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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共同富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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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2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副市长 隋振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共同富裕工作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13件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其合并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共同富裕”议案,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并听取市政府工作报告,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对乡村振兴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成立协调小组,责成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级有关部门和平谷区政府等25家单位协办。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报告。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本市坚持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大政策改革和工作落实力度,扎实推动集体经济持续稳步发展。
  (一)改革引领,释放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确认集体经济组织股东334.5万人,集体土地总面积2044万亩,集体账面资产总额9914亿元,位列全国第一。建立四级全覆盖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登记面积280.7万亩,颁发证书51.4万份。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印发规范土地流转促进设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加强流转土地用途管制。印发抵押贷款实施办法,允许土地经营权用于融资担保。
  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出台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系列配套文件,从制度上厘清部门职责,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扎实推进大兴区、昌平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路径,在信息化管理、有偿使用和退出等方面形成新经验。
  (二)健全机制,分类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健全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强化党组织在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比例达90%以上。开展登记赋码,依法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落实民主管理、财务公开制度,强化审计监督。鼓励多元化、多层次经营,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推动福利分配逐步向股份分配转变,2021年141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135.9万农民股东实现股份分红、人均4001元。
  分区分类发展集体经济。深化“疏解整治促提升”,推动平原地区村集体调整升级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集体产业。充分发挥生态涵养区资源环境优势,深化平原区与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机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生等业态,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持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专项行动,通过产业带动、项目联建、资金支持等多种形式,2021年底48%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涌现出密云区黑山寺村、房山区森水村等一批典型。同时,选树一批集体经济强村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创新驱动,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质量
  完善政策体系。组建市区两级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专班,编制实施“十四五”时期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发展规划,印发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若干政策措施。
  强化科技支撑。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投入运行。中国农科院农谷纳米技术产业研究院、市农林科学院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相继落地平谷。完成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一期工程,打造全国首个商业化育种大数据平台和果树智慧种植大数据决策与云服务平台。本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5%。
  积极培育特色精品农业。创建2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4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88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7个市级特色专业示范村。培育3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30个“北京优农”品牌目录。2021年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总量增长10%,达到27.7万吨。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施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累计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40个、星级休闲农业园区224个,培育乡村民宿精品近5000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2个。2021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2520余万人次、实现收入32.6亿元,人均消费增长10%。
  (四)强化保障,优化集体经济发展环境
  坚持规划引领。印发“十四五”时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行动方案,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统筹各级规划在乡镇层面落位,年底前将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911个村庄规划实现“应编尽编”,分批次推进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2100多个村整村完工。
  加强土地管理。健全完善“村地区管”机制。全面推行“田长制”,推进耕地复耕复垦,耕地保有量从140万亩回升至166万亩以上。编制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推行零星公共公益项目乡村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保障乡村公共公益项目建设。
  强化人才支撑。持续开展人才京郊行、“百师进百村”等活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选派第六批720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储备8083名村级后备人才,确保每个村至少2名。修订完善村干部基本待遇保障实施办法,村“两委”35岁以下年轻干部配备率达到100%。
  加大资金投入。每年安排财政资金,专项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耕地保护补偿、菜田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研究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领域。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
  2021年底,全市集体年经营性收入亿元以上的村33个,500万元以上的村622个,但仍有300多个村年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5个生态涵养区的集体经济总收入仅占全市的9.4%。完成改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仅35.7%的村实现股份分红。
  (二)产业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主导产业业态单一。人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相对较高,农业比较效益总体不高,农民从事农业的意愿不强。首都农产品的地缘优势、品牌优势、科技优势发挥不充分,特色优质农业的竞争优势不明显。
  (三)产业发展用地等保障机制有待加快完善
  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落地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尚未出台,产业链延伸和产品附加值提高受限。受道路用地指标不够、厕所无处修建、无法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等因素制约,影响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着大量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支出,经营过程中还需缴纳各种税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反映目前国家已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够完善,影响了经营效益和按股份分配积极性。此外,农产品运输和流通不畅、金融机构发放农业信用贷款门槛高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四)集体经济组织缺乏有能力的带头人
