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4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副市长 丁向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80位代表提出了5件有关本市就业工作的议案,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批准,合并为“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项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
市政府十分重视此项议案的办理工作,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为组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经济信息化委、旅游局等19个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落实议案办理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先后7次邀请了近60位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座谈。针对议案涉及的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加大困难群体帮扶力度、积极促进大学生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发展旅游业带动就业、市场准入服务等重点问题,成立了6个专题小组,形成了1个主报告和6个分报告。
下面,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将近年来本市就业工作整体情况及“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议案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一、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格局基本形成
本市就业制度的改革发展始终与首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同步进行、相辅相成。就业工作围绕首都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以稳定就业扩大就业为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优化就业结构,城乡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1998年以来,本市失业保险基金和财政已投入80.86亿元用于促进就业,30万名下岗职工、174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6.8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了转移就业。截至2008年底,本市从业人员总量由“九五”期末的619.3万人增加到980.9万人,增加361.6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达到72.4%。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在2.3%的控制目标内,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一)政府促进就业责任不断强化。
就业是民生之本,涉及千家万户。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促进就业摆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围绕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建立健全多部门促进就业的工作协调机制,市、区县、街乡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统筹研究解决就业问题。逐步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责任体系,将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年初将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定期通报检查,年终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比,全面推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二)统筹城乡就业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在城镇就业顺利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逐步建立起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的同时,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管理制度从单一的失业登记管理,逐步发展到以就业服务为主的适时监测、动态管理、重点帮扶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本市将就业工作向农村延伸,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制度,将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按无业求职、转移就业、阶段性务农三种就业状态,进行分类管理服务,基本形成了城乡统筹的就业管理制度。
(三)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经过十年的不断探索、完善和充实,从着力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逐步转向统筹解决城乡就业问题。促进就业政策的人员范围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扩大到所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促进就业的项目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两个项目,扩展到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特困人员托底安置、鼓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服务、促进困难地区均衡发展等5类12项,且各项政策标准不断提高。同时,各区县、街乡结合自身情况,延伸充实就业政策,形成了市级政策为主体,区县、街乡政策为补充的多层次、覆盖城乡的具有首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
(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要求,不断扩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规模,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初步形成了公益性与产业化相结合、综合性与专业化相补充,覆盖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共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377家,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创业指导、社会保险办理、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共人事人才服务等公益性就业服务,并针对就业服务需求,集中组织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服务活动,在促进城乡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善了支持自主创业的政策体系,强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初步建立了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使更多城乡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五)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效不断提高。
落实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各项政策,本市初步形成了“职业培训与就业效果挂钩”的职业培训补贴机制。建立了以本市有学历教育的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和区县职业技术学校为主渠道,企业、社会团体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职业培训体系,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了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资格培训,为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进行就业能力的技能培训,培训后就业率均保持在65%以上。
二、突出重点,帮扶企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去年四季度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扩散和蔓延,其对本市就业的影响逐步显现:部分企业岗位流失,在岗职工稳定就业面临压力;新增就业岗位减少,新成长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就业难度加大,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尤为突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受到较大影响,人力资源市场岗位竞争更趋激烈。严峻的就业形势引起了社会及广大群众的密切关注,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给本市经济发展带来困难的情况下,就业问题不解决,扩大内需、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就无从谈起。针对市人大代表在议案中关注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我们将办理好代表议案与应对金融危机对就业的影响结合起来、与完善促进就业政策进一步推动就业工作结合起来、与改进促进就业工作方式和方法结合起来,及时制定、调整和完善了帮扶企业、稳定就业扩大就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维护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一)调结构保增长并重,积极帮扶企业。
