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网讯 4月2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吴计亮,部分执法检查组成员,市发展改革委等16个市政府部门的主管负责同志,生态涵养区7个区的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付兆庚主持。
会议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密云区政府分别汇报了《条例》实施情况。
吴计亮副秘书长代表市政府发言并对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区政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二是要主动协同配合,全力保障执法检查高效开展。三是要采取务实举措,促进《条例》全面落地见效。
于军副主任强调,《条例》执法检查不仅是落实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任务,也是办理大会议案,通过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加强和改进工作。做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一是要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政治性。二是突出健全统筹推进机制情况、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情况、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相关措施情况、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情况、细化落实扶持政策情况等检查重点,推动重要制度落地,体现执法检查的法定性。三是要把握方式方法,务求检查实效,体现执法检查的人民性。
9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农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