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2008年5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专题审议了《关于本市环境整治和奥运景观布置情况的报告》。根据委员们提出的审议意见,我们提出了研究处理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审定。
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境整治工作进度,按时优质完成奥运整治任务的落实情况
(一)提前完成奥运环境整治任务,自觉查找问题,确保奥运环境秩序万无一失。
截至2008年6月底,列入奥运倒排期的各项环境整治和环境建设工作全部顺利完成,通过三年多的环境整治建设,北京的城乡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奥运举办城市赛时环境秩序问题,是各国新闻媒体关注的重点,市委、市政府提前部署,要求各部门和单位主动查找问题,巩固奥运环境建设成果。刘淇同志强调“首都各项工作必须经得起在聚光灯下最严格的检验”。金龙同志要求“统筹协调,注重衔接,实现赛事及城市运行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吉林同志要求“高度重视奥运城市运行与服务保障工作,加强督办。”
2008年6月18-19日,组织全市政府督查系统开展奥运场馆周边及部分重点地区“十必看”活动,旨在通过走、看、问、摸、听、乘等方式,对奥林匹克中心区、奥体中心场馆群大学区场馆群、天安门、什刹海等9个区域周边1公里范围内采取体验式暗访全面筛查,发现不足,督促相关方面完善相关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场馆周边地区与奥运赛事运行无缝衔接。
从检查结果看,奥运场馆周边及重点地区奥运氛围浓厚,市容市貌明显改善,交通管理比较有序,各种保障落实,城市运行基本到位。但在一些场馆和重点地区周边,有些工作还存在瑕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区县举一反三、迅速整改,并建立了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有关部门制定了环境卫生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卫生大检查,加大了环境卫生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奥运期间,市容环境秩序达到了奥运会的要求,得到了广大市民、中外观赛人员、运动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做好城市环境的添彩工作,完成以奥运元素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景观布置。
按照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的相关规定,城市景观布置严格按照标准元素规范使用。全市276条大街和地区、104座立交桥、34个建筑工地共悬挂各类旗帜7.4万余面,楼体招贴30幅,横幅围挡11.3万平方米,景观小品3621个,栽种花卉9049万株,摆放花钵7.4万个,在奥运会、残奥会赛时期间,坚持每天巡视检查,观察景观的变化,及时更换枯萎的花朵和受损的旗帜,始终保持景观的完美效果。
除此以外,还完成了航空走廊起降航线夜景照明、北京南站周边景观建设等工程,精心装点的城市景观,既烘托了热情浓郁的奥运赛事氛围,也充分体现了北京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向各国宾朋展示出了北京更加崭新亮丽的城市面貌。
(三)顺利完成奥运会、残奥会临时景观善后处置工作,街头环境实现由赛时向平时平稳过渡。
奥运会后,各部门和各区县切实加强对各类景观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街头设立的奥运倒计时牌进行撤除,由有关部门对全市重点地区、主要大街及奥运比赛沿线尚存的奥运会、残奥会的临时景观设施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建立台帐。各区县做好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设置的雕塑、景观小品、横幅围档、灯杆挂旗等景观设施的处置,对符合整体规划、且较为坚固又能很好点缀周边环境的景观设施予以保留;对不适合保留的或破损严重的景观设施,由建设单位进行拆除。
二、关于进一步总结奥运环境整治经验,完善环境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
(一)制定首都环境建设规划纲要,巩固环境建设成果。
北京优美、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和风貌,为成功举办奥运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给国际社会留下美好印象,环境建设成果也成为重要的奥运遗产。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奥运后北京环境质量要保持下去的要求,总结发扬奥运环境建设的经验,巩固奥运环境建设的成果,进一步促进首都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使环境建设的成果惠及于民,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首都环境建设规划纲要(2009年—2012年)》(简称《纲要》)和《2009年全市环境建设要点》。
《纲要》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发扬奥运环境建设的成果,秉承以人为本的宗旨,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依法规范环境秩序,努力创建和谐氛围,为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目标提供环境支撑和保障。《纲要》提出“首都环境建设要展现国家首都的城市形象,体现国际城市的现代气息,塑造文化名城的古都风韵,创造宜居城市的优美环境,展示首善之区的精神风貌,满足好四个服务的要求。并坚持以人为本、均衡发展、和谐共治和创新管理”的规划原则。通过全面、深入、系统的环境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基本适应、环境管理的法规制度基本健全、环境设施的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城市景观风貌特色基本形成,区域之间环境差距明显缩小的目标,努力让广大市民都享受到天天美好、处处整洁的公共环境,从而使首都公共环境的整体水平更加接近“首善之区”和“宜居城市”的目标。今后四年首都城乡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弘扬北京奥运会的精神理念,形成“奥运工作标准”,保持“奥运工作力度”,延续“奥运工作机制”,比照“奥运工作水平”。
《纲要》共分为8大方面,涉及32项主要任务。
(二)结合国庆筹备,进一步把环境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引向深入和长效。
2009年是奥运后环境建设承前启后巩固发展之年,是实施新的《首都环境建设规划纲要》开局之年,也是建国六十周年大庆之年,环境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强调均衡发展,突出重点项目,继续推进整治,深化环境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生活提供优美的城市环境保障。
