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网讯 6月14日,昌平区人大农村委员会召开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题调研会,会上昌平区农业农村局汇报了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总体来看,区委区政府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建设规划,扎实有效推进,加强质量管控,已建成高标准农田3697.46亩,建设中5130亩。但对照《昌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仍存在较多困难,结合调研情况,就推进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牢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加强区级统筹协调,着力破解政策制约难题。
一是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高标准农田设施设备用地基本需求,合理确定用地面积,确保田间道路、灌溉机井井房、蓄水池、排水沟建设顺利实施,达到“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二是水务部门统筹调配机井指标数量,优化水资源配置,科学确定机井深度,满足农田灌溉需求,达到“旱能灌”的标准。三是指导各镇(街)加强协调,平衡相关利益主体,做好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确保现有高标准农田设施设备最大化利用,发挥最大效益。四是持续推进耕地碎片化整合工作。充分利用规划调整、耕地占补时机对现有碎片化耕地进行整合,实现田成方、土成型。提前筹划区“十五五规划”耕地碎片化整合计划,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创造基本条件。
二、健全多元投入机制,更好满足建设资金需求。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投入。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整合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积极用好国债资金。对现有国债资金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限支出使用,减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压力,同时立足长远建设需求,适时提前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做好进一步争取国债资金的准备。三是引导社会力量投入。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
三、严把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已建农田达标达规。
一是施工开始前,严格履行施工前进场材料报验和送检程序,提交的施工资料齐备准确完整,做好高标准农田施工准备工作。二是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全程进行质量及安全监理,项目复核验收单位提前进场,确保在施工中及时完成隐蔽工程的现场先行复核,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发现的施工问题要立行立改,整改完成后继续施工。三是施工完成后,对工程进行抽样复核和验收,实施施工中同步复核、施工后抽样复核验收双复核验收机制,确保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各项指标均达标达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