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24日上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本市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民用建筑、城市副中心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新建的超高层建筑、首都功能核心区建筑、城市副中心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鼓励工业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可以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