坚持稳就业与促发展共举,调结构与上水平并重,保企业与保岗位并行,全方位加大工作力度。在着力帮助解决普遍遇到的生产经营问题的同时,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提升竞争力。年初,市政府出台了66条帮扶政策,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制定了85项具体措施,市区两级直接用于帮扶企业的资金近100亿元。成立市区两级帮扶机构,建立每周协调调度机制,共走访企业1.45万次,已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941项。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组织银企对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产业项目贷款贴息,帮助企业通过动产抵押、股权和商标权质押等方式贷款融资160亿元。发挥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信用再担保公司等融资平台的作用,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采取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的工商管理措施,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困难。积极协调解决出口退税等问题,扩大外贸发展资金规模,支持出口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围绕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等8大重点产业制定振兴规划,颁布首都信息基础设施提升计划,与铁道部、中国农业银行、中石化等九大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实施重大优势产业项目,支持成立各类产业技术联盟,率先开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试点,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以上措施,为企业克服困难以及稳定岗位、扩大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本市于年初及时果断地实施了“一升一降、一统一分、一抓一放”的“六个一”政策措施,为企业降压减负,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全年安排社保基金支出和财政投入97.3亿元。在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方面,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0.8个百分点,降幅为40%;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降低0.11个百分点,降幅为18.6%;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降幅为50%;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周期,今年企业、职工少缴一个月医疗保险费;暂缓调整养老保险缴费下限,仍为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等措施,惠及了全市所有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仅降低费率一项全年预计减少45.72亿元。截至目前,共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32.69亿元。
(三)加大政策帮扶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克服困难,4月又实施了以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支持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为核心的六项政策措施,即“新六条”。其中在鼓励企业稳定职工就业岗位,给予稳定就业补贴方面,通过深入基层会审、资金即批即拨等措施,截至目前,已为402家困难企业拨付稳定就业补贴5.18亿元,预防6.58万名企业待岗、轮岗职工流向社会失业,有效地调控失业率1.1个百分点。
从享受稳定就业补贴政策企业的行业分布看,以外向型加工制造业为主,制造业企业及人数分别占总数的76%和82%,一半以上的企业是民营企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此项政策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同,认为此项政策不仅增强了企业战胜金融危机的信心和决心,也确实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拓宽渠道加强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市政府明确今年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到全市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研究出台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15条新政策和10个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到中小企业就业,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同步推进了选聘1847名大学生“村官”、选聘2476名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招聘3000名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聘用311名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等多个就业项目,创建了856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组织开展了“首都人才市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侨资企业专场招聘会”、“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等系列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各类就业平台服务高校毕业生近100万人次,招聘服务、网络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推荐服务的工作量均比往年增加了一倍左右,有效推动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截至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53%,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毕业生心态平稳。
(五)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帮扶城乡困难群体。
本市不断扩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范围,加大帮扶力度。从今年开始,认定就业困难群体范围已覆盖到城乡“4050”人员、低保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及绿化隔离、资源枯竭、矿山关闭、保护性限制地区的农民。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本市将日常就业援助与重点援助相结合,依托基层就业服务机构,为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职业指导、求职技巧和短期职业经历训练、岗位推荐、职业培训、就业后跟踪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78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49万名经过多次援助仍未就业的特别困难人员,在社区公益性组织实现“托底”安置就业;8.45万名残疾人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就业。
继续坚持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服务制度,巩固城乡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工作成果,帮助408户新出现城乡零就业家庭的447名劳动力实现就业,做到了“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实现了动态“无城乡零就业家庭”的目标。
(六)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进一步加大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从今年开始,本市从四个方面统一了城乡就业政策:一是统一了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二是统一了鼓励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三是统一了城乡职业培训政策,并扩大了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享受范围,增加了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次数,提高了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四是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并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通过以上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截至目前,全市已帮助6.78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区域就业均衡发展。
