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 于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论述,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按照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工作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天津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对《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情况开展协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成立文化、城建、农村等多个专业领域的53位委员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和我任组长。4月至6月,检查组深入实地开展本地执法检查,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和委员代表意见,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执法检查组成员开展专题培训。7月,京津冀三地人大开展交流研讨。9月至10月,京津冀三地人大联合开展协同执法检查,既相互借鉴经验,又及时发现短板弱项,共同研究推进意见。
此次检查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全面协同,凝聚京津冀三地人大监督合力。三地人大常委会共同制定协同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确定检查重点,组成调研组赴北京路县故城遗址、天津三岔河口、河北沧州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33处点位实地调研。三地在监督方式、监督时间、监督步骤上始终保持同频互动,做到资料信息及时共享、经验做法随时交流、各项工作同步推进,以全过程协同方式提升执法检查效果。二是精准监督,分组开展深度检查。重点聚焦政府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等五个方面,由教科文卫委、城建环保委、农村委分别牵头,组成四个专题小组,精准查找问题、研究对策。三是点面兼顾,检查覆盖范围广。检查组到广源闸、南新仓、北关分洪枢纽、长河湾码头、武窑桥等26个点位,开展了10次检查活动。检查范围涉及北京大运河文化带所在的昌平、海淀、东城、西城、朝阳、通州、顺义等7个区,检查责任主体涉及发改、文物、生态环境、水务、文旅等11个政府部门,做到了执法检查各区域、各领域的全覆盖。
现将本次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决定》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决定》自2023年实施以来,北京与天津、河北通力协作,认真落实相关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推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注重顶层设计和协同联动,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三地共同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工作办公室,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纳入重要专项工作;完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联保联治、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突发水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等协同机制;签署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战略框架协议,开展案件协查、信息通报及人员互训;签署大运河水上交通安全共管协议,健全水上搜救应急工作机制,加强水上交通共治共管。本市在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大运河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重要事项;编制出台《北京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和《北京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形成长期有规划、中期有行动计划、年度有折子工程的规划实施体系,扎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实施。
(二)多措并举开展遗产保护,文化内涵与宣传展示日益丰富
建立三地文物创新科研合作工作机制,共建燕文化考古研究中心,组织非遗传承人技艺研修。与大运河沿线省市联合编纂完成《大运河文化辞典》,联动举办大运河文化带非遗联展;举办京杭对话、京津冀运河文化展、“通武廊”文化旅游交流季等文化活动,开创以文化建设促进区域合作新模式。本市攻坚完成白浮泉遗址腾退,大运河源头重现“九龙漱玉”历史景观;规划建设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配套建设博物馆;扎实做好大运河北京段非遗代表性项目分类保护和精细化管理。探索应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文物保护研究,为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三)推动河道水系治理管护,水资源配置不断优化
协同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本市大运河沿线地下水平均埋深较2020年末回升2.18米;按照水利部京杭大运河全线贯通补水方案,统筹实施多水源跨流域生态补水,近两年对大运河北京段河道先后补水5亿立方米,持续推动地表地下协同修复、河流生态同步复苏。深入推进社会共治,引入民间河长组织,全市已有50余支民间河长队伍、共有成员4000多人,进一步加大河湖保护成效宣传力度,增强市民爱水护水节水意识。
(四)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初见成效
将大运河纳入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协作范畴,积极支持河北省制定与北京、天津对标的水污染物指标排放限值,实现大运河京津冀段污水处理标准协同。本市不断加强大运河沿线水环境执法监督,大运河沿线水质持续改善,全线基本无Ⅴ类和劣Ⅴ类河段。实施了北运河(通州段)、萧太后河(朝阳段)等重点河道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建成开放什刹海西海、马家洼等一批湿地公园,塑造高品质生态空间。
(五)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大运河影响力不断扩大
共同开发文旅项目,建立协同会商机制,统一沿线航道建设标准,实现北运河(京冀段)全线62公里游船通航。有机整合北运河沿岸文化旅游资源,成功创建北京(通州)大运河文化旅游5A级景区,彰显大运河生态和文化价值;建成开放大运河博物馆、北京艺术中心和北京城市图书馆,成为城市副中心的文化新地标;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实施水质还清、生态绿化和夜景照明建设,成为新晋夜游“网红打卡地”;张家湾设计小镇、台湖演艺小镇等运河沿线小镇特色鲜明,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效应不断显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本市促进和保障京津冀协同推动大运河文化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由于《决定》实施时间较短,一些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协同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是文化内涵挖掘和价值阐释仍显不足。《决定》第四条对三地在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统筹大运河文化资源,充分挖掘大运河文化价值,系统阐释大运河历史文化内涵等方面作出规定。检查发现,对大运河的价值阐释还缺乏系统性与连贯性,各地的解说和推广不一致,还未能形成一个贯穿运河全线的价值传播体系,公众对运河的整体理解不够深入。仍缺乏对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历史故事的全面挖掘,大运河多层次的文化内涵和丰富的人文历史还未能很好地呈现给公众。以大运河为题材的文学作品、文艺展演还不够多、影响还不够深,还没有形成广泛的文化共鸣。
