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31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将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本市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用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自动驾驶车辆经过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安全评估等程序后,可申请开展道路应用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