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人大资料 > 人大常委会公报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报2022年 第6号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承办代表建议9件(包括闭会期间代表建议2件)。其中,单办、主办6件,会办3件。按照《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常委会机关各承办部门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联系沟通、深入调查研究、形成工作合力,圆满完成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一、完善制度规范,明确责任分工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常委会办公厅结合市人大机关工作特点制定《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具体安排,为建议办理提供有力保障。常委会机关各承办部门按照规定要求,不断压实办理责任。接到代表建议后,办公厅及时协调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对9件代表建议内容逐件逐项进行了研究分析。其中,代表提出建议涉及立法方面4件,监督方面2件,常委会自身建设方面3件。办理工作共涉及法制办、监司办、财经办、社会委工作机构、代联室、人事室6个工作机构。3月31日,办公厅组织召开常委会机关“两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马曙光同志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承办部门严格按照交办会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督办,相关处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水平。
  二、加强联系沟通,密切联系代表
  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常委会各承办部门把与代表充分沟通作为办理建议的第一要求。在办理前,充分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意向和需求。办理中,与代表细致协商办理情况初步意见,及时沟通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在办理刘小龙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培训指导的建议时,财经办办理前认真梳理研究建议内容,发现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加强对区相关部门的培训指导,切实提升各区人大审查监督水平等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重要性,与贯彻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及市委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各级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很契合。针对这件代表建议,财经办、预算工委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立即成立了工作专班,多次邀请代表召开会议沟通研究,确立办理思路和工作思路。最终形成了包括加强对中办意见、市委实施意见的解读和培训,确保传达到位、学习到位;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指导,确保落实到位、监督到位;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的合力的三项具体内容的办理情况,向代表进行报告答复。
  三、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水平
  常委会各承办部门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查代表需求,认真研究办理意见,将代表合理建议充分吸收,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人事室在办理卫爱民代表提出的关于宪法宣誓的宣誓人要背诵宪法宣誓誓词的几点建议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并对本市宪法宣誓有关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认为自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以来,北京市人大分别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上,先后组织了518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分别在规范细化宪法宣誓程序和组织工作、宣誓前准备工作、依法组织宪法宣誓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从实践看,市人大组织的宪法宣誓效果是好的,彰显了宪法权威,弘扬了宪法精神,对于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具有积极作用。根据代表建议,常委会将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利用明年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的有利契机,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在确定领誓人时,按照代表建议在宣誓人级别和任职时间相同时,由年长者领誓;在组织专委会组成人员宣誓时,按照建议可由宣誓人逐一报出自己的名字,强化新任职人员的宪法意识,提升宪法宣誓的实际效果,进一步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形成法治信仰。
  四、汇聚多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常委会各承办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注意将办理工作与部门重点工作、社会热点难点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办理工作实效。养犬管理工作一直是社会管理的热点和难点。本市的养犬立法及法规执行工作,也一直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监司办在会办马兰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立法需求的建议时,与主办的黄殿琴委员提出相似政协提案相结合,安排专人认真梳理了本市贯彻落实《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有关情况及修法需求,逐条逐项研究了建议内容。认为《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自2003年颁布实施以来,本市养犬管理工作总体形势平稳,各部门在深入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倡导市民依法文明养犬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贯彻落实现行法规取得积极成效。监司办对代表及委员提出的各项具体问题逐一提出了具体办理方案,并表示在对现行法规加大执法监督的同时,将围绕修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充分开展调研论证,适时启动修法程序,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养犬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本市养犬管理法治化水平做好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