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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建设的研究

日期:2018-08-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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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全面、更明确的要求。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建设,对于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对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回顾,通过基层调研、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围绕进一步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建设,更好的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思考。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紧紧抓住常委会、专委会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核心作用

  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集体研究人大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取得了良好效果。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坚强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代表的引领示范作用,立足人大职能优势,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狠抓思想建设,端正党风、政风

  一是采用多种学习形式抓思想、提素质。突出抓好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的学习,深入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每年举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并将培训对象延伸至专门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街工委、乡镇人大。二是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和群众,围绕加强城市管理议案和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三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组成员政治素养。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委室主任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机关支部党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持续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保证肃风正纪、风清气正。

  (三)加强组织建设,健全组织保障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建设的意见,按照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着力强化组织建设。2016年,通州区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期间,常委会专门成立代表工作组,认真做好代表资源摸底工作,严把代表“入口关”。常委会党组对区人大代表人选进行研究,上报区委;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提出了建议名单。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法制、财政经济、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村五个专门委员会,选举任命了专委会组成人员,并设立了办事机构,推进专委会工作扎实开展。各乡镇人大均设专职人大主席一人,各人大街工委均设专职副主任一人。乡镇人大和人大街工委设立专门的人大办公室,并设办公室主任一人,为加强基层人大建设提供了保障。

  (四)强化制度建设,严格依法依规

  对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专委会相关制度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完善,促进了一系列新制度的制定和原有制度的修订。研究制定了“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党组研究制定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党组工作规则”、“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近年来,常委会先后梳理完善、修订调整议事规则、工作办法、程序规定等20余项,做到议事有规则、工作有制度、行为有规范,有效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专门委员会成立以后,迅速研究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专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探索创新,认真履行职权

  一是着力加强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常委会紧紧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规范审议监督议题确定程序,坚持审议监督议题重点发言人制度,推进代表视察、调查研究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大大提高了监督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专题调研的作用,召开主任专题会对城市管理、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进行分析研讨,形成内容全面、分析透彻、建议明确的调研报告,并积极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二是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完善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规范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程序。及时听取和审议全区重大事项报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工作实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政、预算审查力度,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使用,研究制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三是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始终坚持任前律考制度,严格任命程序。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干部任前民主推荐工作,并积极开展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

  (六)深化代表工作,提高履职实效

  一是着力提高代表素质。新一届代表产生后,及时组织进行集中培训,通过专题辅导、交流发言、座谈研讨、分组视察等方式,为代表依法履职打好基础。研究制定新一届代表培训五年计划,明确今后五年的培训任务安排,并特别强化专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二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坚持每年召开代表小组组长培训会、人大街工委专职副主任座谈会。完善了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小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机制,既促进了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又为代表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不断深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研究制定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程序,强化了人代会期间对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分类整理和专业分析,进一步明确了各专门委员会参与督办的职责、程序,规范了议案、建议的办理流程,提高了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七)注重教育管理,提升机关队伍素质

  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服务型”机关活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加强机构建设,成立了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充实了人员力量,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加强机关党群组织建设,强化机关党支部、工会组织领导,成立机关团支部和妇委会,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主题活动,激发了机关干部职工的活力和创造力。加强机关干部培养、管理和使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机制,对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实行平时考核,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制定财务管理规定等10余项机关制度,强化管理约束机制,营造自觉规范的工作环境。加强基础保障,注重推进信息化发展,加紧实现无纸化办公。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做强人大网站,改版《通州人大》期刊,充分展示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的风采。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常委会建设、专委会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研究探讨和改进。

  (一)机构设置、人员结构、专业素质仍有欠缺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新一届人大虽然设立了各专门委员会,但人员编制没有增加,工作人员数量有限,制约了工作的开展。乡镇人大设置了专职主席,人大街工委设置了专职副主任,但专职副主任仍兼职政府工作,不利于人大街工委工作的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平均年龄偏高,梯次结构不明显,不利于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组成人员中懂经济、懂法律的专业人才比较缺乏,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直接影响常委会审议和决策的质量。专门委员会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应更加注重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背景,同时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现有的专委会组成人员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履职实效有待提高

  常委会、专委会履职工作机制还需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如何紧紧围绕全面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更好地发挥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权有待于加强研究探索。在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上,对于如何找准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结合点,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和措施,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服务代表履职的工作水平还需要提高,代表按领域对口联系群众的机制尚未建立。代表小组活动效果不理想,在活动形式、活动范围、活动内容上缺乏探索和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专门委员会刚刚成立不久,对如何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在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中发挥职能作用的方法途径需要进行探索。

