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0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8年9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吉林常务副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制定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发展政策,推进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了审议意见书,交由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为做好此项工作,财经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审议意见书中提出的审议意见,明确了跟踪检查的重点;多次与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督促审议意见的落实;深入门头沟区、怀柔区等地,围绕产业转型地区的生态修复工程和新农村建设情况、生态涵养发展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等重点内容,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听取了市和部分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的专题汇报,了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常委会召开前,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延庆县视察山区沟域经济等生态友好型产业发展情况。10月28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15次会议,讨论了市政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单位,认真整改落实。调研和视察中,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广大干部、群众对议案办理和审议意见落实工作的效果表示满意,对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推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财经委员会认为,一年来,市政府把推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要求,进一步增强了统筹协调发展的意识,深化了对生态涵养发展科学内涵的认识,在全面提升生态资源质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明显成效。
——出台指导性政策措施,为促进生态涵养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了《关于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协调发展的意见》,确立了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具体发展目标,明确了发展策略,并制定了建设发展的十项重点任务,这对于进一步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协调发展,推进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同时,出台了《北京市关于科技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指导性政策措施,从充分发挥首都科技资源优势,以科技创新促进区域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推动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
——生态补偿、绩效考评、金融服务等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完善了山区集体生态林管护机制和水资源补偿政策,对山区集体生态林实行普惠的生态效益补贴。公益性污水、垃圾设施建设维护资金得到进一步保障。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农业投融资平台的搭建,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产业导向的作用逐步显现。生态涵养发展区发展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初步建立,为区域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机制。
——生态友好型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加强了产业布局的统一规划,按照深山区、浅山区和平原地区的各自特点,实施保护限制、优化培育、发展引导等差异化支持政策,着力推进产业互补。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生态友好型产业得到大力发展。《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建设及综合开发规划(2009-2012年)》全面实施,都市型现代农业进一步发展。一批无污染、低耗能的高端产业向生态涵养区集聚。生态涵养发展区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性规划已基本完成,旅游集散地建设、山区沟域经济特色化发展加强,旅游资源不断整合,旅游布局不断优化。产业的发展有效地带动了农民收入增加。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通过继续加强生态流域和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加快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着力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宜林荒山绿化率,强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提升。不断改善的生态环境质量为北京建设宜居城市,促进首都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山区路网、村庄道路硬化和排水、垃圾收集转运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生态涵养发展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一定进展。
生态涵养发展区是首都生态屏障和重要资源保证地,是构建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地区,实现生态涵养发展区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长期的过程,应当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区域科学发展。为此,财经委员会结合跟踪检查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科学统筹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市委关于我市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意见,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协调发展的意见》等政策,为本市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今后的工作重点是落实,市与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有计划、分步骤地扎实推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各项工作。
二、坚持不懈地做好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努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融合
近年来,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生态环境依然脆弱,因此,要继续将生态建设和保护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经济发展以保护生态为前提,大力发展生态服务型经济,建立健全生态建设与保护的长效机制,完善生态屏障功能,不断提升生态涵养质量。在此基础上,加快淘汰有污染、高耗能的低端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更加重视资源节约利用,使这一区域在为首都生态环境建设做出贡献的同时,能够把资源优势充分转化为发展优势。
三、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合力推动生态涵养区又好又快发展
在市政府统筹协调下,切实发挥生态涵养发展区各区县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县功能定位,从自身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细化有关政策,形成特色更鲜明、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民在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过程中的参与热情。在强调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参与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首都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资源更多地投入生态涵养发展区。
以上意见,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