2009年的主要工作是总结完善重点大街重点地区、胡同、城乡结合部等一批奥运环境建设规划标准和工作方案,形成奥运工作标准体系,指导和检验今后城乡环境工作实践。借鉴奥运环境督办经验,建立健全多部门、多地区、多领域的联合督查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作用,把奥运环境建设成果巩固下来、延续下去。继续加强对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延续奥运工作机制,保持奥运工作力度,确保环境整治标准不降低,环境建设资金投入不减少,环境建设的脚步不停止。
围绕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搞好城市环境保障,开展国庆重要活动场所环境整治。对长安街及其周边地区的景观环境进行提升整治,提高夜景照明、园林绿化、牌匾标识等景观标准,完善道路公共服务设施。
突出整治重点,推进城乡环境建设深入发展。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整治。巩固维护环境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研究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环卫保洁水平。突出抓好城市视觉环境整治。加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加强夜景照明管理,优化城市夜景照明体系。继续开展弱电架空线入地整治。继续对进京铁路、公路和城际铁路两侧进行环境整治,提升进京第一印象。突出抓好公共空间环境整治。分批开展高校园内及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北京动物园北侧长河地区、北京植物园南门等一批市民活动空间的环境建设。
建设宜居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整治居住环境。继续开展老旧小区、胡同、多层楼房“平改坡”改造,开展城镇地区老旧平房区和简易楼房区整治,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对五环路内重点河湖两侧50米范围进行整治和景观建设,对城中村、边角地进行拆迁整治,拆迁后土地主要用于城市绿地、健身广场等休闲设施建设。
推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针对环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环境管理办法、胡同环境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城市环境管理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规范化水平。
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新模式。总结城市网格化管理经验,扩展市级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覆盖范围,在远郊区县逐步建立具有农村特色的数字化市政管理体系,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发挥城市运行监测平台作用。建立完善城市运行体征数据监测机制,实行常态化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为领导决策和城市正常运行服务。
完善管控体系,加强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继续完善“五大环境秩序”管理体系,强化牵头部门作用,建立责任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加大对各类秩序问题和秩序乱点的整治力度,分类建立任务台帐,实行分级管理和控制。继续开展对环境秩序的各类专项治理,加大执法强度和管控力度,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按照奥运模式,在国庆期间对环境秩序进行全面管控,为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全市城管执法队伍推进奥运成果常态化转变,完善城市环境执法协调体系。
建立城管执法长效机制,实现重点地区长效管控,多部门间长效协作,社会力量长效发动,应急保障长效发挥。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加强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的协调,实现城市管理执法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法律手段为主,以突击手段为主转向常规手段为主。提高管理的力度、效率和规范程度,强化日常执法精细化,体现人性化管理,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深化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城管队伍规范化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城管科学决策程序,推进执法责任制、案卷评查制等执法监督制度。出台城管基层建设纲要,进行城管全员教育培训。
建立城管执法公众化体系,积极引导公众舆论,吸收更多的民众参与城市管理,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工作社会认知度。丰富公众参与形式,深入推进城管执法公共关系建设。关注民生,积极解决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
坚持统筹兼顾的方法,提高城管执法的综合效能,着重抓好“四个统筹”,即城乡统筹、条块统筹、区域统筹、软硬统筹。继续推行联合治理、捆绑执法等执法方式,整合管理力量,加强环境秩序问题严重区域的整治。继续进行五环以内环境秩序整治,加强中心城和城乡结合部环境秩序类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三、关于进一步加快设施建设,实行分类处理,切实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的落实情况
(一)科学规划,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和综合处理设施建设。
市委、市政府今年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要围绕大力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立足北京首善之区的要求,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优先安排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优先采用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和餐厨垃圾资源化技术,优先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优先保障生活垃圾治理投入,实现“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工作目标。
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和成分特点确定技术路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远期规划与近期建设相结合,跨区域集中处理与区县分散处理相结合。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按照垃圾成分、产生量和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垃圾焚烧、生化处理和填埋比例为2∶3∶5,实现城区原生垃圾零填埋;2015年比例为4∶3∶3,基本满足不同成分垃圾处理需要,实现全市垃圾零填埋。2015年前全市新建、改建设施40余座,建设直接投资约100亿元(不含拆迁、大市政等配套费用)。
