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人大资料 > 人大常委会公报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报2022年 第6号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书。市政府高度重视,狠抓整改落实,各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高位推动,高效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市政府高度重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吉宁市长、述强常务副市长、王红副市长多次指示批示,要求营商环境专班要认真分析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并按要求向市人大进行报告。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营商环境专班42个部门、16个区成立整改落实小组,形成专班统筹协调、专项小组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审议意见组织开展广泛调研,通过155家企业座谈、发放710份企业问卷,进一步梳理形成70项细化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办理时限,形成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经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后印发各单位实施。
  (三)强化政策配套,确保《条例》落实取得实效。加快制定配套法规政策,在市人大大力支持下,出台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3部、配套政策87件,全方位细化《条例》各项规定。将所有整改问题纳入全市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一并布置落实,做到全部问题整改到位,让《条例》落地更加扎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本市围绕四大环境、70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任务和责任单位,加强协调督导,立行立改,目前已全部落实,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情况如下:
  (一)持续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力度
  针对政府相关部门对法规条文宣传讲解不够积极主动、部分窗口人员对法规政策不清楚等政策宣传解读方面问题,推动落实“政策公开讲”、“首都之窗”开设惠企政策专题等5项改革措施。
  1。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解读。针对政策宣传不充分、宣传渠道单一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等相关政策,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开展活动100余场,参加企业7万余家,围绕科技、金融、税收、人才等专题,开展要点式、综合性、场景化解读。开展多渠道宣传,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台、网络实现全方位政策推送,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北京电视台等20余家媒体进行“创新+活力”营商环境5.0版改革系列报导,提高政策覆盖率和知晓度。
  2。打造统一的政策汇聚平台。针对政策搜寻成本高、缺乏统一的政策发布平台的问题,在“首都之窗”打造全面权威、集成融合的市政府政策文件库,持续优化“政策公开导航”,实现17个生命周期以及57个主题事项的快速便捷查询,推出161类场景化主题搜索服务。持续完善“首都之窗”“惠企政策兑现专题”,汇聚30个部门1000余条政策340项惠企条款,覆盖税费减免、资金补贴、融资信贷、租金减免、专项扶持、资金奖励、延期办理等方面,并公开办理方式、办理时间、咨询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兑现标准,实现政策“信息+解读+办事”的集中展示,累计浏览量达8万余次。
  3。持续加强窗口人员培训力度。针对部分窗口办事人员对法规政策不清楚、解读不准确的问题,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力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确保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全部内容。
  (二)持续打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针对“招标投标隐性门槛”“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市场环境方面问题,推动落实清理隐性壁垒、应用场景建设、融资信贷支持等20项改革措施。
  1。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大力清除隐性壁垒。针对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隐性壁垒等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全面取消各行业监管部门对招标文件审核,各主管部门均发布了行业招标文件范本,规范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已有1041个项目使用了示范文本;依托政府采购一体化信息平台,设置隐性门槛及壁垒问题相关敏感词,提供预警及风险提示功能,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等提示风险信息,已发提示信息920次。
  2。推动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建设。针对因重点领域应用场景项目清单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企业无法申请对接的问题,出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重点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建设等配套政策,明确申报单位可根据当年度申报通知要求,通过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进行评审并确定支持方案。目前正在开展全市第四批应用场景征集工作,已面向市级部门、各区、中央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领军企业等初步征集近200项应用场景项目,拟向社会公开发布。
  3。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将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功能拓展到线上,2021年8月至今,贷款中心完成贷款审批2.6万笔,同比增长23.2%,涉及金额1135.8亿元,同比增长42.7%。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方法有待完善的问题,指导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在已有的专利价值分析评价体系基础上,与在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方面具有优势的专业机构、大数据公司,共同开展知识产权评价评估服务,为高校院所及企业的知识产权在转让、许可、作价入股、融资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目前正在集成多类评价评估工具,优化评价估值系统。
