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重要发布 > 报告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5-08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京常审字〔2018〕13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形成了部门协作不断加强、居家养老政策不断完善、老龄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相关工作不断深入的工作局面。根据《审议意见》要求,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医养更加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

  (一)市老龄委统筹协调作用有效发挥

  按照《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参照全国老龄委的调整情况,对市老龄委组成部门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制定《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了新一届市老龄委统筹管理职能。发挥北京智力资源优势,成立了市老龄委第三届专家委员会。加强对市老龄委重点工作任务协调推进,确定了58项本年度老龄重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医养结合协商工作机制,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医养结合机构设立、老年健康评估体系、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等工作统筹设计,融合发展。

  (二)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顶层设计

  开展《北京市实施〈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行动计划》编制研究工作,完成课题研究报告及编制建议。启动《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研究项目”,开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起草研究》《北京市健康老龄化内涵与发展方式研究》《新时代北京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研究》等课题研究,探索深化医养结合、构建全生命周期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等重要问题。制定健康北京行动方案,将老年健康行动作为专项行动之一。

  (三)推进医养深度融合改革举措

  编制《医疗和养老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推出30项开放改革措施,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试点推进“智慧家医”“互联网+护理”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大力宣传推广医养结合典型经验,深化医养融合发展,多种形式满足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

  (四)做好养老服务规划研究

  编制《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19年-2035年)》,提出了构建层次丰富、覆盖城乡的北京特色现代养老服务体系的总目标。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从明确政府责任、构建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综合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了29项重点任务。

  二、居家养老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构建老年人健康全过程服务监测评估平台

  按照健康老龄化的规划要求,完善包含全市老年人健康状况、健康档案和健康风险在内的老龄大数据,启动北京市老龄健康信息协同与决策支持平台项目,进行了需求调研及详细设计,已经通过市老龄委专家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专家会论证,并报市经信局立项。该平台建成后,将重点推进医养数据互联互通,计划于2020年初步汇聚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大数据平台等20个系统的1016个核心字段的数据,实现医、养、康、护信息在全市医疗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有效整合与共享,为老年人健康指导、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和综合干预的全过程服务提供监测评估服务。

  (二)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依托周边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服务。同时,鼓励各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失能老年人照护者提供照护技能培训支持。西城区月坛街道家庭养老床位试点、丰台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者喘息服务试点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加强农村养老服务

  在门头沟、房山、平谷、怀柔、密云、昌平、延庆等区开展深化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已建成运营农村养老照料中心10家;新建成农村幸福晚年驿站52家,累计建成农村驿站312家。指导平谷区全面开展“医养联动”试点,形成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长期照护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养老驿站毗邻设置、卫生站植入养老机构、卫生机构接管养老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等多种模式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四)落实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

  重点支持包含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为长辛店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卢沟桥街道养老照料中心争取中央资金1440万元。目前,2个项目均已建成,增加普惠养老床位720张,均为养护型养老床位,将为老年人提供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医养结合服务。

  (五)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机制

  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通过推动建立“增、奖、补”机制,激励基层和农村卫生人员队伍,优化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奖励机制,标准为重点人群每人每年100元,普通人群每人每年50元,签约经费的70%经考核后用于家医团队人员奖励。建立农村地区补助机制,包括农村地区医务人员岗位补助和乡村巡诊补助。家医签约奖励和农村补助均不纳入绩效工资。

  (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组织实施分层分类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专业化建设。加大了山区养老政策支持,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通过整合、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配备社工等方式,建设一支相对稳定、具有较高素养的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各项政策中。开展了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培训,累计培训2000余人。加强与全市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联系和沟通,推动相关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目前,正在研究拟制《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实施养老服务人才技能提升专项行动。

  三、医疗卫生机构为老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一)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针对部分山区存在医疗卫生服务30分钟不可及和村卫生室老旧问题,加大村卫生室建设力度,通过三年新建和改扩建525个村卫生室,现已完成516个,其余9个将于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此外,为解决“有室无人”的问题,出台《关于完善乡村巡诊机制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对面临拆迁和人口过少等不适宜建设村卫生室和暂时难以配齐乡村医生的地区通过巡诊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目前,通过机构建设延伸服务和巡诊等方式已基本实现农村基层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丰富医疗机构为老服务的内涵

  在全国率先开展老年友善医院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我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标准,2019年将老年友善医院创建工作扩展到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全市已有两批42家医疗机构创建成为“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今年申报的33家正在进行评审。开展安宁疗护工作,在海淀、东城、西城、朝阳开展了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重点将安宁疗护向基层医疗机构和社区、居家延伸,目前我市开展安宁疗护工作的医疗机构24家,可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647张。加大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力度,优先为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截止12月中旬,已为60 岁以上户籍老人接种70万支;在城六区开展脑健康筛查试点工作,覆盖9.6万65岁以上老年人。

  (三)加强综合医联体和专科医联体建设

  全市已建成59个综合医联体,其中核心医院56家,合作医疗机构546家,覆盖全市16个区。建成心内科等8个专业的专科医联体,近200家医院成为专科医联体成员单位。通过专科医联体与综合医联体建设,基层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四)有效发挥中医在医养结合服务中的作用

  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推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中医药健康乡村、中医药健康养老、中医药治未病和名中医身边工程等“四大工程”,推动优质的中医资源投入到老年健康服务工作中。目前,已经实现了全市16个区中医健康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的全覆盖,组建了市、区、社区三级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圈共143个,2019年1-9月实现为医养联合体老年人转诊11501人次;为11077名老人提供了上门诊疗服务,为10157名老人提供上门身体检查服务。先后遴选了13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培养基层骨干人员1326人,培训完成中医健康养老护理员5136人。

  (五)加快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

  发挥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在组织动员老年人方面的优势,整合、调动养老及卫生资源,全市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已建7024个,完成率99%以上。

  (六)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居家养老健康产业

  通过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引导并实现了多数运营养老机构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落实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督促各区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发放服务流量补贴、托养流量补贴、连锁运营补贴。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办理社会投资建设养老机构项目核准,在对社会资本建设养老项目中提供的医养结合服务进行充分指导的同时,简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机构立项前置手续。

  四、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和老年人养老支付体系逐步完善

  (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稳步推进

  目前,市医保局已起草完成《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将报送市政府审批。根据《意见》方案,2020年试点范围将扩大到石景山全区。同时,通过加强组织保障、组织系统培训、开展广泛宣传等手段,不断提高老年人对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的认识和参与度,支持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性强的保险产品。

  (二)进一步完善兜底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

  印发《北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和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市、区两级培训,建立全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机构库,并从10月开始启动了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印发《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重度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进一步完善了高龄津贴制度,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制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补贴政策。支持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目前,共有1116名农村困境家庭服务对象享受了补助政策。

  下一步,市政府将加快医养融合发展,提高服务资源产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性、连续性健康服务体系。重点做好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