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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表决稿)》的说明

日期:2026-08-03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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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 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6年7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有1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意见。法制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修改了个别文字表述。

  法制委员会提出《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