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学习是提高政治站位、克服认知和实践局限、提高工作质效、更好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保证。2023年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届首之年,现就加强和改进本届常委会学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构建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制度体系,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以加强和改进学习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统领地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一思想、做好工作、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遵循,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树立正确导向,一切学习安排都要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有利于人大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有利于“四个机关”建设。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学习与履职相结合,与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相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将学习成效体现在立法、监督等实际工作质量上。
三、重点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
(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宪法和立法法、监督法、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监察法、预算法以及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履职相关专业知识。学习与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发展高精尖产业、超大城市治理相关的专业知识。
四、主要学习方式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学习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任务,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主要形式,对人大常委会学习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除参加市委安排的统一学习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安排1次集体学习研讨。
(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交流会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最新论述最新要求,每年召开1次学习交流会,交流学习成果和贯彻落实的经验体会,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走深走实。
(三)例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等例会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第一项议题,确保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四)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讲座制度。每次常委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年度重要立法监督议题,突出专业性,以涉及北京发展和治理的新知识新经济新模式为重点,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和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
(五)常规性履职培训。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每年组织1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集中培训;依托全国人大北京培训基地、市委党校等,对市人大代表进行轮训。
(六)专题研讨班培训。以提高专业素质为重点,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常委会年度重要立法和监督议题,分专题组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小班制”培训。各专门委员会每年组织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
(七)线上培训。丰富学习资源,充分利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单位的优质教育资源,在“北京人大网上课堂”开设学习专题,推动线上线下学习深度融合,为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提供更多优质学习资源和学习便利。
(八)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在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基础上,以助力“四个机关”建设为目标,不定期组织面向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青年干部的专题培训,举办机关法治、文化系列讲座,积极推进机关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和交流学习。
在坚持以上学习制度的同时,积极引导、鼓励个人自主学习。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学习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统一领导,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全局工作统筹安排。常委会党组要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以及各部门要自觉把学习放在更加重要位置,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健全考评体系。加强对各类学习活动的考核评价,将代表学习情况纳入代表履职档案,激发内生学习动力,增强学习实效。
(三)加强学风建设。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相关纪律要求和财务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加强管理,保证学习工作风清气正。