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北京市副市长 夏占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推进北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实现污水防治资源化”议案办理暨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情况。
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共有5个代表团、83人次代表就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和污水防治资源化提出了10件议案,涉及流域污染防治、水资源综合利用、防洪减灾及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流域水系综合治理领导机制,成立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制定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规划,对流域水系实施综合治理,加大农业面源及工业废水的污染治理力度,实施污水处理、垃圾治理、河道截污等工程,加快河道、湿地及水网生态治理;加大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建立流域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立管护及考核机制,完善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水污染治理监督执法力度;污水治理由无害化向资源化转变,扩大再生水利用规模,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主席团讨论通过,将这10件议案合并为“推进北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实现污水防治资源化”的议案,交市政府办理。
市政府接到议案后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议案站在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抓住了北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对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这一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推动了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议案的提出和办理,对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北运河治理工作。刘淇书记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将北运河治理作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摸清底数基础上,抓紧制定规划、加快推进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
杜德印主任、赵凤山副主任、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多次深入基层调研,为议案办理和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市人大采取了“双层同步督办”的方式,即在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督办的同时,委托相关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区政府负责的辖区范围内的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情况同步进行督办,以期实现市区联动的良好效果。
金龙市长、有成、凤桐等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汇报,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有效推进了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
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充分吸纳代表意见和建议。议案办理报告已经6月29日第43次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
一、议案办理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议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由我任组长,市政府安钢副秘书长、市水务局程静局长任副组长,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局等10个相关部门和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顺义、大兴、昌平等8个区政府作为成员单位。在市水务局设立议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议案办理的日常工作。多次召开议案办理协调会,明确了部门职责,落实了任务,对议案中提出的23条具体建议逐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是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就农业面源污染、垃圾污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河道治理以及环保监督执法等进行现场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代表们认为北运河流域水系水污染防治虽然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水污染治理工作还存在很大难度,与首都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对推动北运河治理工作十分有益。
三是认真落实人大议案的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流域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编制完成了《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规划(2009~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市政府已原则通过。《规划》提出对流域内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染进行综合治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为推进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明确了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
四是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已全面启动。市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加强联动,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各项治理工作的实施。
2009年,定福庄截污管线、清河再生水厂二期、卢沟桥再生水厂已开工建设,海淀翠湖、昌平沙河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启动,昌平半壁店沟、大兴小龙河等河道治理工程已开工。80处养殖粪污治理方案已确定,海淀上庄三个规模化养牛场制定了综合治理方案。
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启动了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风险评价,开始对北运河干流1公里范围内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治理。2009年6月25日,金龙市长主持召开“全面推进垃圾处理工作大会”,动员部署今后几年本市垃圾处理和循环利用工作。
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及《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为确保北运河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打好法规基础。依据《关于加强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了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垃圾处理市级转移资金,提出每25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初步建立了农村地区保洁队伍。已开始对区县出境断面水质进行全面考核。
二、北运河流域水系治理现状
2008年,市人大将“北运河水系治理的建议”作为杜德印主任重点督办建议。根据督办意见,为推进北运河流域治理,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流域内污染源、河流水质、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状况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调查,摸清底数,为流域综合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一)北运河流域概况。
