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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日期:2009-08-28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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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1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世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国庆活动顺利举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再次对本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及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

  按照《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有关规定,执法检查组研究制订了工作方案,把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大型社会活动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保障、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保障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条例情况确定为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今年2月至5月,分别听取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委员会、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交通委员会、商务委员会和文化局等政府部门,以及市电力公司、轨道交通建设公司和地铁运营公司等城市运行保障企业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实地检查了北京欢乐谷、市电力公司、六建集团公司和轨道交通指挥中心等单位。同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征求了市人大代表和广大市民对我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有效地加以解决,务求执法检查效果落到实处。例如,在检查中发现一家建筑公司房屋多年占压燃气管线,若发生燃气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认真落实执法检查组意见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治,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函至执法检查组。

  5月5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下面,我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法及条例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市政府对安全生产法及条例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认真履责,按照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切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并且圆满完成“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的各项保障任务。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从全市2006年至2008年统计数据来看,本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呈下降趋势,逐年同比下降4.6%、16.2%、21.6%。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各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全市在安全生产法及条例贯彻实施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近几年,市政府紧密结合首都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安全生产法及条例,相继颁布了《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5项政府规章,加强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陆续制定了130余个规范性文件,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督和指导。市建设委员会、交通委员会、商务委员会等部门针对行业特点出台有关规定,严格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条件,细化安全生产规程。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市政府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市和区、县两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已由2005年底的441人增加到2008年的750人。行业监管部门为适应工作需要,明确安全监管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工作专职人员。比如,市建设委员会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市建设安全监督机构职能整合,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由原先的20人增加到200多人,安全监管力量明显增强。同时,全市建立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拓宽监管手段,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强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不断提高。

  (三)加大综合整治和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一是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综合整治。近3年,全市共依法关闭131个小煤矿、264个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和6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吊销4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资质,并严格煤矿停产复工验收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许可,加强尾矿库运行监管。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集中进行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2008年,全市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8.4万家次,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29.7万项,完成整改28.4万项,整改率达到95%。生产经营秩序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状况更趋好转。

  执法检查组认为,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和安全生产环境的根本改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不能盲目乐观,对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有些问题也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一是一些安全生产领域的行业监管职责和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存在着监管职责不清、监管职能交叉以及盲区死角问题。二是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松懈,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亟待强化。三是安全生产隐患仍然存在。部分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生产设施还不齐备;有的超市和小商品市场人员密度过高,一旦出现突发事件,极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电力线、通信线和广播电视线“三线搭挂”威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问题比较普遍。上述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有的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有的是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有的是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也有的是因为缺乏相应的管理手段和法律依据。

  二、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板报、宣传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和条例的宣传力度。对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大力宣传,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指导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在国庆节前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在去年全市“平安奥运行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规定,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措施立即消除,隐患消除前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止营业或者停止使用。二是继续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今年,全市有大量的基础设施在建项目,要认真做好对建筑施工特别是轨道交通建设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控工作;坚持对电力、燃气、热力等城市运行保障设施和地铁、公交运营安全的长效监管;进一步强化对综合楼宇、大型购物中心、小商品市场和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要求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法及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做了专章的详细规定。要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必要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按照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继续强化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他们真正熟悉和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技能。要使生产经营单位由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自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水平,做好安全生产的指导和服务

  要切实解决一些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的问题。加强市、区县、乡(镇)和街道、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四级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建设,特别是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建立覆盖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各地区的监管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没有盲点、不留死角。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努力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水平。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政府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预防。按照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充分发挥首都在科技创新、人才智力方面的优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提高全市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五)加强调研和立法论证,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自2004年颁布实施以来,在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安全生产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条例加以规范和调整;监管体制机制、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措施等内容需要在条例中明确、细化和充实;一些在实际工作中被证明有用有效且比较成熟的政策措施也需要通过条例固定下来。建议加强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尽早完成对条例的修订完善工作,为我市安全生产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制保障。

  安全生产是一项管理环节多、涉及面广且复杂的系统工程。北京正在努力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市政府要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及条例,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成功举行创造一个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