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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议案办理暨本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日期:2009-12-31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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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4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雷德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8年9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议案办理暨本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对“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议案办理暨本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 的审议意见书》,提出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都市型现代农业的产业基础;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坚持建管并举,建立和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投入与管护的长效机制等三大类意见和建议,交由市政府研究办理。受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对该审议意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为做好此项工作,农村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审议意见书中提出的内容,明确了跟踪检查的重点,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多次与市农委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督促了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农委和相关部门关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郊区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代表和农村干部群众的意见。9月2日,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认真研究讨论了市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议案办理暨本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农村委员会认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如期向常委会提交了研究处理方案,从规划编制、制度设计、政策制定、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认真整改落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农惠农政策。目前,新农村建设已由试点、示范到普遍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果明显,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制度创新和长效机制取得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本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开展,加快了新农村建设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跟踪监督检查的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农业基础建设和综合开发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把加强农田基本建设作为夯实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的重要举措,编制了《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建设及综合开发规划(2009—2012年)》,实施以配水节水为中心的农田水利改善工程,以质量提升为中心的农田培肥工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的田园清洁循环工程,以农田景观建设为中心的沟路林渠配套工程,计划总投资46亿元。四项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首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农田生态服务能力和田园景观欣赏能力。二是设施农业面积逐步扩大。2009—2012年每年将新建设施农业4万亩,到2012年总面积达到35万亩。设施农业对农业增加值和农民增收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三是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得到提高。编制了《北京市2009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购机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适宜生产作业、加工运输、贮藏保鲜的各类农机具和装备得到进一步推广。目前共完成购机总额8000万元,补贴机具1934台套。四是养殖业设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加快建设奶牛规模场(小区),引导奶牛散户入区养殖,发展标准化肉禽舍建设,大力发展以种猪、蛋种鸡为重点的畜禽良种产业,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和资源利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

  一是加快编制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目前全市累计已批准实施的乡镇总体规划71个,占应编规划的62%,已累计完成村庄规划编制2507个,占全市的70%。二是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四年任务调整为两年完成,同时,加强了农村消防、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编制了《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9—2012年)》。今年预计工程总投资75亿元,覆盖1700个村庄,直接使120万农村人口受益。三是“三起来”建设工程进一步深化。今年,“三起来”工程预计投资8亿元,在继续推进原来项目的基础上,重点加大了对既有农宅节能保温改造、新建民居节能示范、户用节能灯更换、村内节能路灯更换的力度。四是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出台了《关于推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力争在3年内实现从京西南到京东北旅游通道贯通;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年内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5平方公里;宜林荒山绿化和生态修复继续实施,将用3年时间完成约2.75万公顷宜林荒山绿化和2.2万亩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五是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革与小城镇建设力度加大。北坞、大望京等村一体化改革试点,在规划调整、土地利用、产业政策、拆迁上楼、产权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对重点小城镇空间布局进行了调整,由过去的37个中心镇调整为42个重点小城镇。今年,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超过20亿元。

  三、乡村基础设施投入与管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一是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稳定。市级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得到保障,加大了市级财政对农村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今年103亿元的专项转移支付中,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林水事业发展和乡村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费用达到50%以上。二是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正逐步建立。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进一步优化了农村金融环境,强化了农业投入的制度支撑,初步搭建起的农业贷款、农业投资、农业担保、农业投资基金、农村信用建设、农业保险、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七农”构成的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开始显现。延庆县和密云县设立了两家村镇银行、大兴区成立了全市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今年将达到参保农户20万户以上、总保额80亿元以上。三是项目审批更加便捷。新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直接促进了投资管理、项目审批重心向区县下移。项目审批、工程监理、资金拨付的环节更加便捷高效,今年大多区县的农村基础建设开工日期比往年提前了3-5个月。四是乡村基础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得以完善。今年生态林管护员在原有每人每年4800元的基础上达到5280元,增长10%,以后每三年提高10%,同时将实行公益就业岗位人员全员投保制度。市财政今年专项转移支付1.77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运行补助。五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数量增多,规模扩大。六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政策实现城乡并轨。

  农村委员会认为,一年来,经过市和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本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采取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正在积极推进和认真落实。但鉴于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更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为此,结合跟踪检查情况,农村委员会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在推进过程中把握和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把握好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进程的关系。普遍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也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赞成。但在普遍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同时,更应把小城镇建设和城乡结合部改造放在城乡统筹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大格局中来谋划,从战略的高度加以设计、建设与管理,最终使小城镇和城乡结合部成为吸纳农村劳动力、实现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成为首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此外,在普遍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同时,政策制定上要适当向薄弱地区、薄弱村倾斜。本市山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山区道路、通讯、收视、网络、供电等基础设施欠帐较多,要继续加大山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投入。二是要把握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关系。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符合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要解决规划实施中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各专项规划之间相互脱节的问题,要克服短期行为,避免出现“一地多用”“先建后拆”等现象发生。在处理好总体规划与各类专项规划实施关系的同时,要进一步研究探索盘活集体建设用地的新模式,实现与新农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机衔接。既要保障依法加强新农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又要有利于项目落地和工作推进。三是要把握好基础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关系。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需要产业支撑,产业发展也是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基础,更是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资金来源。因此,要把农村产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投入更大的气力、更多的资金加以培育和发展。四是要把握好积极推进与量力而行的关系。积极推进,符合中央和市委要求,符合城乡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深得农民群众的欢迎。但是,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工作面广,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且建成后的维护与管理也需要相当的财力来支撑。因此,在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防止“一哄而上”,欲速则不达。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管理与维护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对基础设施建成以后,对管理责任缺位、运营维护经费缺乏等问题,要采取更加具体的长效措施加以解决。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