二是宣传展示与传播传承仍不充分。《决定》第五条对三地共同开展大运河文化宣传,联合策划主题文化活动,加强数字化展示等内容作出规定。检查发现,三地联合策划的文化活动大多以年度节事活动为主,组织活动的频率较低,公众的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大运河的文化传播多以办展览、博物馆展示等常规形式为主,传播媒介较为单一,短视频、虚拟体验等新媒介形式较少,群众对运河形象和文化的感知度还不够高。本市运河文化展览展陈还多是简单的图片和实物,数字化展示水平不高,与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地位和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河道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决定》第六条、第七条对统筹协调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生态空间管控、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保护等作出规定。检查发现,三地在航道建设、水上交通共治共管、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等方面,还存在标准不一、进度不同等问题。三地运河沿线水环境、水质量、水资源、水生态的一体监测预警体系尚未建立,水生态环境质量情况的信息共享和联合发布还需加力共同推进。本市部分规划蓄滞洪区尚未建成,防洪排涝保障能力仍需加强。全市水网体系还不健全,水资源调配效率仍需提高。受汛期或极端气候条件影响,水体受到污染冲击后波动较大,水生态环境稳定性不够。
四是文旅融合发展有待深化。《决定》第八条对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合理规划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培育统一的文化旅游品牌,深化北运河通航河段旅游合作等内容作出规定。检查发现,三地对如何实现大运河文化优势互补、功能错位发展的思路还不明晰,在共同打造运河品牌、讲好运河故事方面还有大量工作需要细化落实。大运河沿线景点还缺乏统一规划,景区不连贯、交通不便利,文脉贯通、串珠成链、辨识度高、吸引力强的大运河精品旅游线路还未形成。大运河文化主题的观光、休闲、体验、研学等旅游产品不够丰富,还不能满足广大游客的个性化需求。北京大运河博物馆、北京艺术中心和城市图书馆等地交通配套和周边服务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众的游览体验。对大运河文化资源的开发运营多以财政资金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运河文化发展的机制还不健全,缺少含金量高、有吸引力的政策支持。
三、意见和建议
为全面贯彻实施《决定》,推进京津冀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取得更大成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区域协同联动,促进京津冀深度交融
加快建立健全京津冀大运河工作协调机制,对跨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共同研究拟定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整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方向和任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综合执法等协作机制,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信息资源的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建立大运河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围绕文化遗产保护、文旅市场秩序、生态环境治理、水资源管理和通航管理等方面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协调跨行政区域重大案件办理。立足北京通州、天津武清、河北廊坊大运河段独特的区位优势,创新合作方式,共同打造“通武廊”大运河文化示范带,努力将其建设成为高品位的文化长廊、高颜值的生态长廊、高水平的旅游长廊,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二)深入挖掘和展示大运河文化内涵,激发保护传承活力
加强历史学、考古学与文化学等学科合作,对运河文化进行多维度挖掘。通过系统梳理大运河沿线的历史事件、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故事、重要人物等,形成多层次的文化阐释体系。建立大运河文化共享数据库,搭建统一的网络宣传展示平台,出版形式多样的文化读物,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传播方式。建立规范的大运河解说和宣传体系,增强运河沿线各地展览、解说和品牌推广的系统性,提升整体传播效果。推动大运河文化与时代元素相结合,将大运河文创产品、文化活动、艺术创作融入群众生活,不断提升公众的文化认同感,扩大运河文化影响力。丰富大运河展览展陈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打造云运河游览场景,提升大运河相关文化活动的参与性、互动性。发挥北京国际交往中心的优势,打造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推动大运河文化“走出去”。
(三)深化水系治理与环境修护,塑造大运河生态景观
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全过程,加强河道水系保护管理三地协同,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按照统一标准加强大运河水环境保护,提升沿线协同监测预警能力。加快再生水输配与利用体系建设,持续实施多目标水资源精细化调度,保障大运河生态用水需求。加快“通州堰”分洪工程、温潮减河与温榆河公园蓄滞洪区建设,完善大运河防洪工程体系,有效提升防洪排涝保障能力。科学制定大运河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健全分区分类管控措施,增强滨水绿道的连通性,有序推进大运河水生态空间开放共享,提升民生福祉。
(四)打造大运河旅游精品,提升文旅融合发展水平
密切配合,深度挖掘和整合大运河京津冀段文化旅游资源,构筑具有地域辨识度和国际显示度的区域标识,培育统一的文化旅游品牌和各具特色的运河城市品牌、服务品牌,提升京津冀大运河的整体知名度。发展大运河特色文化产业,合理规划大运河主题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加强景点之间的串联性,推动水上、岸上、主题游联动开发,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形成互为引流的文旅集聚效应。加强政策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入市场化、专业化运营主体,不断提升运河文化资源的转化利用效率。强化科技赋能,完善数字导览,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持续扩大大运河文化影响力,促进大运河文化产业和旅游休闲产业协同发展。
今年是大运河成功申遗10周年,也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10周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贯彻实施《决定》作为推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京津冀协同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使这条历史上的黄金水道,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走向更高水平的纽带。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