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我院收到大会交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8件,其中单独办理和分别办理各1件,与其他单位会同办理6件。我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经努力工作,上述建议均已依法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今年代表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围绕中心、着眼大局。为检察机关切实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提供了有益参考;二是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检察职责全面发挥、检察队伍不断优化、检务保障更加有力等方面,对深化检察体制和机制改革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三是触及范围广、层次深。多数建议不局限于解决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事项,还要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联动、协调作用,推动解决普遍性社会问题。
二、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代表建议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现分别报告如下:
(一)关于在保障和服务“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建议的办理情况
汤维建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希望检察机关在“十二五”时期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监督和制约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此项建议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前瞻性,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代表的建议对我们开展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深入调研,科学谋划。今年以来,市检察院贯彻高检院、北京市委“十二五”规划精神,深入市委、市政府职能部门开展调研,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二是严肃查办行政领域职务犯罪。着力深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5件47人。及时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今年共立案29件29人。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在查办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能源资源开发等领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上取得了新成效。三是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理的案件,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帮助发案单位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加大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对教育、医药卫生、城镇建设等领域犯罪问题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与廉政风险防范的有机结合,帮助有关单位、行业查找风险点500余个,提出防范建议和对策400余条。加强行政管理和执法领域职务犯罪趋势、规律、惩防对策的深度研究,为党委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参考。四是积极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共同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和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的对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备案案件359件,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0件,移送后公安机关立案85件,努力解决有案不立、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促进严格公正执法。此外,在市、分三院开展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部门分设试点,切实加强对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朱建岳代表“用司法公信力消除‘上访’现象”建议涉及的司法公信力问题,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全市检察机关把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作为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工作来抓,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检察人才建设,切实提升队伍执法办案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健全执法办案监督和管理机制,完善执法办案信息化系统、执法档案等监督措施,确保队伍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三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实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举报由一个部门负责、统一窗口答复,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推进释法说理工作。完善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先进典型,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亲和力。四是不断健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涉检信访、检调对接等机制,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探索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机制,努力解决“信访不信法”、“案结事不了”等问题。
(二)关于全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议的办理情况
针对费文勇等1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执行难”的建议,作为会办单位,我院从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了相关工作:一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对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被害人提出的赃款赃物线索,及时转交公安机关查证,向法院依法移送相应款物和证据。二是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在检察环节,把是否愿意退赃、退赔作为讯问的必要内容,及时向犯罪嫌疑人阐明刑事政策。同时,充分发挥律师、家属的积极作用,认真开展赔偿教育。三是坚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对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被告人依法提出从轻处理的量刑建议,努力促成退赃、退赔。
卫爱民代表提出的“为所有受到刑事追究的人提供无偿辩护人”的建议,对新时期维护当事人权益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院加强与主办单位的协作配合,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环节维护律师辩护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律师法》以及与相关部门签署的《实施〈律师法〉座谈会纪要》、《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对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及时予以转达。建立统一的律师接待制度,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阅卷、调查证据提供便利条件。定期与司法局、律师协会等召开座谈会,不断完善相关协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利。
卫爱民代表还从细节入手,提出“把全市检察院系统职务犯罪举报网与全市各行政机关、公有垄断行业官方网对接,方便社会监督和举报”的建议。此建议对检察机关拓展职务犯罪线索来源具有积极意义。我们积极开展调研,联系会办单位,制定技术方案,在经信委协助下,今年5月在“首都之窗”首页上挂接了“职务犯罪举报网”链接,截至11月底,共收到网络举报1025条。
(三)关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建议的办理情况
对于姜培华代表“关于改变公检法系统人员行政编制‘一刀切’的做法并尽快给海淀、朝阳二区增加编制人数”的建议,我院按照充分考虑单位、岗位任务量,坚持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将近几年全市检察机关所增加编制数的近30%分配给了海淀、朝阳两院。目前,两个单位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已分别达到300多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两院“案多人少”的突出问题。
对于王灿发代表提出“关于提高法官和检察官工资,改善其生活条件”的建议,市检察院根据主办单位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及时提供了会办意见,汇报全市检察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情况,为主办单位办理好代表建议提供准确的参考数据。
(四)关于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建议的办理情况
对于汤维建等14位代表提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建议,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自今年1月起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19人,人民监督员对监督案件实行“上提一级”监督模式,即由市院人民监督员负责评议分院提请案件,分院人民监督员评议基层院提请案件。进一步细化监督流程和规定,全面提升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今年以来,市院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评议分院提请案件12件,一、二分院和铁检分院共监督评议各基层院提请案件36件,有力保障了检察权严格公正行使。市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在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了重视和支持。
此外,在闭会期间,我院还收到平类建议2件,目前已办理完毕1件,另1件正在抓紧办理。
三、办理代表建议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建议,是代表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检察机关倾听群众诉求、密切与群众联系的主要渠道。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在办理和答复代表建议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了服务大局、规范执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水平,促进了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促进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我们从三个方面加强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要求
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杜德印主任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明确指示。我们及时召开了加强和改进北京市检察机关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专题会,组织各级院、各部门认真归纳梳理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有关案件的办理情况,制定分工方案,逐项研究落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同时,明确要求各级院、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质量,不仅满足于解决个别问题,更要及时研究代表建议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真正使办理建议工作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
(二)进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分类分层办理机制。按照“认真分类研究、积极恰当处理、诚恳明确答复、加强统筹协调”的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分类分层办理和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机制,形成在检察长领导下,主管副检察长分管,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各承办单位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具体组织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了建议办理的质量和实效。二是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标准。市检察院在接到“两会”代表建议的当天,立即召开分办会,按照建议涉及的业务内容进行了分类交办。针对会办建议较多的情况,明确提出要把“会办”建议当作“主办”建议来对待,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建立的协作机制和平台作用,协助主办单位形成各部门联动解决问题的合力。三是切实加强督促办理。市检察院于今年8月份建立了“北京市检察机关督办工作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和审核力度,提升了各承办部门的责任意识。
(三)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代表联络,增进交流和理解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把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络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先后在6月份和10月份召开两次全系统的代表联络工作推进会,明确了“提高质量、改进方式、增强效果”的基本工作思路。统筹三级院力量,集中于8、9月份举办了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五个专项工作通报会,先后邀请了106名全国、市级人大代表参加,集中通报检察机关服务“十二五”时期首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客观反映工作中的困难,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也促进了我们更好地办理相关代表建议,保证办理工作效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随着人大代表履职意识的不断增强,代表建议的质量在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办理代表建议的质量、效果和水平仍然需要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力度还有待加强。今后,市检察院将在市委、高检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和监督下,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和改进建议办理工作,密切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为全面提升首都检察工作水平,促进司法公正、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