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人大网讯 5月1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副主任于军,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玉芳主持会议。执法检查组部分成员、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主任孟繁华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等部门分别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成员就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急救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陈蓓副秘书长总结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推动条例贯彻落实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强调执法检查将有助于推动条例进一步落实落细、推动院前医疗急救改革进一步深化,下一步工作要巩固近年来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取得的成果,总结固化经验;在优化急救站点布局、强化院前院内急救衔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医防融合等方面进一步破解难题,提升服务质量;政府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好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于军副主任强调,院前医疗急救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首都城市安全运行,一是要从保障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条例的宣贯落实,促进我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要紧密结合主题教育,紧扣条例规定,突出检查重点,深入开展调研,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效;三是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通力协作,完成好执法检查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为首都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教科文卫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