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0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燕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法律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为落实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围绕法律监督职能履行、相关管理机制建设运行、队伍建设和保障支撑等情况,对全市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通过专题培训、实地参观、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积极征求司法领域专家、律师代表等对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到市检察院调研,听取全市三级检察机关相关工作情况。9月1日,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市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要求,探索以“三个结构比”的管理创新牵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提高政治站位、优化履职结构、科技赋能检察等方面主动作为,聚焦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需求,健全完善与之相适配的检察履职体系,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福祉作出积极贡献。市检察院的报告,系统总结了成绩和做法,回应了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并针对工作不足提出了具体改进措施,内容全面、具体、客观。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
同时,调研组发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监督的精准度仍需进一步强化。近年来,本市检察机关办理法律监督案件虽然增量显著,但精准度还存在提升空间。在民事检察方面对虚假诉讼背后刑民交叉关联违法、执行活动中财产隐匿等深层次问题穿透式审查不够到位。行政检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时,对背后潜藏的履职缺位问题研判识别不够精准。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线索挖掘不够深入,在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食品药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重点民生领域,常态化线索摸排、类案溯源治理力度不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针对性、实操性有待加强。
二是法律监督的社会效果仍有待提升。当前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量较多,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诉求较为强烈,部分群众未能切实感受到司法监督带来的公平正义。检察履职中对执法司法程序性问题监督较为充分,但对案件背后实质性争议、根源性矛盾监督发力不足。公益诉讼溯源治理效能释放不够充分,部分监督局限于合规层面,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有待提升,检察履职的综合社会效果仍有短板。
三是法律监督的职权运用不够充分到位。全市已搭建较为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度体系与跨部门协作平台,但制度工具、监督手段运用不够充分。面对复杂疑难监督事项,缺乏精准有效、刚性有力的监督处置办法,法定监督职权履职运用偏于保守。各类监督协作机制常态化、实质化运行不足,平台联动、线索互通未能落地见效,制度体系优势未能充分转化为常态化监督治理效能。
四是法律监督的专业能力建设仍存在短板。全市检察机关在数字检察建设、新兴领域监督治理方面开展了大量有益探索,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但对标当前新业态发展形势,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新型社会治理等领域专业办案储备仍显不足。全市检察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数据分析人才较为紧缺,适配现代化治理的新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仍需完善。
对此,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聚焦穿透监督,持续提升法律监督精准度。要聚焦虚假诉讼背后刑民交叉关联违法、执行环节财产隐匿等隐蔽性问题,健全线索筛查、集体研判工作机制,做实全链条穿透式审查。聚焦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食品药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大常态化线索挖掘力度,强化类案监督、源头治理。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细化问题清单、整改路径和落实标准,不断提升监督靶向精度,在群众反映最集中、需求最迫切的领域精准发力、积极作为,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聚焦民生导向,切实彰显法律监督社会效果。坚持统筹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做实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积极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司法期盼。优化监督履职重心,在做实程序监督的同时,加大对案件实质性争议、根源性问题的监督力度。主动对接属地综治中心,健全矛盾联调共治机制,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强化法律监督的基层治理实效。
三是聚焦履职刚性,推动制度平台落地见实效。以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制度支撑,全面发挥现有法律监督制度工具与跨部门协作平台效能,充分用好各项法定监督手段。针对疑难复杂监督事项,细化完善务实管用的监督处置举措。推动各类协作机制常态化实质运转,健全线索互通、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制度空转、平台运行不到位问题,切实增强工作合力。
四是聚焦强基固本,补齐新兴领域监督履职短板。持续巩固数字检察建设已有成果,立足新兴领域治理需求,系统补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新业态治理等领域专业监督能力。优化全市检察资源均衡配置,重点补齐基层专业技术、数据分析复合型人才缺口。完善新兴领域实战化、体系化培养机制,搭建专业办案团队,进一步提升更好适配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需求的检察履职能力。
以上意见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