北运河是北京五大水系中一条常年有水的河流。发源于海淀、昌平山区,全流域有13条一级支流,长度300公里,流域面积442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7%。通州北关闸以上称为温榆河,北关闸以下称为北运河。
作为北京市最重要的排水河道,北运河承担着中心城区的90%的排水任务。全流域污染主要来自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排放废水,日产生污水近300万吨。南沙河、北沙河、清河、坝河、小中河、通惠河、凉水河等几大支流的雨污水均由北运河下泄。多数支流没有截污,每天仍有32万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河。
流域多年平均降雨量为582毫米。1999年以来,遭遇连续9年干旱,年均降雨量仅为435毫米,比多年平均减少25%。多条支流断流,河流自净能力低,环境容量极为有限。
根据国家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大气和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北运河榆林庄闸2010年出境断面COD考核指标为50毫克/升,治理任务十分艰巨。
(二)流域经济社会情况。
北运河流域是北京市人口集中、产业聚集、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区域。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中确定的108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东部发展带的通州、顺义、亦庄,西部发展带的昌平、大兴,高端产业功能区、创意产业基地和奥林匹克中心区等全部在该流域内。流域内有人口1300多万(含暂住人口约400万),占全市总人口的70%以上,流域经济总量约占全市80%以上。
(三)流域治理情况。
筹办奥运以来,通过污水治理、生态治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垃圾收集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环保监督执法等措施,流域水环境显著改善。
1.流域上游构筑“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在北运河流域上游水源保护区建成响潭、漆园、碓臼峪等7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面积79平方公里。按照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的分区治理的原则,实施“污水、垃圾、厕所、河道、环境”五同步治理。目前,重点水源区的村庄基本完成了污水治理、农厕改造,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通过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改善农村整体环境、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民俗旅游发展,实现了水源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2.实施生态治河工程,恢复河道健康生命。
坚持以生态治河、还清水质为重点,按照“治河先治污”的原则,治理转河、护城河、通惠河、清河、凉水河、小月河等河道520公里。多年黑臭的清河、坝河、凉水河、清洋河等水体还清。建成清河、中南海、龙潭湖等8处水循环工程,促进水体循环。目前,城区水系Ⅱ-Ⅲ类水质河道占到56%,城市湖泊达标水面达到72%,中心区水质基本达到Ⅲ类。
3.加快污水资源化,提高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率。
中心城区先后建成了高碑店、小红门、清河、吴家村、北小河、卢沟桥等9座污水处理厂。市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54万吨/日,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3%。流域内郊区建成13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6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48%。
实施了引温入潮工程,恢复了潮白河流域40公里的水面,改善了环境。建设了东南郊水网,通州、大兴建成了58万亩的再生水灌区。9座热电厂全部使用再生水。建成了4.7万公顷再生水灌溉绿地。城市水系70%的河段使用了再生水。年利用再生水6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
4.养殖粪污资源化治理。
对流域内的养殖场实施搬迁,对不能搬迁的养殖场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对产生的粪污实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流域内共有规模化养殖场705家,目前已治理200家,流域内规模养殖场粪污每年产生总量从2005年的250万吨下降到现在的135万吨。已治理的养殖场粪污基本实现了循环利用,污染零排放。
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垃圾无害化治理。全市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3座,日处理能力1.04万吨,其中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比例为90∶8∶2,2008年生活垃圾处理率为94%。农村普遍推行了“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垃圾无害化治理模式。
6.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促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对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处罚并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尤其对化工、冶金等重污染行业加大查处力度,淘汰了188家“三高”企业。同时,加强对市区河湖以及各区的地表水体水质监管,重点检查富营养化情况,认真查处企业的污染隐患,防范突发事件。2008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出动2000余人次,对流域内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检查,依法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监督执法,有效控制了企业违法排污,对北运河流域水系水质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北运河干流榆林庄断面化学需氧量(COD)已从2003年的112毫克/升下降到2008年的52.2毫克/升,流域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不断下降;城市段河道防洪已基本达标,干流昌平段、通州段达到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水污染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水环境明显改善。
(四)流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北运河流域治理虽然初见成效,但与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形势还不相适应。为应对北京水资源紧缺的形势,服务“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首都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和宜居城市,满足全社会对优美环境的期望,迫切需要加快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目前北运河流域水系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流域支流未全面截污,河流水质较差。全流域水系水质达标率仅为20%,多数支流水质未达标。流域内支流未进行系统治理,淤积严重,干流部分骨干建筑物老化失修,影响水资源配置利用和行洪安全。
“三个北京”和宜居城市建设,对北运河功能定位提出了新要求,由原来的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承担排水功能,变为城市防洪安全、生态水景观、休闲娱乐等功能。社会各界对加快治理北运河,还清水质,恢复河流自然生态功能期望很高。
二是流域水量未得到有效开发利用。北京是严重缺水的特大型城市,流域内污水资源化的程度还很低,再生水开发利用还有很大空间。年流域水量为12.4亿立方米,其中天然径流1.8亿立方米,污水及再生水量10.6亿立方米(再生水8.9亿,污水1.7亿)。由于水质差、输水工程不配套、水网不通、缺乏蓄滞工程,流域内水量只利用了4.6亿立方米,利用率仅为36%。
迫切需要对流域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流域现有的水量,实现污水资源化,增加可利用水量,减少清水使用量,有效缓解流域内工业、环境、农业灌溉用水紧缺状况。
三是水污染防治执法难度大。一些支流河段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部分企业违规偷排现象未得到根治,农业面源污染、养殖粪污还没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还有很大空间。防污治污的责任不够清晰,政府监管体系不够完善,执法手段还需加强,执法体系有待健全。
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北运河水系的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投入的增加,为北运河流域治理提供了资金保障。水源保护理念的创新、生态治河的实践、雨洪利用技术的普及、水体循环技术的运用、污水处理新技术的推广,为综合治理北运河流域水系提供科技支撑。加快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条件具备、时机成熟。
