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4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工作情况。
一、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基本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新手段、新机制,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特别是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群策群力,实现了供奥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100%,鲜切蔬菜品项和数量供应100%,鲜切蔬菜、果品、鸡肉、猪肉、肉鸭和鸡蛋6类农产品由京内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供应率100%,有效确保了奥运农产品的成功供应和保障,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几年来,本市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源头监管,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
1.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质检部门积极组织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组织研究并建立“北京市农业标准体系”,共收集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共1585项,涉及本市144种主导和特色农产品。截至目前,本市共发布与农产品相关的地方标准237项,与上级标准共同构成本市农业标准体系,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标准覆盖。农业部门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做到产前有环境质量标准、产中有生产技术操作标准、产后有卫生质量和包装标准、全过程有规范管理标准,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目前已建成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1128家。区县利用专项资金,建设区县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上千家。
2.开展“三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已经做到了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市992家农业企业的2800个产品获得了“三品”认证,占全市农产品生产量的34.96%。此外,京郊农产品争创名牌、参与国际竞争的意识不断增强,目前全市共有200家农业企业通过了ISO9000系列、ISO14000系列、HACCP、GAP、GMP等各类国际认证。
3.强化田间督导。田间督导制度是本市农业部门总结出的一套完整的农产品安全生产督导体系。通过规范生产记录,实行田间督导等制度,强化“三品”认证基地的标准化管理。本市的田间督导队伍已达672人,其中检查员180人、内检员492人;对京郊13个区县的重点生产基地(企业)从投入品出入库记录与规范使用、质量安全控制等10多个方面实施了现场田间督导工作。
4.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利用首都农业科技资源优势,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10多项,开展了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贮藏等重点环节的技术攻关和推广,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综合示范体系,为提升本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加强投入品监管,创新农业投入品监管模式。
1.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行动。每年年初,农业部门会同工商、公安、质检、发展改革、工业促进、供销社等部门,组织召开全市农业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大会,部署全年的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工作。按照会议的部署,农业部门组织开展“绿箭护农”行动,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质检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监管专项治理行动,各部门组织力量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农民的权益。在三鹿事件发生后,农业部门组织开展了饲料和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将奶站100%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对全市的77个奶站实施驻点监管;加大饲料行业的监管力度,对全市的饲料企业和养殖基地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的检查,取缔无证饲料生产企业7家,停业整顿16家,共查封不合格饲料83723公斤,监督销毁不合格饲料42721公斤,坚决杜绝违法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以及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
2.积极推进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农业部门启动了“农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根据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建立了全市近5000家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档案,纳入数据库管理,完成对农资企业的危险分级、量化监管、信用管理和分类指导,并且将农资企业信用等级作为调配执法力量、进行分类监管的一项重要依据。现一期工程已经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3.推进农药连锁配送建设。采取“五统一”的管理模式(“统一门店设计、统一配送标识、统一购销档案、统一货源品种、统一规范价格”),农业部门建成农药连锁配送服务站89家,改善农资市场农药多、乱、杂的无序经营状况,有效解决了农药的质量问题。
4.开展新型农业投入品的推广服务建设。充分利用本市植保系统的技术优势和已建成的连锁配送服务站,采取“空瓶回收”直接补贴农户的新方式,大力推广安全新型农药、新型生物肥及器械。在京郊推广应用安全新型农药10万亩,更新新型植保器械3万台套;直接补贴有机肥7.5万吨,推广应用面积20万亩。补贴惠及到12个郊区县、150个乡镇的300余个村庄的50335户农户。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体系。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业部门从2007年起,集成开发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总平台和果蔬、水产、畜禽产品三个子平台。截至2008年底,本市13个涉农区县共126家生产基地(配送企业)实行追溯管理试点。消费者和监管者随时随地可以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电话、超市触摸屏和手持PDA等5种方式实现产品质量查询。市食品安全办、工商、农业部门积极推进批发市场与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对接机制,通过在批发市场设置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验证查询设备,对进入市场的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及重点预包装食品的来源进行验证,实现安全信息的可追溯。
2.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体系。农业部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12316农业服务热线”,作为本市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平台、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信息咨询平台、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决策支持平台。工商、质检等部门也通过“12315”、“12365”等服务热线,为广大市民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畅通广大市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渠道,初步构建起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体系。
(四)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工作基础和管理制度,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
1.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测。农业部门为本市30家主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检测室配备了农药残留速测仪27台、酶标仪24台,农药残留试剂盒、孔雀石绿试剂盒等试剂盒200余个,并培训了市场检测员,建立了市场相关信息汇总周报制度,实现批发市场检测信息联网传输、交换,建立了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同时,农业、工商部门联合开展对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测行动;各区县将辖区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监管范围;各农产品批发市场也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实现本市大中型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的目标。
2.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的监管。工商部门以蔬菜、水产品、鲜肉、豆制品为重点商品,进一步深化协议准入及市场退出等制度。蔬菜方面,认真落实外埠蔬菜进京产地证明制度,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制度。水产品方面,联合市食品办先后与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省大连市等相关省市建立了水产品安全联合监管机制,签署《联合监管机制备忘录》。在鲜肉市场管理方面,出台多项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的批零挂钩制度,同时规定鲜肉经营者要在市场经营摊位的明显位置悬挂“公示牌”,明示鲜肉产地、屠宰企业名称等信息,提高社会监督力度。
