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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宪法宣誓组织方案(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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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0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秘书长 齐静

各位主席团成员:

  为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工作,根据《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大会秘书处起草了《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宪法宣誓组织方案(草案)》(以下简称宪法宣誓组织方案(草案))。现说明如下:

  一、关于宣誓人员

  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需进行宪法宣誓。

  二、关于组织方式

  宣誓仪式在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进行,采用集体宣誓的形式,由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领诵誓词。

  三、关于具体程序

  大会宪法宣誓由执行主席主持,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与全体代表见面,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时,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文本,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在领誓人后方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诵读誓词后,依次报出自己姓名。

  宪法宣誓组织方案(草案)还对会场布置、责任分工等作了规定。

  我就作以上说明。宪法宣誓组织方案(草案)已经印发主席团,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