  农村年富力强、懂经济、有闯劲的年轻人纷纷外出务工创业,乡村人才培育政策体系不健全。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村“两委”干部中,55岁以上人员占31%,高中及以下学历占37.8%,485个村书记年龄超过60岁。部分村干部组织带动村民发展产业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一定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内生动力不足,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扎实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让广大农民共建共享新时代首都发展成果。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乡村人才保障
  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推进“头雁工程”和村级党组织分类提升计划,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整合利用乡村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选优配强基层干部。实施村级后备人才“星火计划”,注重从致富能手、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大学生中进行推荐选拔,持续开展镇、村干部培训,着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首都发展要求、有力推动乡村振兴的农村干部队伍。
  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乡村人才开发培养使用体系,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1万人次以上,支持高素质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持续开展“千名干部科技人员进千村入万户”活动,深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推动出台人才返乡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等支持政策,持续举办农村人才创新创业大赛。
  (二)深化农村改革,盘活各类资源要素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地区管”加强农村涉地合同管理的若干措施》,管好用好农村土地。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盘活利用好闲置宅基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严格耕地用途管控,保障设施农业用地需求。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结合北京实际,适时出台全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出台点状配套设施用地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制度化的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合作、联营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
  加强农业科技装备支撑。实施农业中关村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6年),打造具有全国引领作用和全球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出台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场景建设方案,开展6项技术攻关,建设14个应用场景,推进3家国家级、74家市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全面落实种业振兴实施方案,开展五大行动20项重点工程。制定农业机械化行动方案,推进智能农机装备示范应用。到202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将达到77%。
  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完成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建设,构建全市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全息地图”。建设一批数字田园、智慧农园、无人农场。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培育一批数字农业全产业链社会化运营服务组织。
  (三)统筹谋划产业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科学规划产业布局。统筹谋划发展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生产生活服务业等富民产业,着力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到2025年,计划创建2至3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培育5个产值超2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认定100个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提升30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建成设施蔬菜、良种蛋鸡2个产业链产值超百亿元的优势产业集群,引领带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有效提升。
  发展壮大特色农业。打造大兴瓜田绿海、通州樱花葡语等九条特色产业带。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一批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大宣传培训,定期发布“北京优农”品牌目录,培育提升品牌价值,提升市场知名度和认可度。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进农电、农超、农批对接,建立3个以上特色农产品直采直销供应基地和20个以上售卖专柜、专区。建设一批种养结合示范基地和循环农业示范园,打造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带(区),实现“十四五”时期绿色有机农产品产量翻一番(从23万吨达到46万吨)。
  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水平。继续实施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推动乡村精品民宿与区域旅游联动发展,打造100个以休闲农业为支柱产业的市级美丽休闲乡村,培育200个北京休闲农业品牌目的地。大力发展乡村民宿精品,培育评定等级乡村民宿1000家。支持推荐遴选15项北京市典型农业文化遗产,建设3个以上农耕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示范村。到2025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量将达到4000万人次,年经营收入达到50亿元。
  (四)完善体制机制,形成集体经济发展合力
  强化政策集成。积极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政策制定部门。综合运用财政扶持、信贷担保等方式,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产业发展、土地流转、招商引资、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力度。开展一产农业试点示范,加强涉农资金对试点示范单位的集中投入和统筹使用,探索总结适合北京一产农业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5年将达到8%。
  优化农业组织方式。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作用,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质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十四五”时期,计划培育130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500家左右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培育200家设施材料、农业机械、植物保护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托11个现代农业创新团队、农业科技大讲堂、科技小院等,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应用,推动农业降成本、增效益。
  夯实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机制。集中资源力量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支持力度,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将集体经济薄弱村增收工作情况纳入涉农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今年再消除100个左右集体经济薄弱村;到2025年,实现基本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并建立长效巩固提升机制。
  加强监督管理。督导属地履行好集体经济监督管理职责,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侵害农民集体资产权益,防止由少数人员设立公司转移或者剥离集体优质资产,防止通过下设多层级公司的方式绕开民主决策、逃避民主监管,防止不经民主讨论决定,擅自对外投融资,切实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对当前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点工作和回应代表们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的简要报告,请各位委员、代表提出宝贵意见。在议案办理过程中,部分市人大代表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委员、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切实做好议案办理后续工作,推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