  (三)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仍需完善

  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来看,在制度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欠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缺少具体实施措施;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一些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还存在重制定、轻执行的现象。比如:如何完善会议规则和工作程序、如何推动人大工作高效运转、如何提升常委会工作质量等方面还需要细化和深化。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相关制度刚刚建立,尚不够健全完善,还需要对专委会工作进行深入探索,进一步细化专委会的各项制度。

  (四)机关建设有待加强

  常委会对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阶段性工作特点把握不到位,整合资源、提升整体工作效能还存在欠缺。随着机关人员的增加,在如何健全完善干部职工培养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等方面需要进行探索和研究。在如何发挥互联网作用、推进人大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方面有待于加强研究和探索。

  三、对今后工作的思考

  党的十九大为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新形势,向我们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区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建设,高水平履职,把区人大建设成为“有为、有位、有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为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坚持有效学习,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改的党章,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掀起学习贯彻新高潮。要认真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基本内容、主要特点,努力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要认真学习新修改的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行职权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经常性学习培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专题授课或交流研讨,提升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与市人大、其他区、外省市的交流沟通,进一步开阔视野、更新理念、拓展工作思路。把学习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提高驾驭全局、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结合起来,充分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能力的提升。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

  1.创新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坚持区委的正确领导,围绕全区重大决策统一思想,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围绕常委会审议监督议题的确定、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审议监督议题人数等,不断探索实践。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提出议案、开展执法检查有机结合,深化监督工作的开展。健全完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参加或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制度,加强人大与政府沟通联系,促进有效履职。研究制定专题询问办法,选取全区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推进专题询问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的程序。坚持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对关系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明确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围绕为民办实事工程探索参与决策,推动取得实效。依法加强人事任免工作,不断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干部任前民主推荐工作,进一步加大任后监督。坚持做好宪法宣誓工作,从组织上保证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

  3.不断深化代表工作。研究制定代表履职监督、履职报告、履职考核等相关制度,并开展试点推行,强化代表履职意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和积极性。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小组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促进代表小组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完善市、区、乡镇三级代表联系格局,搭建代表联系平台,深化代表联系网络机制。坚持按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规程开展工作,完善督办机制,加强跟踪督办和复查补办,增强办理实效。

  (三)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程序

  1.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工作始终。通州区正处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搞好调查研究更为重要、更为迫切,要求也更高。要把调查研究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提高审议质量和水平、体现人大制度优势的重要抓手,更加积极探索创新调查研究的方式,拓展调查研究的内容,增强调查研究的实效。要时刻重视调查研究,切实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履行各项职责的全过程。要为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做好准备,开展“贯彻落实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专题调研,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全区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2.要把制度化建设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常委会制度是常委会工作经验的总结,也是开展工作的依据。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对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等问题,开展经常性研究。随着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宪法的修改完善,常委会要对现行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同时,还要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切实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3.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抓手。人大工作信息化作为一种发展趋势,既有利于解决人大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实际,也有利于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效能。常委会要将信息化建设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在建设人大协同办公、代表议案建议提交、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等系统方面,要有明显进展,推进人大工作方式的变革,为机关运转和代表履职提供更加现代、高效的平台和手段。

  (四)坚持探索实践,发挥专委会作用

  1.强化专业化建设。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专门委员会,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大履职的专业化、经常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建设尤为重要。区人大专门委员会成立不久,人员新、机构新、工作新,有许多需要学习的内容,尤其要下大力量进行学习、探索、研究。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人大专门委员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机构性质、法律地位、职权等项内容,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深化制度建设。专门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监督,协助常委会履行职权。在实际工作中,专门委员会不等同于工作委员会,常委会要充分尊重专门委员会的独立性,划清职权界线。要通过完善、细化专门委员会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职权、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委会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能够独立开展相关工作,又能互相配合,共同完成人大及常委会的各项任务。

  3.增强履职实效。专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其机构的专业性、履职的连续性、工作的灵活性等优势,更多的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积极协助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对于人代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议题,专委会要提前介入,并跟踪监督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各专委会要认真审议代表议案,积极督促有关方面加大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并提出审议结果和办理报告,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

  (五)坚持多样性活动,强化机关建设

  1.坚持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重视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绝对忠诚、敢于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以党建引领推动群团组织工作,通过搭建平台、创新活动载体,为干部职工创造更多的沟通联系机会,增强机关凝聚力。在人大常委会承担的重要事项上,加强各办室之间统筹协调,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密切合作,形成推动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2.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健全完善以全员绩效考核为主的考核激励机制,营造实干为先、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进一步完善机关人、财、物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纪律约束机制,推进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化。探索推行绩效考评机制,把机关人员的履职情况纳入绩效目标考核范围,有效调动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和素质,健全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