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4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火
大会主席团: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北京市2009年市级预算草案主要内容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本次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审查了北京市2009年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及《关于北京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全市地方财政收入1837.3亿元,比上年增长23.1%。市级财政收入1034.2亿元,比上年增长22.1%,加中央返还及补助、区县上解、专项政策性结转和上年结余等373.1亿元,收入总计1407.3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18604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市级财政支出1050.7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加上解中央支出、区县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结转下年使用和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56.6亿元,支出总计1407.3亿元。市级预算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2008年市级预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保障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改革继续推进,超收收入安排建立新机制,财政监督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圆满完成了全年的预算任务,促进了首都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在2008年市级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公共财政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改革仍需继续深化;一些预算单位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预算约束力需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等。对此,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市级预算草案: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安排2021.1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安排1117.3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1.0%,加中央返还及补助、区县上解、专项政策性结转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54.3亿元,收入总计1471.6亿元;市级地方财政支出安排1097.0亿元,比上年增长4.4%,加上解中央支出、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等374.6亿元,支出总计1471.6亿元。市级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9年市级预算草案编制贯彻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围绕着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组织收入措施得当。预算支出安排着力于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增加了社会保障、就业、“三农” 资金等民生方面的支出,保证了法定支出依法增长。总的来看,市级预算的安排符合本市实际情况,是稳妥可行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北京市2009年市级预算草案及《关于北京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保证2009年预算的顺利实现,做好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税职能作用,促进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落实好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各项措施,创新财政与金融手段的配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调控作用,把握好资金的正确投向,重点支持符合首都经济发展战略的产业,促进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依法治税,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预测和分析,健全税源监控体系,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增强忧患意识,充分估计困难,综合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宏观经济政策,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完善预算支出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组织好预算支出进度。加强专项支出的管理工作,完善项目库建设,严格项目审核和监管。大力推进公共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细化各部门的绩效目标和职责范围,建立健全支出绩效对预算编制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增强勤俭节约的意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做好压缩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经费等支出的落实工作。加大改善民生的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继续改进和完善公共财政补贴制度,把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健全财政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三)继续推进和深化财政改革,加快适合科学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建设
做好完善市对区县财政体制方案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健全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在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中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配置,提高市对区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事权和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的财政资金分配决策机制。统一预算管理体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相关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制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超收收入的管理使用。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实行集中收缴,实现收支预算的统一编制和执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和绩效考评等各项改革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确保财政改革的整体效果。
(四)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健全监督体系
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建立健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把监督贯穿于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强化政府内部监督职能,使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维护首都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全力推进绩效审计工作。围绕中央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支出、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完善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措施,确保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创新财政管理监督机制,促进监督和管理的有机融合,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有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