  (三)营造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针对“服务大厅办事不便利”“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有待加强”等政务服务方面问题,推动落实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建设等16项改革措施。
  1。不断加强政务大厅建设。针对服务大厅“找不到办事人”“办事环节过多、程序不清来回跑多趟”等问题,在“首都之窗”汇聚办事电话,在政务大厅设置总咨询台和引导员,全市共开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485个,提升智能终端“在线导办”能力。完善公众参与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模式,累计收到评价数据1566万余条,满意率99.9%。针对政务服务大厅特别是不动产登记大厅拥挤、等候时间长等问题,2022年全市新增综合窗口50个,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号源,统筹设置线上预约号源和现场号,大厅设置绿色通道,帮办引导服务,尽可能缓解大厅人员聚集,同时进一步推广网上办理服务,将企业、个人转移登记、抵押及抵押注销登记等高频业务实现网上办理,进一步缓解大厅拥挤。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针对各区办理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出台本市首批政务服务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编码及要素规范》,进一步完善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一窗”服务模式,对各环节服务内容和全过程监督评价进行了固化和规范,推进同一事项在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目前已推出1891个单一事项引导式办事指南,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标准1.8万余条。
  3。持续提升“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服务能力。针对网上办理平台不够便利等问题,在海淀区开展企业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化改革试点,实行网上登记自动匹配生成标准化经营场所,有效提升企业名称预核准精度;对“e窗通”平台的名称修改、身份认证等功能进行优化,修改名称后可使用已填报的信息继续办理;不断优化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功能环节,企业法定代表人等需身份认证人员,可通过北京“e窗通”APP、“e窗通”微信小程序、银行卡认证、北京通小程序等方式,实现多渠道身份认证。针对不动产登记办理不便利等问题,改善大厅面积不足区域的办公条件,除退税等复杂业务外,实行全部网签、缴税、登记业务在不动产综合窗口办理,均实现当日办结;实行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上半年网办17.7万件;在全国率先推出购房资格“绿码”服务,购房家庭在线申请购房资格审核,实时出具核验结果,疫情期间使购房家庭“足不出户”完成资格核验10万笔。
  4。继续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力度。针对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印章和签名利用不充分等问题,着力打通专网平台,今年以来与国家15个专网联通、12个垂管系统对接、6项电子证照和22项数据共享,共支撑77个应用场景落地,为企业省去298个填报字段和79份办理材料。全市政府部门共刻制4412枚电子印章、应用2643万次,汇聚电子证照数据1.2亿条、应用2178万次,实现226类电子证照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等1481个事项中应用,电子签章在办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47个事项中应用。
  5。优化完善涉税服务。针对税务部门咨询电话等待时间长的问题,简并语音层级、增加座席人员、梳理高频问题答复口径、开展服务考评,实现企业诉求快速、满意办理和答复,本市纳税服务热线解决实际问题情况得到显著提升,企业满意度位列全国第4位。针对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环节多耗时长的问题,开发上线“集成办理”功能,优化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全流程服务水平。针对餐饮零售企业电子发票申领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问题,严格落实《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特定纳税人和普通纳税人在增版增量时可以按需供应发票,其他纳税人在规定范围内申请发票,线上办理,即时办结,最大限度的保障了纳税人发票使用。
  6。大力度推进重点领域告知承诺制改革。针对告知承诺事项少、未全部公示等问题,新推出第四、五批共242项告知承诺事项,目前总计546项告知承诺事项已全部在“首都之窗”公示。严格落实形式审查,全面消除隐性预审环节,出台《北京市市场主体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细化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告知承诺办理流程和要件,截至6月底,全市共办理告知承诺制登记业务225.2万件,占同期登记业务量的96.1%。
  7。畅通政企沟通途径。针对政府主动上门推送政策少等问题,开展市、区、街乡三级领导企业大走访,上门听意见、送政策、送服务,今年上半年共走访企业19779家次,解决企业诉求8643项。持续提高12345企业热线服务能力,开展服务考评,实现企业诉求快速、满意办理和答复,今年以来,12345企业热线累计受理问题34493个,解决率86.4%、满意率92.7%。
  (四)持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针对“检查频次多、随意性大”“新产业、新业态的监管规则相对滞后”等监管执法方面问题,推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10项改革措施。
  1。持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针对企业反映执法频次多、检查随意性大、检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涉企监管的39个部门均制定本部门抽查指引,“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均高于90%。推出3版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32个部门已在47个领域开展联合抽查。针对部分部门未公布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行政执法检查单等问题,未公示的11家单位已在今年3月底前将全部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单、执法检查比例和执法方式等在官网向社会公示。