三、科学制定规划,加快综合治理
北运河流域涉及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已成为今后北京城市新的发展空间,是最具经济发展潜力的地区,该区域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加速转化,水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北运河现状的水环境与周边区域的发展极不相适应,严重制约该区域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当前流域内城区污染治理程度高、郊区相对较低、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的实际情况,迫切需要按照建设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制定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规划,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的污染治理,提升区域整体环境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北运河流域水系治理涉及多部门、多区县、多领域,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科学规划是实现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的前提。在总结水污染防治经验的基础上,市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了《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规划(2009~2015年)》。《规划》明确提出:北运河流域水系治理必须坚持区域统筹,溯源治污,综合治理,循环利用。治理观念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坚持城乡统筹,从重点治理中心城区污染向统筹城乡污染治理转变;二是坚持综合治理,从分段分块治理向流域综合治理转变;三是坚持循环利用,从污水处理无害化向资源化转变。
(一)落实城市发展功能定位,确定流域综合治理思路。
针对北运河流域水系的功能定位,确定水系综合治理以流域为单元,统筹城乡和区域,科学合理布局,坚持“向观念要水、向机制要水、向科技要水”的理念:建立水资源保护体系,以治污为核心,还清水质,恢复北运河干支流水体功能,将北运河建成“清洁的河”;建立水资源配置体系,以提高流域水资源利用率为重点,实现循环利用,将北运河建成“有水的河”;建立防洪减灾体系,以安全迎汛、生态治河为重点,构建流域绿色生态走廊,实现人水和谐,将北运河建成“安全的河”。
(二)科学划分治污单元,建立完善的水资源保护体系。
一是按照单元实施综合治理。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布局、合理的收集半径和自然汇集区,将全流域划分为226个治污单元。在每个治污单元内,对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分类指导、综合治理。
二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污水资源化。中心城9座污水处理厂全部升级改造,出厂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加快推进郊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新城升级改造和新建21座再生水厂,大力推广污水处理新工艺,出厂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乡镇完善、新建33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治理工艺、治理模式,分散治理与集中治理相结合,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回用相结合,农村排水与水环境建设相结合。通过提高出水水质标准及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污水资源化进程,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
三是全面解决垃圾污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县对流域内历史遗留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制定治理计划,限期完成。日常村庄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模式,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实现沟渠、水塘、河道、水库周边1公里范围内无垃圾堆放点。
四是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机制,实行化肥和农药总量控制。调整化肥品种结构,大力推广有机肥料,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化肥利用率。推广高效、低毒、安全的农药新品种及生物防治技术,建设清洁田园。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划定限养区、禁养区,根据环境承载能力,适度发展养殖业。应急备用水源地、新城和乡镇水源保护区内严禁养殖,限定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
五是对工业污染源严格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环保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处罚力度,对工业污染源要认真排查、登记造册、落实监管责任、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要关、停、并、转。对重点企业的污水排放逐步实现在线监控,对拟建项目实行严格的环评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
(三)统筹全流域用水需求,建立高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根据流域水量和水质情况,结合流域污水治理和回用规划,统筹考虑上下游用水,对现状地表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一是建设昌平沙河水资源利用工程、顺义引温入潮二期工程、中心城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等三项水资源调度工程,改善区域生态水环境,解决绿化灌溉用水问题,回补地下水,替代清水,新增可利用水量1.8亿立方米。
其中,中心城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已编制完成《北京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近期规划》,进一步加大城市水系再生水使用量,铺设再生水回用管线190公里,广泛用于工业冷却、城市绿化、道路浇洒等方面。规划实施后城市中心区每年使用再生水达到4.6亿立方米。
二是沟通水系,建设东南郊、小中河、蔺沟河、北沙河4片生态水网工程,增加区域生产、生态用水量,回补地下水,新增可利用水量2.2亿立方米。
三是因地制宜建设183处雨洪利用工程,新增水面590万平方米,每年收集雨水2000万立方米。
(四)统筹生态环境与河道安全,建立安全的防洪减灾体系。
北运河流域水系支流众多,流经区域是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地带,河流的行洪安全、生态环境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一是改造骨干建筑物。改建辛堡闸,提高上游引温入潮工程供水保证率。改建榆林庄闸,闸前形成180万平方米水面,蓄水550万立方米,为东南郊地区水资源利用提供保障。
二是建设12处生态湿地,共600万平方米,发挥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滞雨洪、回补地下水、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功能,营造优美水环境。
三是河道生态治理。加快治理城乡结合部、边缘集团及新城周边重点河道23条134公里。实现防洪安全、排水达标,形成水清、岸绿、流畅的自然生态水系。
(五)合理确定阶段目标,确保实施效果。
2012年的阶段目标是:出境断面COD浓度达到45毫克/升,流域内一级、二级支流实现“不黑不臭无水华”。重点工业区污染源严格监管、实现达标排放。规模畜禽养殖粪污实现循环利用、污水达标排放。流域内主要河段1公里范围内无垃圾堆放,建立科学规范的垃圾处置机制。流域内水量利用率提高到56%。初步建立北运河流域面源污染控制机制。
2015年的阶段目标是:出境断面COD浓度达到40毫克/升。流域内工业污染源严格监管、全部达标排放,畜禽养殖粪污实现循环利用,垃圾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全流域水质基本满足水体功能要求,水生态系统得到初步恢复,流域内水量利用率提高到70%。建成全流域的防污治污体系。
(六)增加财政投入,扩大投资渠道。
规划总投资162亿元,其中市级投资90亿元,占55%;区级投资37亿元,占23%;社会企业投资35亿元,占22%。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参与,推动多元化投资。
市级主要负责重点镇以上污水处理厂站、管网及中水回用、干流及跨乡镇和功能区周边河道治理、水资源调度、生态水网等工程建设投资,一般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由市级补助、区县配套。区级主要负责村内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乡镇内河道治理、湿地、雨洪利用工程建设投资,落实工程运行管护责任,管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
