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提出,本市支持城市副中心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突出科技创新、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等功能,引导高端要素和创新资源向城市副中心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本市支持城市副中心发展绿色经济,鼓励新建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鼓励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大型活动组织者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或者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等方式,抵消大型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