  2。完善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针对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推进“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风险、信用等级和行业特点,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创新建立全市统一的4等9级信用评价体系,综合运用风险等级和信用评价结果对市场主体开展差异化监管,对风险高、信用差的市场主体,如食品生产、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等领域市场主体,适度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全市34个部门已制定了本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和信用评价机制,完成169万家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已实行联合奖惩16.7万人次。
  3。积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针对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规则相对滞后等问题,在金融科技领域分3批推出22个金融科技应用纳入“沙盒监管”试点改革;在平台经济领域创新实施“113”平台治理模式,发布平台经济“一业一册”合规指引,推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推动自动驾驶测试。针对行政处罚裁量等制度尚未完成、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推行柔性执法,实行全市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制定标准、统一表格文本、统一社会公示、统一各区适用,已在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和水务等8个领域223个轻微违法事项依法不予或减轻处罚。
  (五)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保障环境
  针对“政策针对性不强、不贴合企业发展需要”“企业办理破产手续难”等法治保障方面问题,推动落实上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定征集意见”专栏、便利企业破产等19项改革措施。
  1。增强政策的适应性和连续性。针对部分政策未留出适应调整期等问题,结合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新出台政策文件为市场主体留出适应调整期,对于需要立即施行的,同步在政策解读时予以解释说明。针对部分企业反映政策出台前未听取企业意见等问题,在“首都之窗”上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定征集意见”专栏,征集企业营商环境政策制定需求,实现“公众点菜、政府端菜”。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部分政策连续性不强等问题,上半年,市政府和市级部门累计出台70余项政策,截至8月1日,全市5.6万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到市区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减免租金约81.3亿元;7.4万户企业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842亿元。 
  2。推进企业破产和市场退出制度改革。针对企业破产退出程序复杂、周期长等问题,出台《北京市破产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若干措施》,构建府院联动机制,切实发挥政府在破产实施中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保障破产管理人履职尽责。在线下窗口集约办理破产信息查询的基础上,开通线上一站式查询服务,用时不超5个工作日。处置已查封财产时无需办理解封手续,压缩处置时间1个月以上。针对诉前财产保全规定苛刻、存在超标保全现象等问题,出台《关于财产保全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引》,统一执法尺度,继续加大依法履职力度,通过执行专项巡查、案件评查、“一案双查”等方式,统一执法尺度,规范财产保全工作。
  一年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企业和群众期盼、国际最佳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整改意见,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有的改革措施需进一步扎实落地,有的试点改革仍需进一步拓展应用,有的改革虽已出台文件,但因时间较短,落地效果尚未充分显现,需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推广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为重要抓手,以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为目标,持续推动《条例》各项条款落地见效,促进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更大突破。
  (一)坚持不懈抓落实,持续深化各项改革成果。持续巩固强化整改成效,各单位加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专项行动,通过市领导“四不两直”、局处长“走流程”、督查暗访、12345企业服务热线等形式,全面检查改革任务落地、政策宣传培训、信息化平台建设、窗口服务等工作落实情况,持续打通办事堵点、畅通业务平台,确保改革政策兑现。
  (二)率先创新突破,统筹推进本市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坚持首善标准和率先探索,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继续在商事制度改革、工程建设审批、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16个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北京经验”。加强世行新评价和国际规则标准研究,探索创新改革方法,形成新一批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佳实践的改革举措。
  (三)持续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解读,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常态化组织“政策公开讲”“优化营商环境在行动”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种媒体资源,线上线下持续宣传解读《条例》和配套政策以及市场主体关注的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让改革举措和改革成果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共建共商共享营商环境浓厚氛围。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