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荣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4年5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会上,共有5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个别文字修改建议和工作建议。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法制委员会对个别条款的文字表述作了调整。同时,建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法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法规宣传解读,确保法规顺利实施。
法制委员会提出《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并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