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6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室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本市区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于2011年7月底全面展开,经过动员部署、摸底调查、宣传发动、选民登记、推荐提名、酝酿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工作程序,于11月上旬,16个区县的4349名区县人大代表全部足额选出,180个乡镇共选举产生9932名乡镇人大代表。至2011年12月底,各区县、乡镇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领导人员、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政府领导人员。本市历时5个多月的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全面完成。现将这项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果
这次换届选举,正值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在本市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是本市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在市委的领导下,各级党委、人大和选举工作机构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1〕4号)、《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11〕17号)的各项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是广大选民积极参与,首都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发展。全市人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换届选举,共有937.5万人进行了选民登记,比上一届增加了75万人;其中,同时参加乡镇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登记人数为346.3万人。广大选民依法参加推荐提名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等活动,候选人的提名比较广泛。全市2256个选举区县人大代表的选区,推荐出14437名区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是应选名额的3倍多;5154个选举乡镇人大代表的选区,推荐出17116名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是应选名额的近2倍。经过选民广泛酝酿、充分协商,各区县、乡镇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和法律规定的差额比例,依法确定了区县、乡镇人大代表的正式候选人,其中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区县、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比例分别达到89.1%和92.7%。投票选举日,全市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达到了910多万人,整体参选率达到97%,比上一届提高了一个百分点,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关心、重视、支持首都发展建设的期待,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二是代表结构不断优化,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进一步体现。全市新当选的4349名区县人大代表和9932名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区县人大代表中,基层一线代表2667人,占61.3%,比上一届上升9.0%;妇女代表1488人,占34.2%,比上一届上升1.9%;党政干部代表924人,占21.3%,比上一届下降4.7%;中共党员代表3088人,占71%;少数民族代表332人,占7.6%。选举结果实现了中央和市委提出的“两升一降”要求,即基层一线代表和妇女代表的比例有所上升,党政干部代表的比例有所下降,同时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归侨、宗教界人士,中央驻区单位、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连任代表比例适当,代表涉及各行各业、各阶层,分布广泛,体现了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为新一届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更好地履行职权奠定了基础。
三是领导班子得到充实,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区县、乡镇依法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6个区县共选举产生472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16名正副区县长,32名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180个乡镇共选举产生268名人大主席和副主席,1017名正副乡镇长。选举结果表明,新一届区县、乡镇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一是整体结构较为合理,区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中,中共党员占75.3%,女干部占23.1%,少数民族干部占6.1%,55岁以下的占90.6%;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中,中共党员占99%,女干部占19.1%,少数民族干部占4.7%,55岁以下的占99.1%。二是文化素质提高,区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93.7%,比上一届提高10.3%;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91.8%,比上一届提高8.1%。三是乡镇人大力量进一步加强,专职主席、副主席193人,占总数的72%,比上一届提高12.6%。通过换届选举,一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对今后五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明确了新的发展思路,为落实首都科学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主要做法
在市委的统一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各区县、乡镇和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选举法和本市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工作,圆满完成了区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市委高度重视这次换届选举,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并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领导。市人大常委会设立选举办公室,制定有关工作意见,加强组织协调,依法进行指导。各区县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成立选举委员会,由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区县选举委员会主任,加强了选举委员会的领导力量,严格执行选举法关于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回避规定,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至少有1名不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党委或人大的领导干部,保证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二)认真筹备部署,深入开展调研推演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及时修改实施细则,就代表名额分配原则、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回避和职责、推荐和介绍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程序的组织以及预选、另行选举和补选等内容进行了完善。为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2010年底组建了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协调会议,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的主管领导和市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有关筹备工作。各区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组织力量,提早动手,提前谋划,深入调研。西城、朝阳、丰台、昌平4个区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对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进行了全程推演,其他区县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和专题研究,弄清情况、发现问题、研究措施、形成方案,为贯彻落实选举法规定的新要求,应对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
