园的闭环管理体系。在《北京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提出了普惠性幼儿园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比例占保教费收入和财政生均定额补助收入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这将对逐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园所实现有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
四是强化过程管理与事后审计,确保普惠政策落地。为强化对学前教育发展基础数据的共享和整合,建立基于信息化的幼儿园基础数据采集分析、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系统,为推进普惠性幼儿园绩效成本预算提供信息化支撑,全市建立了学前教育绩效预算管理信息化平台及普惠性幼儿园补助项目进展台账,强化过程管理;同时,补助项目实施结束后,依法将所有普惠性幼儿园纳入市、区两级工作及财政经费审计范围,强化事后审计,确保普惠政策落实落地。
三、继续推动学前教育安全规范发展
一是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2018年8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确保实现监控探头在园内儿童公共活动区域全覆盖,监控系统视频保存30天,并做到有专人值守;建立健全幼儿园日常巡查制度、法制副园长制度等一些系列安全制度,要求幼儿园在看护幼儿时,一般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处置联动机制,切实保护幼儿安全。通过对各类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进行全面梳理与规定,不断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目前,全市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逐渐完善,幼儿园日常巡查等制度已进一步健全,法制副园长制度各区正在逐步推进落实。
二是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日常巡检。2018年底,全市印发了《北京市学前教育专职督查队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启动并组建了115人的专兼职督查队伍,建立了市区两级督查工作机制,通过督查发现问题、建立专题台账、督促整改、“回头看”、销台账等管理流程,对幼儿园进行全覆盖的日常巡检。同时,全市实施了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通过专职督查与挂牌督导相结合,对全市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有重点地定期巡查。
2018年12月以来,市区两级对全市各类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进行了4轮全覆盖、拉网式督查,组织调动专兼职督查员、专兼职督学近500人次参加督查工作,督查行为近万次。
三是加大社会监管力度。通过建立法制副园长制度、建立社区联系制度、建立幼儿园安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加强有关部门及社会机构对幼儿园的指导与监督。通过设置并开通市、区、园三级家长咨询与信访电话,规范化设置并执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膳食委员会、儿童入园前家长培训制度、家长志愿者制度、幼儿园开放活动制度,实施家长满意度调查,畅通家园沟通渠道,加强家长参与及监督力度。通过向社会公布普惠性幼儿园名单、财政扶持经费及收费标准,公布各类型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结果,加大社会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监督力度。
四、继续促进学前教育实现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力度。2018年,市教委不断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力度,在《北京市拓展中小学教师来源的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明确每年增加1050个幼儿园教师的培养计划;在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增加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学前与基础教育师资培养项目(学制为7年),明确每年增加培养幼儿园教师500余人;在高等教育招生政策中扩大市属高校学前专业招生规模;在试点区域实施非学前专业京籍本科毕业生委托培养、京籍毕业生“专升本”和初中毕业生“3+2”培养项目。
2018年,市属高校学前教育本科专业招生计划413人,较2017年增加181人;市属高校学前教育专科招生计划2098人,较2017年增加361人。2019年,中招贯通培养项目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480人,比2018年增加110人。
二是加大幼儿园教职员工培训力度。在积极面向全国加大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全市各类幼儿园教职员工到岗后培训工作。市教委积极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构建了分类分层与分岗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和培训课程体系,建立了互联互通的幼教师资培训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开展系统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公共课、核心课程群建设;组织开展了全市各类型幼儿园教职工全员培训;设立了北京市幼儿园特级教师工作室;实施了幼儿园名师名园长培养工程、乡村园长领导能力提升培训、新任职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业务园长(保教主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幼儿园新教师(非专业)职业适应能力培训、乡村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培训、幼儿园教师培训者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各类幼儿园教职员工专业素质与工作能力。
2018年,全市已完成1轮各类幼儿园教职员工全员培训,培训对象涵盖各类型幼儿园在职在岗的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医、厨师、保安、保洁员等,共计9.4万幼儿园工作者参与了培训。
三是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坚持把幼儿园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组织全体幼儿园教师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幼儿园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大讨论;分区制定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师德考核办法与负面清单,全面加强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印发了《关于开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对专任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情况进行整改的通知》,组织各类幼儿园开展自查与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制定印发了《创新和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意见》,不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管理。
四是完善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将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全面纳入北京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范围,并在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业设置目录中设立了学前教育一级专业(学科)和学前教育二级专业(学科),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分类评价标准条件,打通了幼儿园教师正高级职称晋升通道,全面拓展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印发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提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缩小与在编教师的工资差距,逐步实现同工同酬。下一步,全市还将探索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
五是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目前,市教委正在积极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教研全覆盖项目,构建市-区-园三级教研共同体网络,区域内教研覆盖各级各类园所、区域之间教研手拉手,充分发挥教研对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的作用,推动全市学前教育质量均衡发展。
六是完善学前教育质量督导评估体系。一方面,将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工作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加强督查,实施奖励与问责。另一方面,基于内涵发展,淡化硬件规模,以儿童为中心,多标合一、一标多用,制定并实施了《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将全市各类型幼儿园纳入周期评估和动态监管范围,促进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关注幼儿一日生活,关注师幼互动,关注家园共育,注重幼儿发展性评价,实施科学保教。同时,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学前教育质量评价,逐步实现管与评分离。
七是精心组织形成合力推动8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今年市人大重点督办的8件学前建议主要内容是围绕在家园共育、普惠幼儿园发展、学前教育宣传工作等方面如何大力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其中3件由市教委单办,5件由市教委主办其他相关部门会办。8件建议正在积极办理中,6月中旬前征求代表意见,给予代表满意答复。为了做好办理工作,市教委由主管领导负责督办8件建议的办理情况。在办理前均由处级干部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听取代表提出建议的原由和考虑,增加办理的针对性,提高办理实效。同时加大与会办单位的协调,就相关办理细节进行多次沟通,共同协商办理举措,提高办理质量,推动学前教育发展。
下一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全市将继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推动落实普惠性幼儿园逐步实现“质量标准统一、补助标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努力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