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齐静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关于《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说明。
一、立法必要性
养老服务事关百姓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是重要的民生保障事项。《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定位为本市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法规,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广大市民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定养老服务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养老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伴随着老龄人口结构和数量的发展变化,我国已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对养老服务作出总体规划和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提出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推行长期护理保险等任务目标。制定《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是本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部署和一系列政策措施,统筹研究、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有必要通过条例的制定实施,全面提升本市养老服务的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在强化制度供给、整合资源力量、广泛凝聚共识的过程中形成强大合力,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制定养老服务条例是总结固化北京市养老工作经验,加强养老服务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本市将“老有所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持续推进。2015年率先颁布《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对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的供给保障作出规定。市委、市政府围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场主体运营扶持、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养老行业监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25年底,全市养老机构620家、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55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545个、老年助餐点2950个,各类养老床位10.9万张,在居家社区养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机构评定、养老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形成了系列经验做法。但这些政策措施多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实施,稳定性有待提高,也缺乏必要的体系化梳理。本市有必要系统梳理、整合现行政策措施,以综合性、基础性立法的方式为规范、持续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三)制定养老服务条例是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截至2024年底,本市常住老年人已达514万人,首次突破500万人大关。六十岁及以上户籍人口447.5万人,其中八十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6.1万人、失能老年人41.33万人,高龄、失能老年人总量快速上升,养老服务的刚性需求较为强烈。老年人口数量和结构的深刻变化让相关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挑战与新问题。一是养老服务涉及主体广泛、对象多元、情况复杂,服务供给主体的责任、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等还不十分清晰。二是养老服务网络设施建设,特别是老旧城区的设施还面临数量不足、供需不匹配等问题。三是对八十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的服务保障水平还有待提升。四是养老服务主体提供的养老服务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养老服务人员队伍不足、服务能力不强。五是医养结合服务需求强烈,供给存在缺口等。有必要通过制定条例解决制约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扩大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养老服务的系统性、专业性和可持续性。
二、立法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将其作为一类项目列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4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立项,确定为2025年常委会立法计划审议项目。考虑到养老服务立法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各方面高度关注,经报请市委同意,将条例确定为本次大会的审议项目。
2025年1月,组建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养老服务立法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密切配合、集中开展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在起草和审议阶段,全面梳理国家和本市关于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调研听取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和老年人的意见;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意见;面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代表座谈会;组织代表进行会前研读,深入解读条例内容;参加代表会前集中活动,收集代表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对条例草案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2025年7月,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7月、9月、11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11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提请审议《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议案,决定将条例草案提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1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条例立法工作情况向市委常委会作了汇报。
三、立法思路
立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多元化发展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四方作用,针对本市养老服务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制度设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转化为具有首都特色的法治实践。二是准确把握条例作为本市养老服务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立法的定位,注重统筹政策体系和概念表述,为市民获取养老服务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引。三是立足当前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阶段特征,在固化经验的同时与改革措施做好协调衔接,确保立法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
四、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共九章七十七条,分为总则、规划和设施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保障和产业促进、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工作要求
一是规定本市养老服务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以及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和要求。二是明确本市养老服务对象的范围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老年人,并对老年人的具体类型作了列举。三是规定养老服务的类型、提供主体、服务内容,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对养老服务的支撑,对政府制定并动态调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衔接作出规定。四是明确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和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建设要求,明确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职责。五是规定养老服务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等制度建设要求,为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提供制度支撑。
(二)规划和设施建设
一是明确应当根据区域老年人口结构分布、养老服务需求和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要求等因素,按照便民就近、均衡布局的原则编制养老服务专项规划。二是规定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的功能定位和主要服务内容。三是明确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建、改建的标准和管理要求,明确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的用地保障措施。四是规定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规划,根据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三)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服务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一是明确居家养老发挥基础作用、社区养老服务为其提供嵌入式支持的功能定位,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二是规定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的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标准和运营规范。三是明确养老助餐、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技能培训、探访关爱的服务内容和支持政策。四是规定应当推进社区适老化环境建设,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给予政策支持。
机构养老服务方面。一是明确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发挥养老机构专业作用,鼓励养老机构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二是规定养老机构的具体类型,并进一步细化不同类型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规范。三是明确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制定分级照护服务计划、完善退出安置措施,强化养老机构在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主体责任。
医养结合服务方面。一是明确医养结合工作机制、政策体系建设和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要求。二是规定医办养、养办医、医养协议合作、医联体建设等医养结合的具体形式及规范要求,支持发展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机构。三是明确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相关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支持范围。四是规定家庭医生的服务内容,明确上门医疗服务的制度措施,强化基层用药保障。
(四)支持保障和产业促进
一是明确开展养老服务享受的税收、水电气热等优惠政策,对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利用闲置资源开展养老服务的支持政策作出规定。二是规定应当建设全市统一的综合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提供适老化服务提出要求。三是明确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培养和职业发展激励的政策措施。四是支持引导相关主体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鼓励老年人按照民法典规定协商确定意定监护人。五是鼓励家政、物业、文旅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和智慧养老服务,推动养老金融发展。
(五)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一是明确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制定并动态调整监管责任清单。二是规定长护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要求,强化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收费监督、等级评定等管理措施。三是明确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价格欺诈、非法中介、非法集资等行为;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实行信用管理。四是规定养老服务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强化行业自律,养老服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此外,对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对部分用语进行了名词解释。
各位代表,为了方便审议,已为大家提供了相关参阅材料。
条例草案和以上说明,请各位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