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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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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韩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形成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3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4131.1亿元,负债总额1981.6亿元,净资产总额12149.5亿元。其中,全市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358.2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9772.9亿元。

  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7518.8亿元,负债总额608.3亿元,净资产总额6910.5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881.0亿元,事业单位资产6637.8亿元。

  区级资产总额6612.3亿元,负债总额1373.3亿元,净资产总额5239.0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3477.2亿元,事业单位资产3135.1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完善管理制度体系

  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继续强化“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管理体系。近年来,财政部门围绕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顶层设计,制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发挥主管部门管理职能,细化专业领域资产管理要求,逐步建立适应各领域特点的资产管理模式。出台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实施细则,制定重置成本标准,推动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核算入账。

  (二)夯实基础管理工作

  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资产系统融入预算一体化进程,实现预算、资产、采购数据标准一码贯通。提升资产数据质量,加强年报审核、产权登记、资产清查等工作,推动资产账实、账卡、账表相符,真实、完整反映资产状况。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等事项,厘清产权关系、划清职责边界,切实做好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管理工作,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摸底本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加强国有文物资源管理,为文物资源入账打牢基础。

  (三)严把资产入口关

  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完善新增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衔接机制。严格资产配置,制定办公设备、软件、专用设备等资产配置标准,从资产品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等多维度规范配置行为。发挥公物仓统筹调剂功能,对于各单位所需新增资产以及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等需要的资产,优先从公物仓中调剂配置,公物仓资产无法满足的再进入预算申报流程,把好国有资产“入口”关。

  (四)加大资产盘活力度

  加强资产盘活绩效管理,将存量资产盘活和公物仓资产使用情况纳入市级部门过紧日子评估指标。挖掘存量资产潜力,摸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制定本市存量资产盘活工作方案,通过“调、租、借、拍”等方式,推动国有资产有效利用。加强资产共享共用,逐步形成1个市级仓及市教委、市医管中心、市机关事务局3个子仓的公物仓运行体系。加强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开展文创空间改造,培育打造文创收入增长点。

  (五)守好资产出口关

  严格处置审批,对于房屋、股权、专用设备等重点资产,采取现场勘查核验、资产评估核准备案、依托第三方专业技术鉴定等方式,加大处置审核力度。规范处置流程,资产处置全部进场交易,通过公开拍卖提升处置公开性和公正性,最大化国有资产价值。加强处置收入管理,处置收入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上缴至国库,形成资金闭环。强化处置监管,出台资产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指南,重点针对未按规定履行处置审批程序等问题开展整治。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效

  (一)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持续提升

  提升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通过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将市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纳入市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体系,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监管效率。积极探索推进数据资产化,制定《北京医疗健康领域数据流通试点工作方案》,实现医疗健康数据“首登记”“首交易”,开展数据资产流通试点,稳妥推进数据资产管理与开发利用。

  (二)服务科技创新的效果不断显现

  畅通科技成果转化资产管理链条,下放科技成果转化审批权限,将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单位内生动力。探索对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实行单列管理,完善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国有股权管理及整体考核管理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持续推动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建立包括开放资源量、服务企业量、服务收入等指标在内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2023年引导83家单位、促进1.4万台(套)近150亿元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有效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三)服务保障民生的水平不断提升

  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加强,2023年保障新建、改扩建学校35所,新增3.8万个优质学位,遴选建设18个优秀本科教学实验室,持续改善大学生实践创新教育条件。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持续优化,市属医院完成3个新院区建设,为94家医院、34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2.2万台(套)重症救治设备,基层医疗救治水平持续提升。文物保护与利用深入推进,中轴线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公共文体设施日益丰富,城市副中心三大文化建筑精彩亮相,2023年全市公共图书馆19个,总流通1473万人次,同比增长117%;全市体育场地4.4万个,场地面积6453.6万平方米,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3.3万场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改革创新,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面向资产管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审计、巡视检查等发现共性问题的分析研究,修订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研究建立腾退空间资产盘活利用长效机制,推动国有资产集约高效利用。积极推进数据资产等新兴领域资产试点工作,探索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全流程管理方式,促进数据资产合规高效流通使用。研究出台市级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细化重点环节管理程序,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夯实管理基础,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加快融入预算一体化进程,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业务环节相衔接,实现一体化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规范资产日常管理和账务处理,确保资产完整、信息准确。加强对房屋等重点资产以及出租出借等重点环节的管控力度,增强制度执行刚性。加强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协作联动,强化日常信息沟通共享,针对各类检查反映的资产管理问题,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约束性的闭环管理机制。

  (三)深化盘活利用,推动资产高效使用

  深入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引导行政事业单位树立国有资产共享共用理念。研究盘活利用有效方式,探索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激发盘活资产动力。提高公物仓运作效能,有效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调剂、共享共用、信息发布等功能,强化闲置资产供需信息匹配,更好地发挥公物仓调余补缺功能,提升资产统筹调剂效率。组织开展好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动更多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研究建立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节约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