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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区人大常委会首次聘任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团

日期:2025-09-19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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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人大网讯 近日,延庆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门会议,正式聘任10名法律专家组建首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团,这是区三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尝试借助“外脑”补强“内行”,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专业性、精准性和权威性的创新性探索,也是全面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工作要求、推动新时代全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又一具体举措。

  一、精心遴选

  此次专家团的聘任,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在法学理论、法律实务、特定专业领域具有深厚造诣、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社会声誉、熟悉立法技术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的专家、学者,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向社会公开名单接受监督,确保组建的专家团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

  二、明确定位

  专家团在如下四个方面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保障。

  一是专业咨询。对制定机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重点是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或重要民生事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存在较大争议的文件)进行专业审查,提出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协调性等方面的书面咨询意见,协助预判规范性文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社会风险及执行难点。

  二是疑难论证。参与备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研究论证,遇有重要问题或重要情况,与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办公室或相关工作机构通过实地调研、召开联合审查会议等方式共同开展研究。

  三是培训指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为备案审查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知识培训与业务指导。

  四是制度研究。参与备案审查相关制度、标准、程序的研究和修改完善等工作,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规范运行

  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团工作规则,对专家团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功能定位、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予以了明确。日常工作中,将由备案审查办公室和具体负责备案审查工作的相关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审查文件的性质、专业需求、复杂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启动专家团审查程序,采用“随机抽取为主,定向选择为辅”的原则,从专家团中选取合适的专家,与具体负责备案审查工作的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组成审查小组开展工作。

  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团的组建,将全面提升审查的专业性与精准度,增强审查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强化监督力度与纠错功能,对推进备案审查工作队伍素质提升,不断完善和发展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也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延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董晓华)

  【延伸阅读】

  湖州人大:制定出台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一是解决“谁来审”的问题。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委员会”作为监督主体,明确了基层人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路径。二是解决“审什么”的问题。针对乡镇街道“红头文件”需遵守的上位规定多、对各类事项规定更加直接具体等实际情况,《规定》对“违反上位法”“违反法定程序”等不适当情形予以明确规定,并要求遵循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强化查纠问题力度,提高审查效率。三是解决成果运用的问题。明确监督路径,进一步完善“有错必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认为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不适当情形的,应当与制定机关沟通,建议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在沟通未果时,《规定》还明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可以发出要求修改或者废止的书面审查意见。

  嘉兴人大:以“三化”为抓手提升备案审查专业水平。一是培训常态化。联动县(市、区)人大、备案审查专家,召开专项联合审查座谈会,通过经验交流、案例研讨、联动审查等方式,指导镇(街道)熟悉掌握备案、审查、督促纠正、撤销的闭环制度全流程,系统强化法治意识,增强备案审查工作能力。二是备审综合化。将备案审查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民主单元工作相结合,拓宽渠道汇集群众意见。如秀洲区创新探索“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系点+专业代表小组+外聘协审员”联合审查模式,将备案审查工作融入9个代表联络站和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指导县人大牵头组建专业工作队伍,探索实施“县建乡用”等方式,合力推进镇(街道)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规范化、均衡化发展。三是应用智能化。指导县镇人大运用省人大备案审查系统、省立法综合应用系统、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现规范性文件报备、查询、审查意见收集和审查建议提出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效率。(延庆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