同时,立足北京市今后50年可持续发展需要,在北京行政区域内,东、南、西、北各方位预留用地,择机建设四个循环经济生态园区。循环经济生态园区规划面积要达到6平方公里左右,周边2公里内不规划和建设居住区,并拆迁现有村庄。园区功能包括:资源综合利用等环保产业、绿色养殖和种植等现代农业、生态旅游。其中,垃圾综合处理设施规模约7000吨/日,渗沥液、大气等排放标准高于国家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全面提升垃圾处理设施和生态园区周边公共设施和环境水平,使当地居民受益。
当前的重点是加快阿苏卫等生活垃圾焚烧厂、高安屯等餐厨垃圾处理厂、北天堂等综合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结合项目推进进度,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分批纳入市政府“绿色通道”审批。2009年启动一座生态园的前期相关工作。
全市规划建设5座跨区域服务的大型集中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远郊区县7座服务辖区内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鼓励区县自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处理本区域内的餐厨垃圾。2009年建成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崇文区餐厨垃圾处理厂,目前2个项目都已开工建设。
目前,拟建的垃圾处理设施任务已经细化和分解到各区县,落实了责任和时限要求。规划部门正在研究提出生态园区规划方案和结合区域发展的规划调整方案;市发改委正在研究各部门相关政策在生态园集成的综合政策及加大政府投资力度的政策;市国土局结合北京市土地规划调整,研究生态园有关的土地政策。
(二)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
建立与生活垃圾焚烧和综合处理工艺相衔接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控制垃圾产生量增长。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率每年降低1至2个百分点,2012年下降到5%、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50%左右;2015年力争实现生活垃圾产生量零增长,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65%左右。
以科技为支撑,在党政机关、学校、大型商场、星级宾馆饭店、度假村、居住小区等,推进厨余、餐厨等生活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公园等建设有机垃圾处理设施。
在推行垃圾分类的小区,试行免费发放垃圾袋和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和建设密闭式清洁站等设备设施,推广采用节能环保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装备。自2010年起,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小区和社会单位应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按照“规范站点、物流配送、专业分拣、厂商直挂”的原则,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快回收站点建设,规范站点管理,2012年实现社区回收站点全覆盖。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
落实《关于做好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农村地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标准,推广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户分类”经验,尽可能将灰土和可堆肥有机物就地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地区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和激励机制。
重点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示范项目建设。加强施工和运输环节管理,建立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规范运输、定点处置机制,对乱倒、乱卸建筑垃圾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制定建筑垃圾再生建材制品推广应用政策。
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推进电子垃圾、大件垃圾回收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现有回收体系与处理企业对接。研究制定支持政策,保障垃圾回收处置企业正常运行。对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的危险废物,应按照环保部门技术要求,单独运输、贮存和处置。
2009年各区县10%的城镇常住人口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在全市600个推行垃圾分类的小区,试行免费发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垃圾袋,结合工作目标分年度推进。在党政机关、学校、公园、大型商场、五星级宾馆饭店、度假村、果蔬批发市场、居住小区等100个单位,进行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厉行节约,减少废弃,对厨余、餐厨等垃圾就地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并不断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相关区县政府负责,在星级宾馆、餐饮街、高校集中区、度假村等餐厨垃圾产生集中的地区,建设10座小型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为推动相对集中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调动区县积极性,市政府将给予资金扶持,保障餐厨垃圾处理站的建设和运行投入。
结合餐厨垃圾规范推进进度,制订2009年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与规划布局的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相匹配,配备餐厨垃圾专用运输车辆。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在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建设有机垃圾处理设施,实现有机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小型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建设经费补助办法,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等管理工作已启动。
四、关于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条件,切实加快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步伐的落实情况
(一)统筹城乡环境建设,全面推进新农村环境建设。