针对部分地区就业任务繁重,失业率高于全市调控指标等情况,本市2006年建立区域均衡发展机制、出台鼓励高失业率地区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等倾斜政策。几年来,失业保险基金和财政共投入资金9.1亿元,通过采取市级政策倾斜、大力开发岗位、加大培训力度、实行城乡“手拉手”就业协作机制等措施,帮助房山、门头沟、丰台、石景山、密云5个高失业率地区的18.4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平均下降0.91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今年再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高失业率地区在一定范围内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促进就业政策措施,资金支持额度为区县级政策所需资金的50%,进一步调动区县积极性,调控区域失业率。
由于采取以上政策措施,从二季度开始,就业形势逐渐好转,走出了年初的低谷。截至目前,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达到563.7万人,同比增长1.5%,城镇新增就业32.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78%,同比降低0.06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末降低0.06个百分点。二季度用工需求31.5万人,比一季度增加11.8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为93.13%,比一季度提高0.08个百分点,扭转了持续5个季度下滑的态势。
三、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及主要问题
从当前经济形势上看,经济发展虽呈现企稳向好的态势,但发展的外部环境依然严峻,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因素较多,加上就业的变化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变化,今后一个时期,金融危机对本市就业存量和增量的不利影响仍将持续,劳动力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新成长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旧严峻。
2003年以来本市应届毕业生数量翻了一番,预计今后几年本市每年仍将保持在20万人左右。从当前就业形势看,高校毕业生就业供求仍不匹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毕业生择业意愿过于集中,京外生源毕业生首选在京择业、北京生源毕业生不急于就业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毕业生求职遇到困难,消极等待政府政策或者学校帮助。各学校签约进展不够平衡,同一学校不同专业签约进展也很不平衡。艺术类、文艺体育类专业毕业生签约率偏低。
(二)困难群体就业难度加大。
随着就业困难群体帮扶范围不断扩大,人数不断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城镇就业困难失业人员14.84万人,同比增加了2.99万人,增幅26%,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总量的59%,同比增加17个百分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需要转移就业的有9万人,占全年需要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总量的60%,同比增加2.5万人。由于就业困难群体部分人员就业观念陈旧,择业期望过高,就业难度较大,截至目前,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率仅为45.69%,同比下降13.25个百分点。
(三)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农村劳动力就业矛盾更加突出。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本市农民在二、三产业就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转移就业的要求也日益迫切。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劳动力共计163.2万人,在二、三产业实现就业的约100万人,占68.8%,预计每年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约有15万人。特别是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随着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措施的不断推进,很多农民需要重新就业。因此,为其提供适宜的就业岗位、稳定的工资性收入以及平等的权益保护,是确保城乡一体化工作有序推进的关键所在。此外,全市尚有纯农就业家庭1.3万户,收入大大低于全市居民平均收入水平,亟待通过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从工作角度看,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一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体制仍需进一步改革。现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仍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对以各类灵活形式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较多约束,成为毕业生合理流动、充分就业的政策性障碍。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资源相对分散,对于中央机关、驻京央企的毕业生需求和接收渠道,缺乏统一的管理体系和信息反馈机制。
二是失业人员就业稳定性差。从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渠道上来看,目前有75%的失业人员是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这些人员工作不稳定、收入偏低,大部分靠政府社会保险补贴接续社会保险,受经济波动和政策调整影响反复失业;而通过单位招用方式实现就业的失业人员仅占17.5%,比2001年的63.7%下降了46.2个百分点,与首都又好又快的经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
三是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亟待形成。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了由政府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分别管理的两套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市场分割,公共服务体系职能交叉重叠,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存在差异,一些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不诚信经营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都影响了人员的合理流动和社会良好就业环境的形成。《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急需重新修订整合,以适应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
四是公共就业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城乡劳动力日益增长的就业需求。目前,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不足、基层服务力量薄弱、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手段单一、服务方式粗放、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与城乡劳动力日益增长的就业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四、完善措施,努力实现城乡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深入贯彻《就业促进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把促进就业摆在政府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就业作为各级政府最核心的指标,继续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发挥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思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坚持把抓好发展作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根本途径,围绕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升级等,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就业总量增长,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使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一)加强政策创新,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干事创业的长效机制,强化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力争年底前使大多数登记求职毕业生实现就业、困难毕业生全部就业。同时着手研究和启动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调研,清理各类制约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着力改革现行毕业生就业管理体系中限制毕业生合理流动、正常就业的障碍因素,加大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跨省市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政策支持,简化办事程序,鼓励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
