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出炉”
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和重要工作。3月24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打造备案审查“广东样板”,推进广东省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共推动纠正或处理存在合法性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32件。
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机制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选定广东等4个省份,作为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制度建设试点省。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试点任务,积极探索制度机制建设新路子。
去年,省人大及时修订省备案审查条例,进一步完善广东备案审查工作原则、标准、方式和程序等,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对备案审查制度规范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
与此同时,广东连续5年做到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其法制工作机构的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在此基础上,去年,广东省人大在全国省级人大层面首个听取审议省政府备案审查工作专项报告,开拓了备案审查领域的人大监督工作。
如何打通宪法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广东探索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去年明确广州、佛山、梅州、惠州、东莞、中山、茂名等7个试点市的25个镇街作为示范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此外,广东还及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机制。去年,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开展广东省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和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规定两个方面的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清理,全省涉企法规共445件,需修改6件、废止1件,今年1月底前已完成相关法规的修改或废止工作。
去年推动纠正或处理32件“问题文件”
如何进一步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努力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收到有关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181件。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报备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共94件。
在落实“有备必审”方面,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收到公民、组织对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共106件,涉及物业管理和交通安全等方面内容。对收到的审查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认真登记、研究、办理和反馈,努力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制度刚性,落实“有错必纠”。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制定机关的沟通协调和督促处理,增强纠正工作实效性和刚性,去年推动纠正或处理存在合法性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共32件。
如,有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实行申请与轮候,依法被征收个人住宅且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则不受轮候限制。针对居住在四级危房的老年低保户也必须进行轮候的问题,有关组织对该规章提出审查建议。经审查认为,该规章的规定与党中央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督促纠正涉及民生相关规定存在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公民、组织提供网上备案审查“直通车”
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和备案审查队伍培训是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着力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3.0版,实现报备、备案、审查和纠正工作全流程在线。同时,用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为公民、组织提供网上和云上备案审查“直通车”。按时在线办理和反馈公民、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审查建议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悉,作为全国省级数据库建设4个试点省区市之一,广东去年新增2000多件规范性文件入库,全省现行有效的各级各类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15000多件入库,有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探索建立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备案审查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全面推进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并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同时,完善公民、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建议的处理机制,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继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民主含量和质量。此外,坚持全省“一盘棋”,加强对市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共同推进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