规划分7年实施。从2009年开始,结合新城建设、小城镇建设、城乡结合部改造、新农村建设,坚持先重点,后一般,成熟一项,实施一项,到2015年全部完成。规划实施后,基本形成北运河流域城乡一体化的水资源保护、调度、循环利用的新格局,使全流域实现水源安全、供水安全、水环境安全和迎汛安全,推进宜居城市和优美乡村建设。
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规划,将本市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成功经验推广到平原、城市水系治理当中,突出了综合治理、溯源治污、按照排水区域划分治理单元,实现了污水无害化处理向资源化利用转变,创新了治理思路,明确了治理目标,为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建管并重、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在推进规划各项工程措施落实的同时,探索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以确保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巩固治理成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向管理要效益,向机制要效益,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一)部门联动,落实责任。
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定规划,落实任务,各负其责,加强联动,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根据权限审批规划的建设项目,按现行投资体制安排市政府投资;市财政局负责考核达标奖励政策,安排工程维护及运行良好的奖励资金;市规划委负责做好相关规划衔接工作;市国土局负责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和审查报批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监督执法和水质监测工作,使流域内企业污水实现达标排放和各区出境断面水质考核工作;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垃圾集中收集、无害化治理;市农委、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养殖粪污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园林绿化局负责湿地的规划与建设、推广再生水浇灌绿地、办理林木移栽手续等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流域水系治理规划编制,流域水资源调度配置,流域生活污水治理及监管,组织协调全流域水系治理工作,会同环保局做好出境断面水质考核工作。
区县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工程建设和管理。将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建立运行管理机制。
(二)完善法规制度建设。
完成《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工作,以污水处理资源化、农业污染治理和流域污染治理为重点,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建立水污染防治流域管理、综合规划、排污总量控制、区县减排与流域内出境断面水质考核以及排污许可制度,对污染源单位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提出强制性要求,加大对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等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制定《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规范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加快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污水资源化,实现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的统一调度,促进首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定位,实现垃圾处理“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的同时,减少垃圾对水体的污染。
市农委正在研究制定《北京市农田农药化肥经营与使用管理意见》,实现农药和化肥总量控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三)完善水污染监督考核机制。
根据国家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大气和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按照行政区划,在北运河流域建立28个河流考核及控制断面,按监测断面,明确责任主体,逐级落实责任。市环保局正在研究制定《北运河流域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办法》,将出境断面水质作为区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考核指标。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制定了《北京市区域污染总量减排奖励暂行办法》,每新增削减1公斤化学需氧量(COD)奖励6元;对超额完成年度减排计划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按照超额完成的削减量在当年奖励的基础上再提高20%给予奖励。
(四)建立运行管护资金投入机制。
区县政府是责任主体,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县根据《关于印发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支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农〔2009〕423号),将市级下划、让渡给各区县的资金与本地区财力统筹考虑,安排用于农村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补助,要求区县认真落实,将有效解决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资金问题。
结合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市市政市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市级安排下划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运行补助资金1.8亿元/年。按照“不低于每25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在全市农村地区建立1.1万人的保洁员队伍,每名保洁员每月补助500元,做好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五)建立河流分级管理负责制。
探索建立北运河流域水系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市级主要领导对流域内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各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辖区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联合对跨区界河道断面和入河口实行分段管理、分段监控、分段考核,建立支流到干流的全流域监督考核机制。将治理措施、任务目标、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治理成果。
(六)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力度。
充分认识节约用水对减少污水的作用,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加强对高耗水行业的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严格用水考核制度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择机推行水价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供水、用水、排水、污水治理和再生利用等方面的作用,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节水体系,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推进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实现污水防治资源化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市政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人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迫切需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下大力气继续推进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希望市人大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进展,为北运河流域水系的综合治理提出批评建议。我相信,有市人大和各位委员、代表的支持和监督,北运河流域水系的综合治理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