二是整合就业资源,扩大服务领域,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水平。统筹协调中央与地方、校内与校外、京内与京外、政府与社会各类就业资源,加大地方政府服务中央驻京企业、服务校园招聘、服务京外用人单位来京招聘的工作职能,建立毕业生离校前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的衔接和过渡机制;贯通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体系,形成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盘棋的局面。
三是建立工作评估和反馈机制,带动毕业生就业市场趋向结构平衡。加强督促和指导,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指标排行榜,对各高校、各区县、各有关单位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成效进行跟踪和评估。成效显著的,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奖励。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专业设置,提高专业与市场需求的匹配程度。不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高实践环节在高等教育课程中所占比重,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实现供需市场的良好对接。
(二)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提高单位招用城乡劳动力比例。
一是深化服务,满足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为本地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单位用工需求,宣传促进就业政策,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要充分利用网络科技手段,为用人单位和本市城乡劳动力提供即时职业指导、岗位匹配、推荐介绍、跟踪回访等就业服务,提高就业服务效率。
二是政策引导,调动单位招用城乡劳动力积极性。将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比例纳入就业工作综合评定考核内容。实行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三同时”制度,各区县政府批准招商引资企业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比例要达到50%以上;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人员中本市城乡劳动力比例要达到50%以上。
三是政府机关带头,招用城乡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财政出资的工勤岗位应带头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特别是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应优先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
(三)完善帮扶制度,解决当前困难群体的突出问题。
针对困难群体规模大、就业率低等情况,将促进困难群体就业作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制定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检查,通过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实施再就业援助,开展“一对一”就业服务,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等措施,提高困难群体就业率。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强化援助,逐步消除纯农就业家庭。在强化零就业家庭动态帮扶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农村纯农就业家庭转移就业援助制度。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纯农就业家庭进行调查认定,有条件的区县、乡镇、行政村帮助其至少一名农村劳动力实现在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增加他们的工资性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力争在2年内基本消除纯农就业家庭。
二是强化服务,促进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对有就业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根据其自身实际和需求,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就业的作用,鼓励单位招用,加强教育引导,转变其择业观念,鼓励其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就业困难的人员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四)强化职业能力建设,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
加强本市统筹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根据首都产业结构调整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需要,继续调整职业培训机构结构布局和专业设置,不断优化办学格局,提高办学层次,为新成长劳动力、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城乡劳动者提供多渠道、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定向、订单、定岗的技能培训制度,改进和完善校企合作形式,对准备新招用的城乡劳动者开展上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实现岗位和技能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夯实职业能力建设基础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学研究、课程改革和教材开发工作力度,适应职业培训和企业用人需要。
(五)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针对本市情况,重点加快人力资源市场立法进程,力争尽快出台《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并在此基础上清理修订相关制度规定,形成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政策法规体系,解决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分割,公共服务体系职能交叉重叠问题。
一是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制。统筹规划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明确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方向、建设目标、改革路径和主要举措,指导全市加快改革进程,推进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二是加快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能定位,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拓宽公共服务领域和范围,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制定统一的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工作规程,实行标准量化的公共服务绩效考评制度,加快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同促进社会就业。
三是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环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环境,使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逐步走向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满足社会就业的需要和市场不同层次的需求,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
(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各项政策措施的效果。
在全面落实本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通过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宣传栏、板报等各种媒介,制作简洁易懂的宣传折页、宣传手册,以新近出台的稳定就业、扩大就业政策为重点,发动基层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全面加强对各项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广大企业和城乡劳动者都了解、熟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享受到相关补贴,有效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帮助城乡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同时,通过政策宣传,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多渠道、多形式实现就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就业工作事关民生大事、事关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搞好就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我相信,有各位委员、人大代表的指导和监督,有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本市就业工作一定会迈上新的台阶。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