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0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利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提高审判效率,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对于维护司法公信力、保障当事人权利及时实现等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高级法院关于提高审判效率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围绕相关法律制度落实、管理机制建设运行、队伍建设与保障支撑、工作效果等情况,对全市法院相关工作开展调研。调研组通过专题培训、实地参观、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全市法院提高审判效率工作情况,积极征求司法领域专家、律师代表等对提高审判效率工作的意见建议。7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到互联网法院调研,听取全市三级法院提高审判效率工作情况。9月1日,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市高级法院关于提高审判效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依法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面对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理难度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日趋复杂的新形势、新挑战,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在优化审判流程、强化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积案清理、提升办案质效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体现了法治担当和首善标准,为护航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市高级法院的报告,系统总结了成绩和做法,回应了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并针对工作不足提出了具体改进措施,内容全面、具体、客观。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
同时,调研组发现当前法院在提高审判效率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立案环节的管理有待改进。有的意见反映,个别基层法院存在反复退回立案材料的现象,有的案件立案审查超过法定期限,诉前调解与立案程序衔接不畅导致拖延立案;有的民事、行政案件立案审查通过后未及时进入审理程序;立案申请被驳回补正材料时,与法院之间缺乏高效的沟通渠道。依托综治中心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减少诉讼案件的合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审理环节的管理有待加强。在繁简分流方面,繁案和简案的识别标准还有待完善和细化。有的法院对审限管理不够严格,延长、扣除审限存在不规范的问题。部分案件审限延长、扣除,或者审判程序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未及时向当事人告知或者理由告知不充分,引发当事人质疑。有的案件一、二审程序衔接时间较长,缺少制度约束,对审判效率形成制约。
三是队伍统筹和培养有待强化。面对案件快速增长的实际情况,将审判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力度还有待加强。根据不同法院的收案情况,在全市范围调配审判力量的制度机制有待健全完善。努力减少衍生案件,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高效解决的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有的审判人员接受社会历练、储备相关领域知识的程度还不够。部分审判辅助人员在审判事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有待提升。
四是配套科技支撑有待提升。有的法院对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一张网”的文书制作、电子送达、与当事人沟通等功能的学习运用不够,制约审判效率提升。语音录入转写、在线笔录签署等辅助提升庭审效率的智能化应用需要进一步完善提升。运用智能化手段开展类案智能检索、裁判偏离预警、裁判辅助文书生成等场景化应用,减轻审判人员负担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拓展。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案件流程节点监督管理、审判质效智能研判提醒等功能的力度还需要加大。
对此,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切实做好立案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法律规定,依法对立案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审查,依据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作出相应处理。进一步畅通诉前调解程序与立案程序的衔接,防止因调解拖延立案。健全一次性全面告知补正事项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及时、完整、通俗的诉讼指导和流程提示。畅通法院与当事人线上线下沟通渠道,持续提升诉讼服务便捷度。加强参与综治中心建设工作,进一步凝聚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合力。
二是严格审判管理制度落实。持续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繁案和简案的识别标准,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审限以及程序衔接的监督管理力度,健全延长、扣除审限的评估分析和年度统计分析制度。案件审限延长、扣除,或者审判程序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及时向当事人告知理由。二审案件不得以发回代替改判,杜绝程序空转,减少当事人诉累。加强立案、分案、送达、审理、合议、裁判、归档、执行等各节点工作把控,完善各项程序衔接。持续做好与评估、鉴定机构以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全面提升外部衔接效率。常态化开展审限预警、督办通报,抓好临近、超期案件督促整改,压实办案主体责任。
三是加强队伍统筹和培养力度。根据案件增长情况,持续将审判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立足各级各区法院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在全市范围调配审判力量的制度机制。依托特色人才高地建设、人员培训等工作提高审判人员素质能力,减少衍生案件,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高效解决。加大审判人员的社会历练,加强相关领域知识储备,提升审理各类案件的能力水平。压实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责任、审判团队办案责任,高效推进案件办理。优化审判团队配置,推动事务性工作集约高效办理。加强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和培训,提升审判事务辅助管理的能力素质。
四是提升配套科技支撑。加强对“一张网”的学习使用,进一步推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线上调解和庭审、与当事人在线沟通等功能运用,提升办案便捷度和审理效率。完善语音录入转写等辅助提升庭审效率的智能化应用。进一步运用智能化手段完善类案智能检索等场景化应用,减轻审判人员事务性负担。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案件流程节点动态监管、审判质效智能研判提醒,提升案件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以上意见和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