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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08-12-19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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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2月18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代表联络室主任  张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076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主席团讨论通过,代表议案作为建议处理的236件,以上两项共计1312件(其中有关单位共同办理的88件)。其中,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研究办理28件,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1250件,交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办理12件,交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办理3件,交市其它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88件;另有19件不属于本市职权范围,转送国家有关部门参考。经过各方面努力,本市机关和组织承办的建议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截至11月底,收到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230件,已办复160件,其它建议正在办理中。

  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建议的情况将分别向本次会议报告。下面,我将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建议工作的情况和常委会机关办理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办理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在依法行使听取报告、参加会议审议和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职权的同时,积极行使建议权,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提出了1312件建议。其中,财政经济方面的168件;城建城管方面的595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208件;公安民政劳动人事方面的254件,其他方面的87件,共涉及108个单位和组织的管理职能。

  一年来,“一府两院”及其所属承办单位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市委23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把认真办理建议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健全了办理制度,规范了办理程序,改进了工作方法,提高了办理实效。经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采纳代表建议,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63件;汲取代表建议,工作有进展并取得一定成效,需要长期坚持逐步完善的789件;已列入工作计划,预计两、三年内可以解决的43件;受政策、法规限制目前尚不能解决,向代表做出解释说明的250件;因财力或条件所限,留待以后逐步解决的35件;留作参考的32件。从发函征询意见的情况看,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总体情况是肯定的。

  二、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工作的主要措施

  今年是奥运举办之年,是市十三届人大的届首之年。建议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少而精、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议办理条例的各项规定,着力在提高建议工作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新一届人大建议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做好会前组织代表活动和会上建议确认工作,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一是根据届首之年新任代表较多的特点,在市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特别是在会前各代表团集中活动中,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市委23号文件和建议办理条例,使代表进一步明确了建议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对各代表团负责建议的工作人员进行会前培训,明确了为代表提出建议做好服务工作的任务和程序。三是会议期间,各代表团都确定一名副团长和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建议初步确认并依法进行处理。经过以上工作,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从内容上看,紧密结合筹办、举办奥运等中心工作,集中反映了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强社会建设,改善民生等促进首都科学发展的问题和意见;从形式上看,问题提得具体,建议可操作性强,代表建议质量总体有所提高。

  (二)开好全市办理建议工作会议,夯实建议办理工作基础。针对今年代表建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等主管部门经过协商,并报请“四大家”秘书长联席会议同意,在市人代会闭幕后的第四天就采取“三会合一”的方式,组织召开全市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会议,表彰上一届办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交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培训各单位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人员,实现了早交办、早办理、早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市委副书记王安顺同志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要把办理建议、提案当作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载体,当作党委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载体,当作加强和改进党委政府工作的着力点;要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大督办力度;要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健全办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统一全市各承办单位的认识,加强办理工作的领导,奠定了思想基础,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加强代表建议督办检查工作,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加强代表建议督办检查工作,是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保证人大代表履行职权、发挥作用的重要措施。今年的建议督办检查工作,在重点督办建议、建议检查、复查补办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新措施,取得了一些新成效。

  1.落实市委23号文件精神,扩大重点督办建议的形式和范围。认真落实市委23号文件提出的常委会领导牵头、专委会负责、办公厅和代表联络部门协调配合的督办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了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牵头重点督办,专委会重点督办和整体协调督办三个层次的督办机制。

  加大了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牵头督办建议工作力度。从3月12日至4月14日,杜德印主任,赵凤山、刘晓晨、吴世雄、刘新成、李昭玲副主任,邀请38位市人大代表,采取专题调研、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和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对北运河水系治理、网络监管、垃圾焚烧厂建设、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博物馆免费开放、宗教界人士社会保障等8件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重点督办建议工作在指导思想上,更加突出了提高建议的办复质量;在选择确定项目上,更加突出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政府亦有能力解决的实际问题;在督办方式方法上,更加注重调查研究,增强督办的针对性。重点督办实现了代表关注、政府办理、人大督办有机统一,不仅有效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使一系列涉及群众利益、反映群众诉求的问题得到解决和推进,对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也起到了推动作用。如杜德印主任、赵凤山副主任重点督办“关于北运河水系治理的议案”的建议,使关系本市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等一系列问题的北运河水系治理工程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开始加快,水质污染开始得到遏制,各项治污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杜德印主任在督办中强调,要通过督办北运河水系治理这一代表建议,认真总结和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目的与方法,引导代表提高提出议案、建议的质量与水平,围绕代表建议所关注的事情,深入思考,使政府办理、人大督办工作有机统一到代表建议所关注的事情上,使代表建议办理,从以答复代表为主要目标转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常委会其他领导同志督办的建议也都取得了重要进展,如通过督办,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了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加大网络监管力度,打击淫秽色情等工作取得成效。市市政管委进一步加强了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工作,加快了南宫、阿苏卫、六里屯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进程。市劳动保障局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险政策,将城镇无业居民纳入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市文物局从3月底开始陆续免费开放33家博物馆、纪念馆。市宗教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明确了宗教教职人员加入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