(三)强化学习培训,认真贯彻实施选举法。针对法律新、情况新、人员新的实际情况,市选举办公室举办了全市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主管领导和选举办公室负责人培训班,分阶段、按专题召开每个阶段工作部署会议,对每个阶段的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对选举法和本市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政策的学习培训。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区实际,按阶段、分层次全面深入地开展培训工作,重点就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提名确定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等阶段的关键环节、操作程序、敏感问题处置进行专题培训,逐条讲解法律的规定和程序,深入研讨做好选举工作的办法和措施,确保每一名选举工作人员做到“先培训,再上岗”,使选举工作人员准确掌握选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选举组织工作的能力和应对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培养和锻炼了一支队伍,保证了换届选举始终严格依法有序进行。
(四)多种形式并举,主动服务选民登记。针对人户分离和流动人口增多、单位变动大和行政村整体拆迁等新情况,市选举办公室制定《选民登记工作意见》,加强具体指导。各级选举机构改进工作方法,方便选民登记,服务选民参选。一是提前开展摸底调查,对辖区选民数、单位数、人户分离、人企分离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广泛设置选民登记站,方便选民主动到站登记。全市共设置2.4万多个选民登记站,并安排专人值守,随时接待选民咨询登记。三是加强入户登记,发挥驻区单位、派出所、物业公司、居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逐人核对登记,确保选民登记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四是重点做好人户分离、拆迁村民、失业下岗和离退休人员的登记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努力防止“漏登、错登、重登”。五是积极宣传流动人口参加选举的相关政策,为他们参加选举提供便利,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
(五)坚持正确导向,牢牢把握宣传工作主动权。市委宣传部加强对选举宣传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管理新闻报道和网络媒体信息,按阶段组织全市集中报道活动,加强对基层选举情况的宣传。全市各有关新闻单位和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各区县党委宣传部门和各级选举机构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把集中宣传与持续报道结合起来,把对选举法的宣传与“六五”普法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实效性和针对性。各级选举工作人员,深入驻区单位和居民小区进行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都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向新闻媒体通报选举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外宣、内宣和境外媒体采访事宜,组织20多家境外驻京媒体有序参加了新闻报道。市网管办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各区县、各系统加强信息沟通,市选举办公室通过《选举工作简报》上传下达,及时传达中央和市委的有关精神,总结、交流和反映各区县的做法经验,共编发简报39期。
(六)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对代表候选人情况的核实和介绍工作。各区县选举委员会在区县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代表候选人情况的核实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委组织部门,及时了解核实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动向选民如实通报,积极宣传法律和中央、市委对代表资格条件和结构的要求,依靠广大选民保证推荐代表候选人人选的素质和结构。为使广大选民全面了解代表候选人情况,各区县积极改进代表候选人介绍方式,增加候选人基本情况的公布内容,扩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范围,丰富见面活动的形式,全市53.8%的选举区县人大代表的选区组织了见面活动,参加见面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占47.6%,比上一届提高近20%。
(七)周密组织安排,保证投票选举严格依法进行。市选举办公室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各级选举委员会、各选区的具体指导,规范选举程序和工作流程,提前做好选民参加投票选举的摸底工作,认真核对选民的变化情况。深入宣传发动,发挥街道、乡镇和驻区单位各级组织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做好选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选民珍惜和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加投票选举活动。各区县、乡镇严格程序,严密组织,严肃纪律,精心布置投票场所,严格管理流动票箱,从严掌握委托投票,依法设立秘密写票处,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认真做好选票发放、清点、计票等工作,保证了全市各选区投票选举依法进行,顺利完成了全市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投票工作。
(八)各方通力合作,共同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为保证全市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全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配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市选举办公室统筹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与中央、市属单位和驻京部队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沟通情况。各区县加强与辖区内中央、市属单位、部队以及各类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主动走访本地区的重点单位,积极取得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北京军区政治部、武警北京总队等有关单位,对所属各单位提出要求;市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加选举,充分发挥作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农工委、国资委多次召开会议,对本系统所属各单位提出明确要求,配合区县做好选民登记核对、组织投票选举等工作;市公安局制定换届选举安保方案,全面进行部署;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协同工作,配合区县做好选民资格审查工作;各地派出所积极配合,提供户籍数据,协助查找选民,维护选举秩序;驻区单位抽调得力人员直接参与选举工作,为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三、需要研究总结的问题
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我们体会到,要保证区县、乡镇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依法有序进行,一是要自始至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在党委领导下人大与各方面协同配合的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和选举机构的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开展工作,适应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改进规范工作,保障换届选举在各级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依法进行;三是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和正确引导广大选民依法参加选举,尊重和保障选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发挥选民在代表选举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四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感性,把握宣传舆论导向,依法妥善解决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始终维护社会稳定,为换届选举提供良好的民主法制环境。
这次换届选举,还有一些需要我们认真总结、研究和改进的问题。一是要进一步总结改进选民登记的具体办法,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便于“人户分离”选民和流动人口参选的具体措施。二是要进一步研究细化选举工作的具体程序,使选举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增加可操作性,确保选举各个环节更严谨地依法按程序进行。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选举工作骨干队伍建设,研究解决健全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选举工作的机构问题,建立一支比较稳定的熟悉选举工作的骨干队伍。四是要进一步研究总结妥善处理影响选举依法有序进行的社会矛盾和突发问题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