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程晓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6年3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共有8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1位列席代表发表了审议意见。总的认为,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一步加强了工会组织体系建设,强化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突出了工会工作首都特色。同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文字表述和法规通过后的落地实施工作提出了意见。法制委员会建议市总工会等部门抓紧研究落实工作,法规通过后加强宣传解读,细化配套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法制委员会提出《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并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