按照“干净、整洁、路畅、村绿、建制”的要求,2009年-2012年继续加强村庄道路硬化,推进公厕和户厕改造,清理乱堆乱放和私搭乱建,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县)处理体系,加强村镇环境卫生保洁,落实农村地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标准,建立健全农村容貌景观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环境景观的整体建设。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建设农村田园景观。加快治理农村水源污染、水体污染、矿区修复等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工作。加强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在全市开展生态县(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建设农业主题公园和农村景观走廊,创造优美整洁、健康文明的生态家园。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庄道路建设,改造和修复路面破损道路。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改造,改造老化管网8000公里,安装50万户节水水表。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加快农村户厕、公厕改造。完成40.2万户的农村户厕改造任务,实现农村无害化户厕改造率达到95%以上。两年达到村村有公厕的目标。2009年起,每年下划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运行市级补助资金1.77亿元/年。
推进农村能源建设,推广沼气、秸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形成清洁、经济的农村能源体系。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保障机制,加大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南城以及西部地区环境建设的财政支持,采取以奖代拨等形式调动属地乡村的环境建设积极性。
(二)加快垃圾填埋场的污染治理,研究提高现行的跨区域垃圾处理经济补偿费用。
2009年底完成现有设施填埋气的治理和渗沥液处理前期工作,2010年完成渗沥液处理设施改造,保障设施建设运行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各相关区县已完成12个填埋场填埋气治理方案制定,其中2座已完成治理,其它于年底前完成。
加大投入,优先开展水源保护地等重点地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和生态修复。用5至7年时间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县政府按照市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治理规划、标准,负责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落实治理资金。2009年完成水源保护地等重点地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情况调查、风险等级评价和治理方案。
拟将垃圾产生区向处理区支付的补偿经费标准由50元/吨提高到100元/吨,进一步完善经济补偿机制,制订补偿经费管理办法。
(三)做好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建立农村地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2008年和2009年,市市政市容委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标准(试行)》、《关于加强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做好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了推广农村垃圾分类现场会,部署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工作任务。市级每年落实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资金1.18亿元,力争用2年的时间初步建立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处理体系。市级每年安排下划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运行补助资金1.77亿元,按照“不低于每250人配备1名保洁员”、“每名保洁员每月补助500元”的标准,在全市建立农村保洁员队伍,改善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质量水平。
五、关于深化社会宣传,探索有效形式,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的落实情况
奥运会后,我们进一步加强面向全社会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探索,调动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努力参与到环境建设和管理中来。始终把提高群众环境意识、文明素质作为重点,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则,延伸放大奥运“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主题活动的社会效应,更加广泛地扩大社会参与。
2009年全市环境建设工作要点中也明确提出,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建设公益宣传活动,加强对来京人员的城市环境宣传和服务,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形成共建共享美好环境局面。同时,扩大社会宣传面,督促落实社会单位责任,激发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建设。继续建立环境志愿者队伍,推广环境服务监督岗活动,调动市民参与环境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发布环境信息,畅通公众反映问题渠道,完善环境建设评价体系。
市委、市政府今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市民的主体作用,通过创建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集中公众智慧,解决垃圾分类和减量难题。将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垃圾分类纳入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和基层文明创建活动考核内容,组织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目前市有关部门正在开展建立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处理宣传教育基地相关工作,以增强公众环境卫生意识,增进市民对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的了解,引导公众参与环境建设,使节能减排、垃圾分类、循环经济理念深入到市民的日常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