  探索了专委会总体督办和重点督办建议的新形式。根据主任会议意见,专委会按照职责分工,对“一府两院”相关单位办理建议的情况普遍进行了督办,在立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中,关注代表意见,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参加活动,了解办理情况,增加了督办工作的覆盖面。在此基础上专委会确定了涉及交通、食品安全、文化、旅游、卫生、教育、农业、奥运等方面12件建议开展重点督办,既推动了建议落实,发挥了建议作用,也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实现了建议督办和专委会重点工作的互相促进和推动。如财经委和教科文卫体委,结合今年食品卫生与安全及清真食品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工作,组织了对“关于确保奥运会猪肉食品安全供应的建议”和“关于加强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议案”建议的重点督办,共检查了各种类型的单位1000多家。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督办和检查工作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农村委督办“解决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经营困难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深化了银农合作机制和政府部门的政策集成、部门联动,2008年扶持项目118项,扶持资金达到5195万元,同2007年相比,高出1764万元,增长51%,建议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2.从筹办、举办奥运会、残奥会的实际出发,对人大代表检查建议办理情况的方法做了相应调整。组织代表检查建议办理情况,既是推动办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代表和承办单位加强交流,沟通情况的重要途径。今年的检查工作在方法上做了一些调整,主要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集中听取奥组委办理建议的情况。经与奥组委有关部门研究,就其承办的11件建议,实行了集中办理、集中答复的做法,组织提建议的代表直接听取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使代表了解全面情况,增进沟通和理解,为举办奥运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二是对建议办理总体情况的检查方式做了一些调整。选择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又不直接承担奥运组织服务工作的单位作为组织代表进行检查建议办理总体情况的重点。5月下旬,由刘晓晨副主任带队,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参加,组织部分代表检查了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和市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市委23号文件精神、建议办理条例和今年建议办理两方面的工作情况。代表们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办理案卷的基础上和办理单位进行座谈,就如何进一步改进建议办理工作,创新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建议办理工作起到了整体推动作用。

  3.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复查补办工作,增强工作实效。对代表明确签署不同意的办理件进行复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从中确定补办件,是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的一项措施。今年的复查补办工作在原有做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一方面充分听取代表意见,详细了解代表不同意办理意见的原因,同时和承办部门反复沟通协商,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和情况,最后从34件中确定了12件作为补办件,总体讲效果是好的。例如:苏煜代表提出“关于十里堡东里27、28号居民楼露天电梯通道急需修缮”的建议,在重新办理的过程中,市国资委协调市建委与北京纺织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现场会,与产权单位及有关方面反复研究、协商,最终由产权单位筹资近百万元,于11月初开始进行加固修缮工程,现已完成一栋楼的加固修缮,另一栋楼的加固修缮工程正在进行。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对经过复查,确因政策不允许或条件不具备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再次与代表联系,向代表说明情况,讲清原因,同时也要求代表向人民群众多做说明解释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经过工作,对22件经过复查确定不再补办的建议,也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建议的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承办代表建议28件,分别由9个工作机构具体办理。各承办部门紧密结合常委会工作重点认真分析,加强调研,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采纳代表建议,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8件;汲取代表建议,工作有进展并取得一定成效,需要长期坚持工作逐步完善的12件;受政策、法规限制目前尚不能解决,向代表说明解释的8件。

  (一)涉及立法方面的11件。其中,要求制定法规的7件,主要涉及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防治、残疾人就业等问题;修订法规的4件,主要涉及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养犬管理规定等。通过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办理,有5件列入五年立法规划,6件因条件不具备,暂不列入立法计划,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

  (二)涉及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方面的7件。其中,关于法律监督的2件,主要是要求对劳动合同法和土地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关于工作监督的5件,主要是加强对中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监督及开展类案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有关法规要求督促政府各委办局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政策等。通过办理,得到解决的2件,采纳代表意见,工作取得一定进展的4件,向代表进行解释说明的1件。例如任月征代表提出“关于提请市人大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议案”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公室进行了办理。为了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常委会专门成立了吴世雄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从9月开始召开多个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市和部分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国资委的汇报;听取了各级工会组织,市企联、市工商联、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以及各类企业等用人单位和有关专家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企业与劳动者面对面进行了交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

  (三)涉及人大自身建设工作的10件。其中,关于人代会有关工作的5件,关于代表培训、代表活动、常委会机构设置等方面的5件。通过办理,得到落实的1件;采纳代表意见,工作取得进展的5件;向代表解释说明的4件。如今年是本届人大的第一年,为了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常委会把代表培训列为重点工作,结合卫爱民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对市人大代表培训”的建议,于5月上中旬,分两期组织了代表培训。培训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宪法和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以及代表履职方法等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授课、经验交流和培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杜德印主任参加学习并做了重要讲话。参加培训的代表一致认为,通过学习,深化了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进了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人大代表的地位、职责的了解;增强了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履职能力。培训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的代表建议工作,体现了奥运举办和届首之年的特点,有关单位相互协调,共同努力,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解决了一些关系民生的重要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首都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对代表建议工作研究还不够深入,对代表建议的分析和梳理还不够细致,对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还不够到位,等等。明年,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23号文件精神,重点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综合分析和利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工作水平、质量和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