3.深化农产品市场的升级改造和规范达标。市工商局会同市商务委等相关部门从2006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了市场升级改造工作。2008年升级改造市场160个,涉及投资59801万元,其中升级改造农副产品市场134个,涉及投资30247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升级改造市场742个,总投资27.58亿元。为提高市场规范管理水平,工商部门根据蔬菜、鲜肉、粮食等专业市场的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了《北京市有形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并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市场规范达标进程。
4.加强市场环节的执法监管力度。工商部门以农副产品市场为重点,在全市有形市场内开展了设置投诉举报箱活动,公开收集各类市场经营者的信息和对违法情况的举报。积极组织开展了农副产品市场专项整治。通过多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对市场主办单位、经营者及入市商品的监管力度,强化了各项制度的落实。
(五)积极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1.开展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农业部门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风险分级、量化监督、档案管理”监管模式;通过进京动物及产品卫生监督网络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实现了对进京动物及产品检疫监督工作的信息化管理。2008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30.2万头,牛4.5万头,羊6.6万头,禽2.9亿只,其他动物12.8万头只;屠宰检疫生猪644.6万头,牛羊2.3万头,禽9082.8万只;消毒车辆41万辆;检出并无害化处理动物47.9万头只,动物产品410.6吨。
2.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商务部门积极推进肉类加工体系现代化建设,累计关闭57家不达标生猪屠宰企业,截至到目前全市只保留了14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同时,经过改造升级,鲲鹏、资源、千喜鹤等5家企业设施基本达到了欧美发达国家水平,9家企业通过了HACCP认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肉类加工体系现代化;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化管理,建立稳定的生猪货源基地,建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建立健全生猪定点屠宰厂检查档案,实现动态管理;会同市相关部门,对非法生猪私屠滥宰点进行了重点查处。通过采取部门协作、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派驻驻厂监督员制度等有效措施,严打生猪屠宰中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行“场厂挂钩”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推进品牌经营,建立安全猪肉品专柜、专卖店、连锁店,目前本市二商大红门、顺鑫鹏程公司等6家大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配送网点达到5000多家。
(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
1.农业、发展改革部门积极落实国家“十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开展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形成了市、区县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三级检测网络构建思路。目前,市农业环境监测站、农药检定所、新型肥料质检站、水产推广站、兽药饲料所、畜牧业环境监测站等6个市级专业质检中心已初步建成;大兴、房山、通州等区已开始建设区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同时,农业部门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检、质量监控,依法加大对生产、加工配送、市场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每年完成定量检测样本1.4万个。区县级实施自检和抽检样本任务37万个、农产品批发市场自检任务20多万个。
2.工商部门在市场流通环节制定了详细的抽检计划,2008年,全市共抽取样本23338个,其中蔬菜8641个,水果1510个,猪肉3966个,牛羊肉1449个,水产品及水发产品1344个,禽肉及其制品925个,蛋类760个,熟食1425个,豆制品950个,粮油1724个,奶及其制品644个。
3.质检部门在开展农业标准化基地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基地产品开展果蔬农残及有害金属等抽检。2008年共计抽查了386家农业标准化基地的果蔬样品1026件,其中蔬菜样品648件,水果样品378件。
4.商务部门重点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检测力度。要求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都要配备必要的“瘦肉精”检测装置,对每一批生猪都要进行宰前抽检,严把宰前关,目前“瘦肉精”的抽检率达到3-5%。
二、目前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配套的法规、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全国性的法律,原则性强,但对北京这样一个消费城市而言,需要把法律的规定加以细化,并体现北京的特色。此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又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也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同时,如何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体系,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与外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
北京是特大型消费城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郊区生产的农副产品远远不能满足首都市民的需要,首都市场的外埠进京农产品比例大,约60%的蔬菜、65%的肉类、78%的水产品靠外埠供应。如何加强与外省市的协调,确保进京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监管工作的难点问题。
(三)监管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
农产品质量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收割屠宰、储藏运输、保鲜、包装等多个环节,供应链条长,运用技术复杂。同时,由于农产品生产受季节影响和一些生产技术尚不配套,加上少数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生产环节非法添加、滥用投入品,这些因素导致了农产品质量不安全因素时有显现,农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进一步强化,时刻不能放松。
(四)保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市委、市政府近几年一直将农产品等食品安全列为重点工作,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刚刚起步,与市民对质量安全的要求有差距。各部门、各地区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不平衡,执法队伍、人员素质、装备水平等基础条件也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
本着强化源头、过程控制、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加快立法进程,争取形成一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国内领先水平、体现首都示范水平的法律文件。
(二)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力度。
要借此次机构改革之机,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进一步理顺、明确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执法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责与分工,继续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装备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水平。同时,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加快推动镇(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实现北京每个镇(乡)有一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公益管理机构与人员的目标。
(三)推进北京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
北京奥运会的农产品保障供应,既为这届盛会的成功做出了贡献,也打造了一个北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形象品牌。按照市委、市政府积极转化奥运成果、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目标,我们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根本要求,立足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实际,积极实施北京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配送企业和市场环节的质量安全建设,实现以生产源头为重点的质量安全关键环节的有效控制。要建成覆盖全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全面实现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和市场的质量安全自控措施,形成主要农产品质量实施全程可追溯;促进本市农产品竞争力提升、农产品品牌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树立北京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品牌形象,全面提高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