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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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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9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侯君舒

大会主席团: 

  从大会开幕,到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44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议案6件,十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38件。按照议案内容分类,属于教科文卫方面的有36件,属于社会建设方面的有26件,属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有26件,属于城市建设方面的有19件,属于财政经济方面的有18件,属于民宗侨外方面的有13件,属于监察和司法方面的有6件。 

  代表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决策部署,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满足人民群众“七有”“五性”需求,聚焦首都治理改革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从多方面积极提出议案。

  议案审查委员会按照《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综合分析代表提出的144件议案,认为其中内容比较集中、针对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五个方面议案,应给予高度关注:

  一是代表提出的法规案。本次大会共收到法规案7件,涉及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审计监督、老旧小区更新、非机动车管理、物业管理、促进终身学习等7个方面的立法工作。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城市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等提出法规案,有利于立法工作更好地汇聚民智、体现民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二是《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的实施。接诉即办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基层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应运而生的《条例》,体现了接诉即办工作的本质要求,建立起了全链条的制度规范,确保群众“说话有人听、困难有人帮、事情办得快”成为常态。代表们建议,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继续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力度,提高接诉即办为民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有效落实条例规定的精准派单、首接负责、主动治理和科学考评等制度,不断提升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为继续深化接诉即办改革,探索更加有效的超大城市治理体制机制,不断丰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北京经验”。

  三是纵深推进“两区”建设。“两区”建设是融入新发展格局“五子”联动中的重要内容。经过全市上下的努力,“两区”建设跑出北京加速度。代表们建议,进一步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打造制度型开放标准体系,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服务业扩大开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生物医药、金融安全等产业,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 

  四是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服务是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和生育水平提高。代表们建议,加快健全相关政策、完善标准规范,实施土地保障、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配套措施推动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幼儿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机构监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

  五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新时代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首都特色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代表们建议,深入落实北京“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立足区域功能定位,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盘活集体资源、资产,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实力,持续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

  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对于代表提出的7项法规案,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于内容比较集中、针对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大力实施《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纵深推进“两区”建设、加快构建托育服务体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四个方面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法定方式,支持和监督政府加强和改进工作。建议市政府高度关注代表议案反映的问题,抓紧有关工作,推动问题解决,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专项工作报告或者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中予以重点说明。

  另外,代表们对养老服务、交通治理、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教育“双减”等问题也比较关注,但议案数量相对少。考虑到养老服务议案本届人大已经连续督办多年,很多工作正在推进落实过程中,交通治理、科创中心建设、教育“双减”的议案具体内容较为分散,建议将它们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建议市政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动相关问题有效解决。

  综合以上情况,议案审查委员会对本次大会代表提出议案的审查结果如下:

  一、建议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7件(见议案目录)

  (一)邰武淳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订《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19号),交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

  (二)梁秀稳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议案(第48号),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

  (三)钟祖荣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研究制定《北京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的议案(第127号),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

  (四)伊彤等2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第67号)、陈昶屹等1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北京市老旧小(街)区更新立法”的议案(第74号),交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

  (五)刘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北京市聚焦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加强相关法规建设”的议案(第40号)、王月波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北京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相关法规”的议案(第51号),交农村委员会审议。

  二、建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支持和监督政府加强和改进工作的4项49件(见议案目录)

  (一)检查《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共10件:第7、13、18、24、55、57、100、113、122、124号)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纵深推进“两区”建设,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共9件:第14、17、19、60、78、84、85、103、108号)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共17件:第2、10、25、30、59、64、68、71、88、90、104、109、114、116、121、123、126号)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共同富裕情况的报告(共13件:第4、5、8、9、23、31、41、43、61、63、111、112、118号) 

  三、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88件,按照法定程序研究办理(见议案目录)

  以上审查意见,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建议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