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网讯 1月5日上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立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法领导小组组长齐静,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立法领导小组组长亓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主任陈永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立法工作方案,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反恐地方立法调研情况及法规草案基本框架内容的汇报,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就下一步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亓延军副市长强调,要将反恐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研究思路,与党中央的要求保持一致,与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国家及本市的改革发展大局保持一致,全力以赴做好首都反恐地方立法工作。起草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责作用,注重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形成各方认可、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立法措施,最大限度实现立法目的。
齐静副主任讲话强调,反恐立法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站在保障首都安全的高度谋划和推动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工作专班作用,强化工作协同,注重及时沟通交流,切实凝聚立法工作合力。要坚持“小切口”立法思路,紧紧围绕本市反恐工作的主要问题和风险点,抓好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突破,坚持确有必要原则,既要坚守底线,也要把握好保障权益与反恐防恐的边界。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反恐立法工作始终,认真倾听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广泛开展调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期待。(监察和司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